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起点>第397章:流浪客的强悍!死神有危险了?
  唰!

  下一秒,精彩的广告跳了出来。

  正等待得心焦的观众们愣了愣,旋即破口大骂:

  “我特么的!”

  “番茄台,去死吧你。”

  “啊啊啊!!!这个时候来广告?”

  “玛德,番茄台你想钱想疯了吗?”

  “……”

  无数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将番茄台骂了个底朝天。不过他们一边骂却一边仍然守在电视机面前,舍不得离开半步。

  没办法,虽然番茄台无耻,可《蒙面歌王》也是真的精彩,让他们根本不敢错过半秒钟。

  后台。

  刘闵再次收到了广告期间收视率逆势上扬的消息,他忍不住揉着眉心:“实锤了,我们番茄台的广告真的……真的很好看。”

  不然为什么一到播放广告的时候收视率就上升呢?

  只有这个解释!

  短短几分钟的广告,对于许多人来说却彷佛无比漫长。当然,这几分钟,番茄台的各级领导不知道被大家骂了多少回。

  好不容易等到广告结束。

  守候在电视机前的观众连忙聚精会神,继续观看节目。

  “欢迎回到《蒙面歌王》的舞台。”

  主持人郑茜笑容灿烂:“想必各位观众朋友已经等急了,那我们就立即开始今天晚上最精彩的对决。首先是决定两位歌手今晚登台演唱的顺序:抛硬币。正面代表流浪客先上台,反之代表死神先上台。两位可同意?”

  “同意。”

  “同意。”

  林轩和流浪客同时点头。

  “好的。”

  郑茜点点头,直接将手中的硬币抛了出去。打开一看:正面!

  她笑笑道:“正面!既然如此,看来要请死神暂时先到一边休息。接下来便有请流浪客给我们带来本期决战歌王的歌曲:《龙云》!哦,对了,这首歌同样也是一首新歌!”

  说完后。

  郑茜便走下台去,将舞台留给了流浪客。

  “开始了。”

  “终于开始了啊。”

  “又是新歌?”

  “我这一个月在《蒙面歌王》舞台上听到的经典新歌,比过去一年都多……呃,除了林轩那个变态。林轩那个变态过去一年出了多少经典歌曲?我都记不清了。”

  “期待,期待。”

  “巅峰对决啊。”

  不说普通的观众,哪怕是舞台下面的三百名嘉宾都激动无比。这一次不管谁能够胜出,对于他们来说绝对都是一场难得的视听盛宴。

  舞台上,明亮的灯光变得璀璨。

  大家变得安静,目不转睛盯着舞台。

  很快,一股高昂的旋律传遍全场,接着流浪客激情的歌声响起:

  “狂风在外面肆虐。

  天空中飞舞着各种危险

  ……”

  仅仅只是唱了几句,许多观众瞬间被歌声中那种热血击中。

  有人脸色变得通红。

  有人眼里露出激动。

  一名观众低声惊呼:“好燃情的旋律,好热血的歌词,这首歌比流浪客唱的前两首歌更加好听,更加有感觉啊。不愧是天王级别的歌手,这种实力简直了!听这种层次歌手唱的歌曲完全就是灵魂的洗涤,太爽了。”

  另一名观众激动得眼泪都出来了:“关键还是新歌啊。放眼歌坛,那些天王歌手都早已变得咸鱼了,有几个会认真发新歌的?我喜欢的几个天王歌手,喝奶茶的和奶茶,旅游的旅游,泡澡的泡澡,没一个将心思用在新歌或新专辑上的。谁能想到,我居然在一档综艺节目上听到了这么多的新歌,看到了这么多歌坛顶流的演唱。值了!值了啊!”

  至于点评团。

  在流浪客唱完第一段后,大家内心更是翻滚。

  程实眼神深处迸发出精芒:“我似乎知道他是谁了,歌坛有如此爆发力的歌手没几个。虽然流浪客尽量掩饰了自己,但他的风格实在是太鲜明了,尤其是高音部分的特点,只有那位歌手才能做到。而且他的歌曲都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蕴含着鲜明的浪迹天涯风格。再加上他‘流浪客’的造型以及《龙云》的歌曲风格,我的判断十有八九不会出错。”

  “哈哈。”

  何弘道笑道:“我估计我们两人想到了同一人。真没想到他也来参加《蒙面歌王》了,这位当初可是在媒体面前信誓旦旦说过不可能再等上舞台的。”关玉曼眉毛一挑:“你们都猜出流浪客是谁了?这样算不上暴露身份然后被淘汰?”

