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五十六章:微博宕机
  节目现场,原本喧哗的环境寂静下来,三百名观众目光全都定格在林轩身上。

  至于正在观看直播的千万普通民众,以及许多业内人士,更是屏住了呼吸。

  等待着林轩的表演。

  伴随着清新的钢琴声,舞台环境随着变化,仿佛回到了童年的时光。

  “听起来果然很清新。”

  “毕竟这首歌叫《晴天》。”

  “前奏有点怀旧的感觉。”

  “一首歌一个风格,厉害!”

  “这才华,跟开了挂似的。”

  “你们说林轩这样创作歌曲,会不会精神分裂。每一首风格都差这么大,如果是我早就疯魔了。”

  “……”

  不过大部分人都安静听着。

  很快,前奏结束,林轩轻柔的声音响起: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没有《追梦》前期的压抑,后期的嘶吼。也没有《消愁》的感怀,歌词的惊艳。仿佛就是在平平淡淡叙述自己童年的记忆,却在平静的歌声中缓缓沁入了每个人的心灵。

  “ReSoSoSiDoSiLa

  SoLaSiSiSiSiLaSiLa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这一次,现场的观众脸上没有震撼,没有红了眼眶,也没有落泪。只有认真倾听的表情,无比专注。

  歌声仿佛记忆的河水,缓缓流淌进了每个人的心灵深处。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童年的美好,初恋的青涩。在如今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的社会,多年以前经历过的那种单纯和萌动,再也回不去了,只能随着歌声想起被潜藏在记忆深处的场景。

  只可惜,那些场面永远无法再现。

  时代变了。

  人也变了。

  下雨天已经消失,窗外是晴空万里。然而每个人心中升起渴望,想再回到那个下雨天,跟心动的ta在操场上漫步。

  舞台上的林轩,依然在轻轻唱着,仿佛在自己耳畔絮语:

  “……”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

  你好像还是说了拜~~”

  歌声渐渐远去,仿佛一阵轻风将它吹跑。

  观众中,有人下意识伸出了手,似乎想抓住这一瞬间的美好,却抓了隔空。

  当年那些甜美纯真的爱情啊,桀骜不驯的叛逆啊,全都跟现在的我们说了拜拜,再也回不去了。

  那种怅然若失,让许多人心里变得空空的。

  某个家庭,老妈喊着:“闺女,吃点水果……闺女?”

  看到女儿正在看电视,老妈凑了过来,看了一会儿:“咦?这首歌还挺好听的。”

  女儿诧异看向她:“妈,你也爱听?”

  她可是知道自己的母亲,对现在的歌曲基本都不屑一顾。

  听歌,几乎都离不开“花开富贵”。

  老妈眼里有着回忆:“这首歌唱的就是我们那个时代吧?你们现在的孩子,恐怕根本无法感受我们当初那种校园的单纯和美好。”

  女儿撇了撇嘴:“什么叫唱的是你们那个时代?明明就是唱给我们的。林轩的歌可好听了,一首比一首好听。而且他才二十二岁,怎么可能唱你们那个时代的歌?”琇書蛧

  说到这里,她眼里有着崇拜:“林轩真的太厉害了,第三首歌了耶!我们班里有不少人都开始喜欢他了,不喜欢赵文浩了。以前我也喜欢赵文浩,但现在我觉得林轩更帅。啊啊啊,真的好帅!”

  老妈笑了笑,没有说话。

  只不过坐在了女儿旁边,认真听起了歌,眼里有着少女的追忆。

  这只是某个家庭的一个缩影。

  类似的情景,还出现在无数个地方。

  同一时间,张钧眼神复杂:“基本上每一首歌都有着特定的年龄层次、特定的时代感。十年前的歌,你现在听就已经过时。可以说99%的歌,你只需要听一两句,就能够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创作的。

  但晴天不同,它听起来似乎跟水一样平淡,可是却温润着我们的心。也没有其他歌都有的时代感。我听着有感触、年轻人听着也有感怀。或许十年、二十年后我们再听这首歌,它给我们的依然还是一首全新的歌曲,依然能够给我们最初的感动。

  正因为这样,我跟杜雨说出了那句话。因为在《晴天》面前,连我都得低头。”

  终于……

  歌声结束。

  电视里,四名导师一脸唏嘘,看着林轩。

  而三百名现场观众,早已经忘记了这是一场选秀,忘记了自己还在行驶着投票的权利,他们依然沉浸在歌声的氛围中,回忆着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故事。

  直到主持人走上了电视台。

  观众们才回过神。

  接着!

  雷鸣般的掌声响起,瞬间席卷了舞台现场。

  “林轩!”

  “林轩!”

  “林轩!”

  没有任何其他话语能够表达每个人心中的震动。

  大家眼里有着震撼、有着激动、有着难以遏制的热血!

  他们亲眼见到,林轩连续在舞台上唱出两首高质量的原创歌曲后,再次唱出了这首《晴天》!让他们所有人灵魂都在颤抖的《晴天》!

  不过现场三百名观众的反应,远远不如网上。

  当林轩在舞台上的演唱还未结束的时候,整个网络已经卷起了巨大的喧哗。

  微博!

  “我的天!林轩居然真的唱出了第三首好歌?”

  “只是好歌?我听麻了!”

  “你敢相信吗?这首歌我、我妹妹、我妈、我大姨全都爱听,简直了!”

  “疯了!林轩真的疯了!”

  “这是什么样的变态?连续三首歌,一首比一首惊艳。”

  “若不是亲眼所见,真的无法置信。”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我就问,今晚过后,还有谁能黑林轩?”

  “这个晚上,我彻底因为林轩而沉沦。”

  “我也是,无法遏制内心的狂热。”

  “啊啊啊!林轩!”

  “林轩!”

  “林轩!”

  “……”

  看完电视的观众如潮水般涌入了微博,开始表达心中的激动。这一刻,微博的流量几乎以成百、成千倍的数字暴涨。

  三分钟后,号称坚固不催的微博,居然宕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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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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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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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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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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