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552章:《变色龙》
  刚才在听到林轩说不会参加短篇小说交流时,许多人脸上露出了失望。

  尤其是华夏的网友,更是一个索然无味。

  毕竟他们本来就是冲着林轩来的,否则谁关注这些王族宴会?

  看又看不爽。

  听又听不懂。

  所以若不是为了林轩,鬼才看直播。

  “散了散了。”

  “轩哥不参加交流,有啥意思?”

  “就是,完全没兴趣。”

  “……”

  不过正当大家要离开的时候,便听到了林轩决定要参加短篇小说交流的话。

  瞬间!

  全场躁动了起来。

  然而更震惊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他们清晰听到林轩居然要临时创作一篇短篇小说,并且还是以奥布里为原型来创作。

  即兴写小说?

  每个人眼里都露出荒唐。

  尤其是哲罗姆,眼珠子都差点凸出,前几分钟他才刚刚说过短篇小说不太可能即兴创作呢,结果一转头林轩就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若不是他肯定自己跟林轩没有半点矛盾,他甚至觉得林轩是在跟他对着干。

  而直播间,华夏网友的热血唰地一下就上涌了。

  “哈哈哈,轩哥又来了!”

  “我就说轩哥怎么可能坐得住嘛。”

  “林轩有那么好的心给奥布里专门定制小说?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那个奥布里就是一舔狗,不是什么好玩意。”

  “我也感觉林轩不会这么好心。”

  “……”

  现场。

  哲罗姆咽了咽口水,看到林轩在说完即兴写小说后,立即就开始了动作。他深吸一口气,平复内心的翻滚后,马上推开人群走到了林轩旁边。

  至于康纳德、道格拉斯等文学大佬,同样快步走了过来。

  林轩刚刚写好几个字,便发现所有人在他旁边围了一圈。

  他停下笔,微微一笑开口道:“哲罗姆先生,您那边先开始交流环节吧。我写完小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在写完后我再去跟大家交流。”

  哲罗姆苦笑:“林先生,不是我们不交流。您这么一做,我们这些人哪里还有交流的心思啊。您看看……”

  说完,他往外指了指。

  林轩顺着他的手指转头一看,只见整个城堡大厅几乎所有人目光全都聚焦在了他身上,全部的媒体记者将各种长枪短炮也对准了他。这种情况下,哲罗姆他们即便是进行文学交流估计也没有任何人关注。

  “额……”

  林轩揉了揉眉心,无奈道:“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就加快速度,争取早点将这篇文章写完。”

  “……”

  哲罗姆等人听到林轩的话后,登时面面相觑。

  加快速度?

  争取早点写完?

  尤其是道格拉斯,作为当今世界上有名的短篇小说家,他每一篇小说都不知道要构思多久、修改多少次才能成品。可以说他发表的任何一则短篇小说,从构思到完成基本上都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来打磨。

  所以此刻听到林轩的话,几人感觉就是在听天方夜谭。

  “那……您继续写吧。”

  哲罗姆只好点点头。

  “嗯。”

  林轩继续拿起笔,不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开始沉入了创作中。

  众人的目光聚焦在了他面前的纸张上,看到林轩写的短篇名字后,都露出疑惑的表情。

  “变色龙?”

  “什么意思?”

  “林轩不是说它是以奥布里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吗?”

  “对啊,这跟奥布里有什么关系?”

  “这短篇的名字太奇怪了。”

  “别急,看看林轩到底会写什么。”

  “……”

  很快,周围的议论声渐渐消失,大家变得安静,看着林轩奋笔疾书。

  至于大猫直播的员工,仗着自己是林轩公司旗下,抱着摄像机来到了最前面,将镜头对准了林轩写字的画面。

  纸张上。

  一行行文字展示了出来:

  【“警官奥丘梅洛夫穿着新的军大衣,手里拿着个小包,穿过市集的广场。他身后跟着个警察,生着棕红色头发,端着一个粗箩,上面盛着没收来的醋栗,装得满满的……”】

  林轩书写的速度极快。

  只是一眨眼,一行行漂亮的文字就出现在了空白的纸张上。中途几乎没有任何停顿时间。

  就凭这个速度便看得大家眼皮直跳。

  这哪里是写文章?

  抄都没他快!

  “这速度太快了吧?”

  “轩哥做什么都这么快吗?”

