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快眼看书>第423章:唯有天魔,能抗衡死神?
  “结束了吗?”

  “这就结束了?”

  “怎么回事?没有了?”

  “我刚刚到底经历了什么!”

  “刚刚那种意境,是我从未有过的梦幻。”

  “我也是,美到让我窒息。”

  “天哪,一首歌能够美到这样的程度?”

  无数歌迷茫然看向彼此,一颗心依然久久无法回归,他们脑海中还荡漾着刚才绝美的和声,仿佛自己化成了一条大鱼,徜徉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中。

  终于。

  有人鼓起了掌,热泪盈眶。

  接着这道掌声仿佛唤醒了许多人迷惘的心里,刹那间,掌声雷动。

  掌声如狂涛一般滚滚而来,淹没了一切。

  然后,有歌迷站了起来,含泪大喊着:“死神,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

  声音盖过了掌声,连成了一片。

  他们忘记了这是《蒙面歌王》半决赛的舞台,忘记了这里不是演唱会,忘记了歌手是不可能重复演唱的。他们只知道将心中的激动和狂热宣泄出来。

  只为了刚才几分钟的唯美沉沦。

  点评团。

  关玉曼一颗心依然无法平静,自从听到死神和声部分后,她便一直站着,眼里的震撼浓郁得几乎溢出。

  何弘道跟着众人使劲鼓掌,同时一直摇头感慨:“精粹,精粹啊……”

  程实深呼吸了几次,平息了内心的震荡后才喟叹:“画面优美到令人窒息,歌声空灵到令人头皮发麻,我算是彻底服了。这首《大鱼》的意境堪称《蒙面歌王》开播以来,所有歌手唱的歌曲之翘首。每一句歌词几乎都能够让人流连忘返,仅仅只是看歌词我们就能够感受到其中的唯美唯幻。我也是作曲家,可是我一生中几乎都未曾写出过如此优美的歌词。至于死神的演唱,更是让我内心第一次生出不知如何评价的念头。独特的嗓音加上细腻的演唱,几乎直戳人心,让人恍惚中感觉自己真的化为了一条大鱼,在蓝色的大海中徜徉。”

  刘正山赞叹:“这是我第一次被一名歌手绽放出来的唱功折服,淋漓尽致的演唱将人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每一句歌声谓之:‘余音绕梁,不绝于耳’都不为过。

  尤其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

  昨天死神的一首《南山南》悲伤到了极致,而今天这首《大鱼》又唯美到了极致。

  刚才我们还猜测死神擅长于民谣,今天的表现有可能会拉胯,看来所有人都小瞧了他啊。他岂止是擅长于民谣,就凭《大鱼》中表现出来的唱功,便足以屹立于歌坛之巅。”

  感慨。

  喟叹。

  震惊。

  点评团的十名嘉宾,每一个都堪称歌坛顶流。然而此刻却几乎全都折服于一首《大鱼》。

  业内。

  无数歌坛资深人士,此刻几乎一片死寂。

  尤其是之前信誓旦旦说死神今天会拉胯的人,更是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谁也没有说话。

  谁也不知道如何开口。

  沉默,便是对这首歌最好的回应。

  电视机前,一名名观众终于回过神。

  “我的天,简直不敢相信。”

  “太美了,太梦幻了吧?”

  “那个啊啊啊,让我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首歌,让我们全家都聚集了过来。”

  “我们家也是,所有人都围了过来。”

  “我也啊啊啊了几下,我妈让我滚出去。”

  “人和人的差距为什么那么大?别人啊出来沁人心脾,我啊出来是公鸭嚎叫。”

  “……”

  众人的惊异还未停止的时候。

  《蒙面歌王》舞台上,郑茜已经走了上来,她的眼里同样有着震撼和复杂:“真没想到,一首《大鱼》能够美到这個程度,让我们跟着歌声感受了一番大鱼的梦幻之旅,最终倒流会现实中。谢谢死神,谢谢他的精彩演唱。Χiυmъ.cοΜ

  无边的大海中有着大鱼的传说,那么在苍凉的高原上,又有着什么样的美好故事呢?想必许多人都听过孤狼吧?狼是一种群居动物,尤其是是狼王更是统领狼群的至高存在。然而当狼王老去的时候,它却会被新的狼王驱逐出族群,孤独死去……接下来,就有请行者给我们带来一首《狼王》,有请!”

