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四十七章:势如破竹,疯了一般的数据
  在一个音乐圈子里。

  议论纷纷。

  当《消愁》攀上热搜后,众人更是沸腾起来。

  一个人出声:“林轩的这首《消愁》真的有那么好?我感觉听起来也就那么回事。”

  另外一个人回复:“再好的歌,也做不到人人喜欢。一般来说,一首歌只要有20%的喜欢,它就有着流行起来的征兆。若是30%的人喜欢,那么大火绝对没问题。

  而刚刚群主发起了一个投票,群里总共三百多人,投票人数156个,喜欢《消愁》的人128,不喜欢的18个,其余中立。也就是说喜欢这首歌的比例超过了80%!

  这是一个无比惊人的数字。

  虽然大家都是懂音乐的人,这个调查一定程度上有失偏袒,但如此高的喜欢比例,足以证明此歌有大火的征兆。”

  群主出声:“夕颜说的非常好。其实《消愁》能短时间大火,我分析有三点主要原因:

  第一:番茄台的提前炒作,让节目以及林轩本身就有了巨大的关注度。

  第二:《消愁》这首歌的词写的太好了,好到金牌作曲人都自叹弗如。

  第三:林轩的经历,让他唱出了这首歌浓浓的韵味,令人深陷其中。

  这三点,每一点都有让歌曲大火的潜质。

  而它们都叠加在一起后,当节目播出,当林轩登台演唱,各方面数据理所当然就爆了。”

  当歌曲成名后,就会有无数人分析其成功的原因。

  不止是这个音乐圈子。

  这一刻,华夏无数的歌手、团队、公司……几乎全都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分析《消愁》短短一两个小时火爆全网的因素,看是否能够从中提取经验。

  而同一时间。

  对于《消愁》的火爆,林轩却是心中古井无波。

  这首歌若是不火,他才觉得奇怪。

  他犹记得前世毛毛当初创下的奇迹:在《明日之子》中,毛毛唱完这首歌后,当晚《消愁》便登上了各大音乐平台,播放量瞬间飙升,创下节目歌曲单日播放量超千万的记录。而这个记录远远不是巅峰。接下来,歌曲在某狗上线,第一日便斩获畅销单曲榜第一!并且在接下来延续了数个月的单曲畅销榜冠军宝座!

  这个数据,震撼了整个歌坛。

  新生代几乎无人复制他的奇迹,即便是资本力捧的小鲜肉也无法做到。

  可以说,一首《消愁》将毛毛捧上了华夏歌坛顶流!

  让他一夜火遍大江南北。

  所以现在。

  这些数据,在外人看来是奇迹,但在林轩看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毕竟这一次他获得的推广,比当初毛毛还要大得多。

  果然。

  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关注着各大音乐榜单的人,全都陷入呆滞,一时失声。

  在榜单上。

  原本他们以为《消愁》虽然优秀,但冲上新歌飙升榜前十就是巅峰。当微博热搜、节目热度过去后。这首歌即使再优秀,在音乐榜单上的排名也会暂时下降。

  毕竟排行榜上的歌曲,哪一首不是当红歌手的歌曲或者网络红歌?

  然而,接下来的时间。

  《消愁》的播放量、下载量……各项数据犹如疯狂了一般,开始了屠榜!

  播放量:Χiυmъ.cοΜ

  登上音乐平台后第一个小时,播放量便超过了百万。而且在第一个小时过后,播放量不减反增,继续一路高歌。

  直到次日上午八点,当林轩再次来到番茄台的时候,他便接到了消息:仅仅十多个小时,《消愁》在音乐平台的播放量已经超过了1500万!

  企鹅音乐平台,新歌榜第一!

  酷猫平台,新歌榜、飙升榜双榜第一!

  云网音乐平台,新歌榜第一,评论超十万!

  下载量:

  企鹅,超过三十万。

  云网,超过二十五万。

  酷猫平台,超过五十万!

  仅仅只是三大音乐平台,下载量便过百万。

  看到如同开挂了似的数据,全网几乎所有人一片惊呼。

  “我的天哪。”

  “真正的一歌封神。”

  “难怪番茄台要耗费如此巨大力气去宣传林轩,这种天才歌手,只要凭借他现在创作的两首歌,就足以进入歌坛顶流。”

  “服气了!”

  “我感觉,我要粉上林轩了。”

  “我已经成了林轩的粉丝。”

  “是真的好听,无限循环《消愁》中。”

  “……”

  只有林轩心中嘀咕:“可惜了……虽然这首歌下载量半天破百万,但是由于合同的关系,《消愁》目前的收益大头都被番茄台拿走,估计我最终只能喝一口汤。”

  不过他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能喝一口汤已经算是不错。

  旁边。

  吕娟一直处于激动、兴奋中,她叽叽喳喳道:“轩哥,这首歌真的太厉害太厉害了,我太崇拜你啦。相比较之下,《追梦赤子心》的数据就差了一点。”

  “是么?”

  林轩眨了眨眼睛。

  不可置否。

  在上周的时候,番茄台就已经将《追梦赤子心》上传到了音乐平台,虽然其播放量至今同样破了五百万,但与《消愁》半天破一千五百万的播放量比起来,实在差的太远。

  但只有他心中知道,《追梦》这首歌丝毫不输于《消愁》。它现在数据并不顶尖,是因为还缺少一个故事。

  “或许只有看过‘那年那兔那些事’的人,才懂得《追梦赤子心》歌曲中的感动吧?”

  林轩心中暗道。

  当年他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同样无感。但看完“那年那兔那些事”再听歌时,直接破防,一个大男人在宿舍哭得一塌糊涂。

  正当他唏嘘的时候。

  吕娟终于从激动中平静下来,开口道:“轩哥,你之前不是说让我留意一下你那三个粉丝吗?我已经有消息了。”

  三个粉丝?

  林轩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吕娟说的是当初自己被全网骂的时候,那三个站出来维护他的真爱粉:“哦?有联系他们吗?”

  吕娟摇头:“我暂时没有联系对方。是那个叫‘都统大人’的粉丝主动联系的我。对方在微博上私信我,说希望你能够同意建立粉丝团。”

  “让我建立粉丝团?”

  林轩诧异出声。

  吕娟点头:“是的,对方说现在你已经有了一定的粉丝基础。尤其是《消愁》一夜爆红。代表着你已经不是普通的新人了。他们作为你的粉丝,真心希望你能够同意建立粉丝后援团。因为一个选手要踏入娱乐圈,要成为明星。粉丝团是必不可少的。轩哥,现在我怎么回复对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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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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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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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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