  “楼上的,疑车无据。”

  “……”

  除了直播间的弹幕依然热闹,现场越来越安静。

  林轩的笔下,剧情渐渐展示出来了:

  【“你竟敢咬人,该死的东西!”奥丘梅洛夫忽然听见说话声,“伙计们,别放走它!如今咬人可不行!抓住它!哎哟……哎哟!”】

  随着时间的推移。

  哲罗姆等人眼神渐渐变得凝重,他们发现林轩虽然书写的速度极快,可是写出的文章却几乎没有半句废话,每一句都十分紧凑。

  短短几句,就将故事背景已经节奏展示了出来。

  可……他们每个人心中更疑惑了。

  这篇文章,跟奥布里有什么关系?

  【“我本来走我的路,长官,没招谁没惹谁……”赫留金凑着空拳头咳嗽,开口说,“我正跟米特里·米特里奇谈木柴的事,忽然间,这个坏东西无缘无故把我的手指头咬一口……】Χiυmъ.cοΜ

  【“嗯!……好……”奥丘梅洛夫严厉地说,咳嗽着,动了动眉毛,“好……这是谁家的狗?这种事我不能放过不管。我要拿点颜色出来叫那些放出狗来闯祸的人看看……这多半是条疯狗……我问你们:这是谁家的狗?”

  “这条狗像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人群里有个人说。】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不少人已经隐隐有所察觉了。

  尤其是擅长于写短篇小说的道格拉斯,更是眼里充满了凝重。

  似乎,有些不对劲!

  尤其是旁边一直昂首挺胸,得意非常的奥布里,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紧闭着嘴巴,直勾勾盯着林轩的手,心中渐渐升起不安。

  【“日加洛夫将军家的?嗯!……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你的?”奥丘梅洛夫对赫留金说,“……你这个手指头多半是让小钉子扎破了,后来却异想天开,要人家赔你钱了。你这种人啊……谁都知道是个什么路数!我可知道你们这些魔鬼!”】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就连一些王公贵族也意识到了某些问题。

  刚刚还趾高气昂的奥秋梅洛夫,在听到咬人的狗是将军家的时,登时态度来了个大改变,转而开始训斥受伤的人。

  态度变化之快,几乎让人咋舌。

  【“不,这条狗不是将军家的……”警察深思地说,“将军家里没有这样的狗。他家里的狗大半是大猎狗……”

  “你拿得准吗?”

  “拿得准,长官……”

  “我自己也知道。将军家里的狗都名贵,都是良种,这条狗呢,鬼才知道是什么东西!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贱货……他老人家会养这样的狗?!……”】

  小说中。

  奥秋梅洛夫态度再次改变了,当他听警察说狗不是将军家的时,瞬间就开始破口大骂,神色变得狰狞。

  滴答……滴答……

  瞬间一分一秒过去,此刻在林轩的笔下,故事情节已经完全展开,彻底调动了每一个人的情绪。

  然而周围,已经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脸都变了。

  有人开始露出惊愕。

  有人眼里透出不可思议。

  有人张大嘴巴。

  有人呼吸变得急促。

  而奥布里,脸色彻底变了,变得煞白、变得无比难堪,他额头上青筋渐渐冒了出来,双手死死握紧,额头已经渗出了密密的一层汗珠。

  变色龙!

  此刻所有人都明白林轩这个短篇的名字是什么用意了!

  【“不过也可能是将军家的狗……”警察把他的想法说出来

  “嗯!……也许它是名贵的狗……”

  “瞎猜!我们那儿从来也没有过这样的狗!”

  “那就是野狗……弄死它算了。”

  “可这是将军哥哥的狗……”

  “可了不得……这条小狗怪不错的……挺伶俐……呜呜……呜呜…………”】

  当林轩写到这里的时候。

  即便是周围的媒体记者,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就这样呆呆看着林轩在纸上奋笔疾书,眼里的震撼几乎难以掩盖。

  林轩的笔下,主人公奥秋梅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将见风使舵,阿谀奉承发挥到了极致。

  凭借他对一条狗的态度,以辛辣的讽刺彻底揭穿了奥秋梅洛夫的丑陋嘴脸,甚至每一次态度转变的时候,他都表现的那么自然,完全不知羞耻,完全就是一条活脱脱的变色龙!

  【普罗霍尔把狗叫过来,带着它离开了木柴场……那群人就对着赫留金哈哈大笑。

  “我早晚要收拾你!”奥丘梅洛夫对他威胁说,然后把身上的大衣裹一裹紧,穿过市集的广场,径自走了。】

  啪!

  当林轩将手中的笔扔到一旁的时候,所有人才浑身一激灵,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我的短篇,已经写好了。”

  林轩拿着写得满满的几页纸,微笑看着众人。

  然而没人说话。

  几乎每一个人的眼神都无比复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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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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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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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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