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四十一章:第二是我的!
  “小娟,帮我找把吉他。”

  林轩开口说道。

  同时,他熟练拿出了纸和笔,开始在脑海中搜索《晴天》的记忆。

  虽然前世,他并不粉周董,但神奇的是,对于周董的每一首歌,他几乎都能够唱出来,仿佛不知不觉中就学会了它们。

  正因为如此,所以要回忆起《晴天》的旋律十分简单。

  闭上眼睛。

  在脑海中运作了几次记忆复刻后,这首歌便已经历历在目。

  “开始!”

  他毫不犹豫奋笔疾书。

  几乎没有丝毫滞留。

  写了几句,他忽然抬头,便看到了吕娟张大嘴巴震惊的模样。

  林轩心中微动。

  第一遍的时候,故意写错了好几处地方。然后便在上面装模作样删删改改,直到差不多二十分钟后才将《晴天》的歌谱定了下来。

  “搞定,小娟,吉他呢?”

  “这儿呢。”

  吕娟连忙递过来一把木吉他。

  林轩点点头,拨了几下吉他弦,音色很正,不需要调音。

  作为一个歌手,会一点吉他、一点钢琴是基操。不过晴天这首歌,在林轩看来,用吉他伴奏更能够体现其中的韵味。

  ……

  排练室外。

  刘闵忽然问道:“老康,林轩的排练室有摄像机吗?”

  “有!”

  康超点点头:“所有选手的排练室,都有全方位的摄像机拍摄,不会错过任何选手排练的镜头。”

  刘闵道:“都打开了吧?”

  若是跟上次告别演唱的时候,摄像机都在休息,那他掐死康超的心都有。

  林轩在节目中即兴创作歌曲,这种足以惊艳乐坛的事情,若是到时候剪辑一番再播放出去,绝对能够引起全网沸腾。

  这么好的一个噱头,作为总导演的刘闵怎么可能错过?

  康超尴尬道:“我怎么可能还会犯那种低级错误?针对林轩的拍摄,都是24小时全天候开启,就连他上洗手间……”

  众人目光齐刷刷射了过来。

  康超无语:“放心,不会进去。”

  这帮小兔崽子。

  想哪里去了!

  他是那样的人吗?

  正当大家议论的时候。

  刘闵见到林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开始拿着吉他调音,他瞳孔猛缩:“写好了?”

  赵文浩一本正经道:“总共用时16分钟25秒。”

  温彤:“不,是16分26秒39。我用的是雪山手机,一分一秒都不会错。”

  众人:“……”

  这个广告好硬。

  不过很快大家就呼吸变得急促。

  十六分钟!m.xiumb.com

  一首歌

  不论这首歌质量怎么样,时间是真的短。

  康超喟叹:“十六分钟创作一首歌,的确厉害。只比张钧的十五分钟长了一分多钟而已。”

  “不!”

  赵文浩迅速摇头:“张钧导师的十五分钟即时创作,仅仅是写出了歌词而已。后面的曲谱是其他时间才完成的。而看现在的情况,林轩似乎不但完成了歌词,还完成了谱曲。十六分钟写出一首完整的歌,这丫纯粹就是变态。”

  此刻,其他人都没说话。

  因为大家知道,十几分钟写一首歌并不算什么。

  关键是歌曲的好坏。

  若是胡乱写,不要说十六分钟写一首歌,两首歌都能写出来!

  大家都在等待着林轩这首名叫《晴天》的歌,到底是什么样的。

  “来了!”

  刘闵忽然道。

  排练室中,林轩已经弹响了吉他。

  虽然《晴天》算是一首有些摇滚性质的流行歌曲,不过它的风格带着些许校园歌曲的忧伤和留恋,因此暂时用吉他来伴奏恰到好处。

  轻缓的吉他声响起的时候。

  外面的人群已经一片寂静,每个人屏住了呼吸,认真开始聆听。

  很快,林轩歌声传了出来。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

  歌声意外的温柔,将大家一下子就拉入了时光的隧道中……

  每个人仿佛躺在草地上,头顶是晴空万里。

  有人在耳畔轻轻絮语。

  潜藏的记忆,被歌声唤醒。

  “ReSoSoSiDoSiLa”

  “SoLaSiSiSiSiLaSiLa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

  林轩轻轻唱着。

  跟《追梦赤子心》的热血爆发不同,跟《消愁》的人生感悟不同。这首《晴天》从前到后几乎都是轻柔的节奏。

  但就是这么一首温柔的歌曲,却让在门外的每个人现出了不同的表情。

  无论是作为导演的刘闵、康超。

  还是作为选手的赵文浩、温彤等人。

  每个人在参与《华夏梦之声》这档节目的时候,都背负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此刻听到林轩歌声,大家似乎全都忘了这股压力,眼前浮现出曾经遇过的美好。

  没有了压力。

  没有了勾心斗角。

  没有了忧愁。

  没有了阴霾。

  只有美好的回忆,让人心中各种负面情绪一扫而空,只剩下灿烂的阳光。

  这时候,许多人才明白。

  原来,晴天是这个意思。

  ……

  排练室中。

  林轩的歌声很快就结束,不过第一遍的时候,虽然有着记忆复刻功能,但真正演唱的时候,对于这首歌曲,他依然有着许多生涩的地方。

  因此,他没有休息,继续重复第二遍。

  第三遍。

  第四遍。

  第N遍。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轩终于感觉自己熟练掌握了《晴天》,他才轻轻舒了口气,放下了手里的吉他。

  刘闵轻轻关上了房门,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良久后,刘闵才轻咳一声:“温彤,你觉得这首歌……如何?”

  温彤咬紧嘴唇,半响没有说出一个字。

  不只是她。

  现场的众人全都陷入沉默。

  在他们的感觉中,这首《晴天》没有《追梦赤子心》那种令人灵魂震撼的嘶吼,也没有《消愁》那种歌词和人生感悟让人惊艳的感觉,但就这么一首看似平平淡淡的歌曲,却让大家似乎有种想永远循环此歌的错觉。

  “咳咳……”

  赵文浩忽然看向温彤,认真道:“下一轮比赛,第二是我的!”

  刚刚还沉默的温彤一下就爆发了:“你这话说的,还早了点!第二非我莫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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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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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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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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