  啪啪啪!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许多人议论着。

  “行者有些麻烦了。”

  “没办法,遇到了死神啊。”

  “在《大鱼》面前,外星人刚才的《蟋蟀》都有点不够看。”

  “《大鱼》太强了啊。”

  “行者估计又会跟昨天的蝴蝶一样,遭遇碾压。”

  “确实是,行者虽然是天王实力,可在歌手实力榜上的分数才80分,勉强达到天王层次。虽然这个实力在任何其他一个综艺节目上都能横扫全场,可在《蒙面歌王》半决赛舞台上却有些不够看了。尤其是遇到了死神大爆发,那么行者此刻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

  许多人目光定格在舞台上的行者身上,带着面具的行者看不到表情,不过看出来对方依然镇定,显然死神的强大并没有影响到他。

  众人暗暗点头:能够达到天王水准的歌手,心理素质果然强大。

  很快,在一股苍凉的前奏下。

  行者沧桑悲怆的歌声响起:

  “苍茫的雪原上,

  寒风裹着雪花,将一切生命冻住。

  遥远的天边,只有一个黑影在移动,

  带着孤独、带着苍老……”

  悲凉的声音让人心中有些触动。

  尤其是点评团的嘉宾,全都露出意外的表情,因为他们知道刚才死神的演唱对人灵魂的冲击有多大,这种情况下,下一名歌手心神不受影响已经不错了。可他们没想到行者非但没有受到影响,甚至还爆发出了最强的实力。

  “厉害。”

  “这就是老牌天王的底蕴。”

  “他已经沉入到自己意境中了。”

  “唱得精彩。”

  “不比刚才大旋风的演唱差多少。”

  众人纷纷点头。

  就连死神面具下的林轩,听到行者的演唱后,都暗暗赞叹:“这种心理素质、这种台风、这种唱功,行者绝对是歌坛大哥级别的人物。”

  几分钟后。

  行者唱完下台。

  掌声雷动,尤其是一些有着舞台经验的歌迷更是不吝尖叫和呐喊,因为他们知道行者要在死神的压迫下唱出这样一首高质量的歌有多么的不容易。

  不过下一秒。

  当看到行者下台,主持人郑茜重新上来后。

  轰!

  庞大的体育场瞬间掀起了一股滔天的声浪,无数人全都站了起来。

  “天魔!”

  “天魔!”

  “天魔!”

  “……”

  声浪刚开始还稀稀拉拉,不过很快便统一起来,震撼全场。

  不得不说,作为歌手实力榜上第一人,天魔的人气几乎无人能挡。即使死神刚刚演唱了一首《大鱼》让无数歌迷沉沦,可是在众人歌迷心目中,天魔依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许多天魔的忠实粉丝,激动得战栗。

  “终于等到天魔了。”

  “死神这两场的表现太强悍了啊,估计只有天魔能够镇压死神。”

  “没错,期待天魔的表现。”

  “若是天魔都不如死神,那么死神就无人可敌了。”

  “我相信天魔,一定还是最强的!”

  “……”

  在歌迷的激动中,各种各样的议论全都冒了出来。

  有激动。

  有期待。

  有担心。

  因为在他们看来,死神昨天和今天两首歌的表现已经超出了无数人的想象,哪怕是外星人都无法跟死神抗衡了,唯有天魔才能成为死神的对手。

  不过此刻,天魔能否压死神一头,谁都未可知。

  舞台上,郑茜甜美的声音已经响起:“首先感谢行者的演唱,刚刚的《狼王》真的让莪们听到了苍凉的忧伤。至于下一名要上场的歌手,我想我已经不需要介绍了,从大家的欢呼声中就能够判断出来。

  那么今天天魔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歌曲?他是否又会在这个舞台上创造奇迹,惊艳大家?请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天魔上场,同时聆听他给我们演唱的歌曲:《龙》!”

  “龙?”

  “我去,这名字!”

  “够霸气!”

  “还得看天魔啊。”

  仅仅是听到歌名,众人愣了片刻后瞬间陷入沸腾。

  林轩都吃了一惊。

  龙,在华夏代表着九五之尊,代表着至高无上的身份和地位。在十二生肖,龙是唯一一个只存在于虚幻和神话中的动物,没有任何动物能够与之相提并论。

  能够用这个名字当歌名,就印证了天魔的气势和自信。

  数秒后,一道磅礴气势的前奏旋律下。

  天魔激昂的歌声响起:

  “天地人,天地魂。

  那盘驻于天地之间的存在,

  那烙印在我们血脉深处的痕迹。

  热血卷起、血液翻滚……”

  仅仅只是几句歌声,歌迷们心中瞬间腾起了热血,眼里现出激荡。

  天魔的歌声仿佛有魔性一般,将所有人内心的激情彻底激发了出来。

  在燃烧。

  在澎拜。

  在翻滚。

  林轩也没想到,天魔居然带来了这么一首燃情的歌曲。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一次会稳操胜券,毕竟在《大鱼》的极致梦幻、极致优美下,哪怕是前世都没有几首歌曲能够在舞台上与之抗衡。

  可天魔的这首《龙》却将华夏歌迷心中热血调动到了极致。每一句歌词几乎都让歌迷难以遏制心中的激动,将每个人刻印在灵魂深处的民族感、自豪感、荣誉感全都撩拨了出来。

  “厉害!”

  林轩暗自佩服。

  不过这样更好,若是《大鱼》一枝独秀,那么接下来的比赛也太没挑战性了。

  因为自己的下一首歌,更强!

  所以现在,面对天魔的强势,林轩心中涌出强烈的战意,他的眼里迸发出炽烈的光芒:“来吧!越强越好!”

  不然自己的下一首歌,将没有对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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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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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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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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