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五十一章:天地不仁
  他脑海中闪过一本本自己曾经看过的仙侠小说:

  凡人、遮天、星辰变、仙逆……几乎每一本都是曾经的现象级作品,在网络上掀起过一个个仙侠狂潮,让无数粉丝为之痴迷。

  “选哪一本好呢?”

  林轩有些犹豫不决。

  譬如凡人,虽然是凡人流开宗立派的作品,但太慢热了。这本小说直到六十多万字才签约,如此慢热的作品根本不适合于他。

  毕竟他是要在一个月内赚到一百万。

  若是选择了凡人,或许一个月连签约都做不到。

  所以,选书一定得慎重。

  良久后,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一本小说的名字,并且变得越来越清晰。

  “就它了!”

  林轩闭上眼睛,开始搜索记忆。

  一分钟。

  两分钟。

  曾经看过的小说内容,从模糊到清晰,慢慢浮在在他眼前。

  大约半小时后,他终于睁开了眼,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在一个空白的word文档上敲下了两个字:诛仙!

  没错,林轩选定的作品便是《诛仙》。

  前世仙侠现象级作品许多,但能够做到真正出圈的,唯有《诛仙》。

  这部作品,在许多仙侠迷心中,已经成了唯一。

  林轩犹记得当初自己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话时,心灵的那种震撼。虽然后来的他才知道,原话是出自老子《道德经》,但并不影响他对这书的深刻记忆。可以说以后只要看到此话,自然便想到《诛仙》这本书。

  至于书中的男女主角,他印象中白度贴吧还有张小凡、陆雪琪、碧瑶三人的专属贴吧,并且粉丝过百万,帖子超过千万。

  甚至陆雪琪与碧瑶的女主之争,还上过微博热搜。

  当时其火热程度,超越了许多当红明星。

  一本网络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其热度都能有如此夸张,除了《诛仙》,再无第二本。

  经过记忆复刻后。

  脑海中对于《诛仙》的记忆已经无比清晰。

  趁着现在没事,林轩立即开始发挥单身二十二年的手速,写稿!

  日万?

  只要他全力发挥,日五万都没问题。

  短短四个小时,直到晚上八点,word文档里面的存稿已经超过了两万。每小时码字的速度超过了五千,放到前世,能卷死老鹰,横扫战力榜。

  “先投稿吧……”

  林轩揉了揉发酸的手,心中暗道。

  ……

  ……

  同一时间。

  魔都七点总部大厦,五六名编辑依然没有下班,几人正在眉心紧锁,摇头叹气。

  “今天几个人投稿?”

  “我这两个。”

  “我这有一个。”

  “我连一个都没有。”

  “今天我倒是收到三个稿子,但全都是奔着仙侠征文去的。更可笑的是,三个稿子都跟仙侠一点都不搭边。”

  “……”

  这几名编辑,正是仙侠编辑组的成员。

  主编陈宇神色凝重:“再放宽点签约门槛。否则连网站的推荐指标都不够,而且我们这个月的绩效也会严重不达标。”

  编辑若风抓了抓脑袋,苦笑道:“宇哥,我们已经尽量将门槛放到最低了,基本上是只要稍有故事性的作品就会签约。可大多数投稿的的水平实在太差,根本不忍直视。”

  另一名编辑夕阳点头:“确实是这样。现在一些写得好的仙侠作品,全都投稿到了热门频道玄幻那边,即使有征文奖励,作者们也不考虑我们频道。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仙侠越来越没落。”

  “必须想办法。”

  陈宇下意识抽出一支烟,但发现这里是办公区,便又放了回去:“高层发了通知,若是我们仙侠分类这个月还没有起色,下月就会将仙侠并入玄幻,以后再无仙侠分类。”

  说这话的时候,他心中喟叹。

  什么时候,仙侠竟然如此凉门了。

  实在是悲哀。

  那些作者写的仙侠小说,宁可投悬疑都不投仙侠。即使仙侠年年搞活动,总奖金高达百万,但根本出不了好作品。

  有时候陈宇心中在想,这分类是不是被诅咒了?怎么就起不来呢?

  明明仙侠在华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基本上每一个华夏的年轻人,心中都有一个仙侠梦。在这种氛围下,应该有许多人写仙侠小说才对。

  但偏偏就没有。

  或者说,写仙侠小说的人还是许多,但能出成绩的太少。

  其实陈宇心中也明白,仙侠梦归梦,要将梦中浩瀚、宏伟的世界观写出来,实在太难太难。而且若是对华夏文化不了解,力量体系、等级制度不严谨,写出来的仙侠小说便不伦不类,看起来十分别扭。琇書網

  然而玄幻就不同了,一刀9999级都行,越夸张读者越爱看。

  哪怕没有半点逻辑性也无妨。

  “唉。”

  作为主编的陈宇,很是无奈。

  打开邮箱,由于是主编,他的投稿倒是不少,今天足足有八封邮件。当然这是对比自己手下编辑而已,若是玄幻的主编,每天收到的稿子几乎都在三位数以上,那才叫热门!

  只不过看了几眼邮件标题,他就能够判断出,其中几个投稿大概率是工作室的文,对方的目的很明显,就是奔着仙侠百万奖金来的。

  只要能吃到奖金,就是大赚。

  反正工作室的作品,都是批量性的。

  这家网站不行,转头就投另外一家。

  若是以前仙侠还没有没落的时候,陈宇对工作室的文是直接打回去的。

  但现在,他却点开邮件认真看了起来。

  预料之中……这些工作室的作品几乎全都是套路文,前面几章虽然有一定的创意,但要出好书?难!

  甚至对方大概率只要作品不获奖,立马太监。

  对于网站来说,这是恶性循环。

  “签吧……”

  陈宇妥协了。

  如果不签约,网站推荐位上的书都不够排的。

  很快,八封邮件全部扫完。

  即使他尽量降低了签约标准,但依然只签了三本书,签约率还不足40%。

  揉了揉眉心。

  连下班的心思都没了。

  他正想写一篇如何让仙侠文变得更有仙气的文章,来指导新人作者,以此诱导更多的人来投稿。忽然邮箱叮咚一声,又有新邮件发来了。

  “嗯?又有人投稿?”

  陈宇精神一振,立即点开了邮件。

  很快他的目光聚焦在投稿的名字上:《诛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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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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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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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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