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559章:我的天,还有?短篇小说也卷起来了?!
  数十名西方记者,一个个喘着粗气。

  累!

  太累了!

  此刻太阳已经升起,即使这个时候才早上九点多,然而六月的太阳照在人身上却火辣辣。尤其是不少记者还扛着数十斤的摄像器材,再加上不少记者车连空调都没有,这些西方记者长得又脂肪贼多。所以很快大家就大汗淋漓,承受不住了。

  倒是林轩乘坐的法国王室迈巴赫,空调开的十足,根本感受不到半点炎热。

  如此一来,林轩一人居然抗住了数十名记者的提问!

  数十人的提问。

  竟然全都被林轩接了下来,并且还占据了上风。

  就凭这个画面,便让无数人心中窒息。琇書蛧

  此刻。

  正在看直播的许多文坛大佬,差点气得大骂。

  不少人在电视机前已经跳脚喊了起来。

  “问啊,赶紧问啊。”

  “特么的,你们都是猪吗?问问题都问不出来?”

  “这样文坛的奇迹,要被你们这群猪毁掉!”

  “快点问吧,你不会问随便说话也行啊。”

  “没错,不要让林轩停下来啊!”

  “我正舒服着呢,让林轩别停!!!”

  “……”

  许多文坛大佬是真的急了,他们哪怕是瞎子也能够看出,此刻的林轩应该处于一个世所罕见的灵感井喷期间。这样的灵感一旦过去,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再有。所以若是那些记者能够问出足够多的问题,或许他们就会亲眼见证一个伟大诗人的诞生。

  但谁能想到,数十名记者一个个都累瘫了!

  记者们不问问题,林轩就不会创作。

  若是林轩的灵感期过去,以后这种情况大概率难以重现。这对于文坛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如果林轩只是创作出三四首好的诗歌,或许还有不少人抱着嫉妒之心。

  但现在林轩念的诗歌已经多达一百多首,那么谁都提不起嫉妒心理。哪怕是国际大文豪,此刻心中也只有佩服和期待,希望看到林轩接下来有更惊艳的表现,希望他们可以从林轩嘴中听到更多的优美诗句。

  否则错过了今日。

  天知道会错过多少文化隗宝。

  这个道理,不少直播电视台的高层同样很快就意识到了。

  于是,记者们的电话开始响起,伴随着高层领导们的咆哮:“法克,你哑了吗?平时你去采访那些明星恨不得提几百个垃圾问题,怎么今天才提几个问题就不行了?给我赶紧问!不能让林轩停下来!他就是我们的收视率,就是我们的流量,懂!不!懂?!!!如果你连简单的问题都问不出来,明天自己滚蛋!”

  记者们一边擦汗,一边慌忙点头。

  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他们一直最擅长的问问题,有一天居然会成为负担!

  当然他们更想不到,哪怕他们不问,林轩也不会停下来。

  毕竟。

  林轩怎么可能允许自己错过这个他好不容易挑起来的机会?

  喝了一罐不知名的饮料后,感受着现场诡异的寂静,林轩微微一笑:“各位,还有问题么?如果没有……”

  话音未落。

  一名记者为了抱住连忙沙哑着声音喊道:“有的,有的。林先生,您怎么看待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是虚荣还是顺其自然?”

  这问题十分尖锐。

  林轩却依然神色不变,微笑道:“鸟翼系上了黄金,这鸟儿便永远不能再在天上翱翔了。”

  说完后,还没等记者们有所反应。

  他便继续道:“当然,您问的这个问题,真正要用诗歌来回答是不可能的。它只能表现出我的一个思想。我看大家似乎全都挺累的,要不你们休息一下?我讲一个故事,用这个故事来阐述一下我对金钱的看法?”

  啥?

  讲故事?

  众人一愣。

  终于正在看直播的观众,更是面面相觑。

  “林轩又要干什么?”

  “刚才他那句诗就已经足够好了吧?怎么还要讲故事?”

  “对啊,‘鸟翼系上了黄金,这鸟儿便永远不能再在天上翱翔了’这句诗多美啊,蕴含的意义足以成为高考作文题。”

  “看来林轩是心疼那些胖的像猪一样的记者。”

  “哈哈哈,大热天扛着数十斤的摄像机跟着林轩跑,的确不容易。”

  “……”

  不管众人怎么想。

  在听到林轩的话后,几乎所有记者全都莫名松了口气,连连点头。

  讲故事?

  好啊,这样他们终于能够稍稍休息一下了。虽然扛着摄像机依然累,但总比一边扛器材一边提问轻松。

  林轩嘴角勾起莫名的微笑:“这个故事,算是一个短篇。至于它的名字嘛,名叫《麦琪的礼物》。”

  短篇!

  听到这两个字,哪怕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记者都心中划过一道电流,豁然坐直了身体。

  至于正在看直播的观众们,一下怔住。

  “短篇?”

  “他要干什么?”

