狗仔队?
脑海中瞬间闪过这几个字,心中嘀咕:“当初我在参加《华夏梦之声》的时候就被狗仔队跟踪过,不过后来这些家伙见到我拒绝加入任何娱乐公司便放弃了跟踪,没想到现在又跟狗皮膏药一样黏了上来。”
他眼珠子一转,直接便开始往前跑。
后面两个狗仔见到后急了,连忙追赶。
可林轩是谁?才二十二岁的他正值青春年华,当初在学校的时候还得过长跑第一名,只是几分钟就将两个扛着长枪短炮的狗仔拖得上气喘下气,见到对方跟狗一样蹲在原地喘气,他才施施然走开。
回到家后,他便继续开始码字。
直到过了两三个小时,念得嘴巴都差点抽筋,才停了下来。m.xiumb.com
正想休息一下。
便见到微信里有消息提示。
打开一看,赫然是自己后援团中名叫“老赵”的人发过来的消息:“林轩小兄弟,在不?”
对于老赵,林轩一直好奇对方的身份。
自从他确定让对方组建后援团后,此人从未跟他主动聊过天。
这还是第一次。
此刻见到对方的消息,他略一思索便回复:“在。老赵,前天网络上的事,多亏你们三人了。”
老赵发了个笑脸:“小事而已,不值一提。这次我找你,是有一个要事想咨询一下你的意见。”
林轩:“请讲。”
老赵:“一般来说,娱乐圈的明星粉丝都有自己独特的称号,譬如春哥的粉丝被称为‘玉米’、大幂幂粉丝被称为‘蜜蜂’。粉丝的称号能够极大缩短粉丝与明星的距离,也能够增强粉丝的凝聚力。所以我觉得我们粉丝也需要一个称号。
原因有两点:
第一,经历过上次的事件以及今天你唱的歌曲后,粉丝无论是规模还是凝聚力都已经相当不错了,现在确定粉丝称号时机正好。
第二,在有了粉丝称号后,也方便于我们建立后援团,并且方便沟通管理。
你的成长远远超过了我当初的猜测,按照现在这个发展,你的知名度估计会飞速提升,因此早一天确定粉丝称号,并且早一天建立粉丝团,对于你有很大的帮助。
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林轩眼睛一亮:“这是好事情,你们自己商量即可。”
老赵:“我们已经商量得差不多了。粉丝称号,我们四人一致同意为:御林军。”
“啥?”
林轩一愣。
御林军?
这么中二的名字啊。
而且……御林军,咳咳,怎么看都像是驾驭林轩的军队,你们确定这是粉丝称号而不是想骑他的意思?
况且,“在下祖安人”就是他,他什么时候同意过这个称号了?
林轩连忙打开消息记录,查了一会儿才发现自己还真同意过。似乎就是前几天自己在码字码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发现有人@他,于是他下意识就回复了一个“嗯”。
然后……御林军的称号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
林轩无语,不过片刻后又觉得这个称号似乎还不错。
御林军是他的粉丝称号,那岂不是代表着他是九五之尊?多霸气啊!
这可是帝王之军!
再想想那些叫“羽毛”、“甜心”的粉丝称号,林轩越看“御林军”越顺眼。若是自己粉丝称号也来一个那么肉麻的名字,他得郁闷死。
很好,就这么定了!
顿了顿,林轩继续道:“老赵,上次我说的后援团你们可以创建了,我已经打了一百万给‘在下祖安人’,你们需要钱就可以找他。”
自己从番茄台那里得到了几十万红包,又从《雪舞北国》那里拿了五十万,所以可以提前拿出一百万。
只不过林轩想到前两天的网络狂潮,“无聊人生”居然甩出了五百万来支持活动,他便明白在娱乐圈一百万根本干不了什么事情,所以……还是得靠小说赚钱啊。
老赵:“好。”
在结束对话的时候。
林轩犹豫了半响,最终忍住了问老赵身份的念头。
问了,对方不一定说。甚至有可能让对方心里产生芥蒂。
还是顺其自然好。
……
在挂断电话后,接下来的日子,林轩再次变得无所事事。
毕竟那些资本虽然不再封锁他,但是也不可能主动给他资源吧?
综艺、电影、电视、商演、通告……基本上没有任何团队找上他。倒是有几个什么网络游戏的人打电话给他想让他当广告代言人,什么“一刀9999级”、“一斧百亿金币”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听得他眉头直皱。
林轩倒是一点都不急,认认真真写着……额,抄着《诛仙》。
次日。
由于四个白银盟的作用,《诛仙》收藏直接破了十万。
同一时间。
七点仙侠编辑组却召开了一场紧急会议。
总编兼七点总经理廖威沉声道:“首先,恭喜仙侠组出了一部好作品。不过暂时有一点问题:陈宇,这个作者为什么更新那么快?你没有跟对方沟通一下么?”
陈宇脸黑的跟锅底似的:“我都快喊他爸爸了,他都不想减少数字。”
“额……”
廖威满脸黑线,“行吧,更新速度快点也没多少坏事,你们早点安排上架就行。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昨天企鹅阅读那边总编对我说,《诛仙》在他们那边的数据同样很不错,在没有任何推荐的情况下收藏已经破万,追读率达到了30%以上。各位应该知道这句话代表着什么意思吧?”
“什么?”
“企鹅阅读那边数据这么好?”
“天哪!”
仙侠组几名编辑全都发出惊呼声。
尤其是陈宇心中更是在翻滚,作为主编的他深深知道七点跟企鹅阅读虽然都是月文旗下的小说平台,但两者的读者构成却完全不一样,在七点能爆火的书,企鹅阅读不一定行。在企鹅阅读火的书,或许在七点能扑成狗。
双边都火的书,少之又少。
而现在,《诛仙》居然在两个平台都火了起来,这代表着这本诛仙不仅仅适应七点读者的口味,就连企鹅那边的读者也能兼顾。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诛仙》很有可能是一本适合大部分网文读者口味的书!
陈宇站了起来,呼吸都变得急促:“秦总,这样的书,必须加大宣传推广!”
他们仙侠组太需要曝光度了,如果《诛仙》能够加大宣传,势必会引起一股仙侠热,让无数的作者、读者目光全都注意到这个原本已经凉门的频道来。
或许,仙侠分类就此能够重新焕发出新机。
不止是陈宇。
若风、夕阳等其他编辑也露出期待的表情。
廖威微微一笑:“放心,好书永远不缺资源推广。这次特意给你们开会,就是来提醒你们。我们决定从现在开始,除了在企鹅阅读那边开启对《诛仙》的宣传外,还会将《诛仙》投放到微信阅读、浏览器、昆仑、九天、米读、红袖、新媒体……等所有渠道,进行全渠道宣传推广。”
全渠道推广!
当听到这几个字,陈宇以及若风等人愣了片刻后,脸上瞬间涌出狂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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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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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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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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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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