  “嘿,当然不算。”

  程实笑道:“不然流浪客也太冤了。他可不是主动曝光身份。而且我能够猜出他也是因为我跟他关系太熟了,不然真不一定能够猜出。”

  何弘道点点头:“我也是这样判断出来的,毕竟任何一名天王天后歌手都有很明显的个人风格,如果熟悉他们的人,从各种细节方面还是能够判断出些许端倪的。譬如上一届的魔王,我想有些人心里对这人的真实身份已经有答桉了。”

  众人点点头。

  确实是如此,能够成为歌坛顶流的,谁没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一个归于普通的歌手,是不可能从竞争残酷的歌坛脱颖而出的。

  这时,唐永军笑意盈盈:“譬如第一期的潇洒剑客,许多人马上就判断出了对方是林轩。就是因为他风格太明显了。”

  宋逸晨:“???”

  林轩:“???”

  短暂的议论后,大家再次沉入了流浪客的歌声中。

  接下来流浪客的歌声,变得更加奔放、洒脱。对于一个早已经站在巅峰的歌手来说,完全没有怯场、后怕的心里,只有在面具下将自己的唱功全面绽放出来。

  几分钟后。

  歌曲结束。

  毫不意外,在流浪客唱完后,现场三百名观众全都陷入沸腾。

  “流浪客!”

  “流浪客!”

  “……”

  巨大的声浪淹没了其他一切声音。

  至于正在观看这档节目的观众,更是被流浪客的歌声触动。

  “这首歌也太燃了吧?”

  “新歌啊,第一次听就让我热血都在翻滚。”

  “这就是天王的实力,不管是不是蒙面,都能够带来灵魂的震撼。”

  “确实,不像那些小鲜肉,一旦失去了身份光环,估计上台就是丑态百出。而老牌的天王歌手,全都是凭借硬实力杀出来的。”

  “死神危险了!”

  “这次真的危险了。”

  “……”

  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不看好死神能够赢得这场比赛。

  为什么?

  这时,一名资深音乐人士做出了解释:“确实,在我看来死神的确危险。我不否认死神的实力,可在对决的舞台上,流浪客这种燃情的歌曲会占据很大优势。因为大家不难判断出流浪最擅长的便是激情昂扬的歌曲,而这种歌曲在舞台pk的时候,最容易带动观众的气氛,让观众随着歌声一起沉沦。

  反之再看死神,不出意外死神是一名擅长情歌的歌手。情歌虽然能够感动人,但论气势、论气氛,依然远不如激情歌曲。尤其是大家刚刚听了流浪客的《龙云》,看到现场三百名观众甚至点评团的大老全都被这首歌带得热血沸腾,便知道效果了。”

  这番话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

  有的时候,胜负无关乎实力。

  且看前世的《我是歌手》、《华夏好声音》等王牌音乐综艺,能够走到半决赛甚至决赛舞台的,其演唱的歌曲基本上都是几个类型:

  第一:有着独特风格,譬如高音、反串等惊艳的效果。

  第二:能够调动现场歌迷气氛的热血、燃情类歌曲。譬如豪迈流行金曲、摇滚等。

  至于温柔、伤感类型的歌曲,哪怕歌手表现再好,基本上都会在中途被淘汰。

  所以在一个挑战的舞台上,选歌显得无比重要。

  后台休息室,三十多名选手都是歌坛老将,显然不少人都想到了同样的问题,许多人目光看向死神,窃窃私语着。

  “不知道死神如何应对?”

  “对啊,这种舞台擅长伤感情歌的歌手天生斩劣势。”

  “譬如第一期:丁健就是这样败给了潇洒剑客。”

  “许多歌手的风格天生就不适合于舞台pk,尤其是遇到了流浪客这种巅峰选手。”

  “……”

  林轩耳朵极好,听到周围隐隐约约传来的议论声,他表情不变。

  只不过面具后的他嘴角勾起了一丝浅浅的弧度,心中暗道:“谁说我是擅长伤感情歌的歌手了?我的第二首歌,可再也不是这个类型了啊。”

  第一首歌,只是开胃菜而已。m.χIùmЬ.CǒM

  接下来,就让所有人真正感受一下来自死神的压迫感吧。

  他长身而起,朝着舞台通道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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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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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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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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