  “啥?林轩就这样念短篇故事?”

  “不是吧?林轩刚才已经将诗坛卷了一遍,接下来不会要去卷短篇小说界吧?”

  “这太疯狂了!”

  “……”

  就连刘季虹、陆成等人同样下意识看了一眼对方。

  陆成眨了眨眼睛,觉得好笑:“你们说,林轩不会根据刚才记者的话,即兴创作出了一则短篇小说吧?”

  若是其他人说这样的话,他们只会觉得对方是胡说八道。

  但对于林轩,他们一时间竟然分辨不出林轩说的是玩笑话还是真话。

  正当他们神色复杂的时候。

  车顶上。

  林轩已经娓娓道来,声音在空旷的原野飘荡:“一块八毛七分钱。全在这儿了。其中六毛钱还是铜子儿凑起来的。这些铜子儿是每次一个、两个向杂货铺、菜贩和肉店老板那儿死乞白赖地硬扣下来的……”

  有记者给了林轩一个话麦,所以即便是在户外,但林轩的声音依然传遍四方。

  或许是为了让人听清楚,或许是这么朗读更加能够体现出韵味,林轩诵读十分缓慢,磁性的声音让不少少女发出尖叫。

  “好好听呀。”

  “林轩声音真动听。”

  “……”

  当然更多的人是认真听着林轩的故事。

  这一次,林轩拿出的是欧亨利的代表作《麦琪的礼物》,这部短篇小说在文学上的价值和地位比《变色龙》还要高。

  有多高?

  在多次全球性的评选中,它都以最高票获得了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就凭这个荣誉,便能够看出《麦琪的礼物》有多么优秀。

  而现在,林轩将它拿到了这个世界。

  现场除了林轩的声音,记者们全都变得安静。

  “……除了扑在那张破旧的小榻上号哭之外,显然没有别的办法。德拉就那样做了。这使一种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认为人生是由啜泣、抽噎和微笑组成的,而抽噎占了其中绝大部分。……”

  可以说。

  仅仅从文字优美程度上来所,《麦琪的礼物》就比《变色龙》更胜一筹。

  毕竟《变色龙》是从俄文翻译过去的,并且全文大部分都在对话上,几乎没有多少文字的叙述。

  果然,仅仅只是一两分钟后,不少人就暗暗点头。

  “文字真优美。”

  “不敢想象,这样的文章是林轩即兴说出来的。”

  “很正常,能够出口成诗的人,出口成章定然不成问题。”

  “……”

  林轩讲的故事并没有一气呵成。

  有时候他会沉默一会儿,有时候他会停顿几秒钟,似乎正在内心组织语言。

  “……她的吉姆。为了买一件好东西送给他,德拉自得其乐地筹划了好些日子。要买一件精致、珍奇而真有价值的东西——够得上为吉姆所有的东西固然很少,可总得有些相称才成呀……”

  当众人听到这里的时候,许多人心中已经明白林轩讲的故事是什么了:原来是一对贫困的年轻夫妇赠送给对方圣诞礼物,可却没有钱的故事。

  故事在继续。

  【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带着近乎白痴般的神情问道。

  “你不用找啦,”德拉说,“我告诉你,已经卖了——卖了,没有了……”

  ……

  白皙的手指敏捷地撕开了绳索和包皮纸。接着是一声狂喜的呼喊;紧接着,哎呀!突然转变成女性神经质的眼泪和号哭,立刻需要公寓的主人用尽办法来安慰她。

  因为摆在眼前的是那套插在头发上的梳子——全套的发梳。

  ……

  吉姆还没有见到他的美丽的礼物呢……

  “漂亮吗,吉姆?我走遍全市才找到的。现在你每天要把表看上百来遍了。把你的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

  林轩声音清晰响起。

  传入了现场每个记者的耳朵,接着又听过数十家媒体的直播,传到了全球亿万人的心灵深处。

  故事中。

  德拉剪掉自己的头发,买了吉姆最喜欢的白金表链。

  吉姆却卖掉了自己的手表,给德拉买了一把漂亮的木梳。

  众人听着故事,就这样怔住。

  一时间,他们心中泛起了难以言喻的滋味,比昨晚听《变色龙》的时候对心灵的冲击更强。

  直到林轩将故事讲完后,大家依然没有回过神。

  越是回想起林轩刚才讲的故事,他们越是觉得韵味无穷,情感难以释怀……

  这就是林轩的故事?

  这就是林轩的短篇?

  就在刚才林轩说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的时候,大部分人还没有多在意,甚至不少人觉得林轩只是为了让记者们休息一下,才讲故事轻松一下。

  可谁能想到,这丫故事确实是讲了,但这故事的质量……似乎太高了点,可以说丝毫不输于昨天那篇引起文坛震荡的《变色龙》,甚至犹有过之。

  这……算什么事?!

  尤其是此刻全世界关注着这件事的无数文坛大佬,感觉自己头皮发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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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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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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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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