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548章:林轩的诗歌
  在刚才林轩闭眼休息的时候。

  华夏,不论是普通网友还是陆成、沈青等文学家全都屏着呼吸,心中忐忑。他们完全不清楚林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虽然许多人对林轩抱着极大信心,但看到那些欧美作家、文人纷纷动笔,他们心中还是不可避免升起急迫感。尤其是这一次的文学交流,虽然只是一场私人性质的对弈。然而许多人却知道其背后意义恐怕会相当深远,甚至有可能成为东西方文化的一次激烈碰撞。

  所以,在许多华夏人心中。

  这次的交流,林轩可千万不能输。就算是输,也别输的太惨。

  此刻见到林轩动笔,大家齐齐舒了口气。

  “轩哥终于开始了。”

  “我还以为林轩睡着了呢。”

  “我的轩哥啊,你别这样吓我。这可是有关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你用点心行不行?”

  “写了,已经在写了。”

  “他写的什么啊?”

  “看不清,太远了。”

  “特么的大猫那个直播员工,你就不能上前一点?”

  “……”

  现场。

  叶听雨看着正在纸上龙飞凤舞的林轩,眼里泛起了浓浓的震撼。

  她似乎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少女掩着嘴,让自己不惊呼出声。

  叶有雷见到老姐的震惊,好奇凑过去头去。可下一秒又无奈将脑袋缩了回来,林轩写的是英文,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特么的!

  好憋屈!

  “啊啊啊!赶紧世界大统一吧,其他的语言都是异端,统统消灭!”

  叶有雷心中咆哮。

  林轩的字一直都很漂亮,即使英文也不例外。

  很快,一行行飘逸的英文就出现在白纸上。他书写的速度几乎没有片刻的停滞,甚至越来越快。

  看到这一幕

  众人的心都在颤抖,实在是林轩速度太快了,快到离谱。大家表情渐渐呆滞,你就算是照着诗歌抄都没那么快啊!

  其他的人每写一句都会停下笔来仔细斟酌,甚至不断划掉重新在写,字字斟酌,不敢有丝毫大意。

  但林轩倒好,一气呵成!

  两分钟。

  是的,最多两分钟。

  从第五分钟开始动笔,到第七分钟的时候,林轩已经停下了笔,接着便拿起写好的诗歌站了起来朝着哲罗姆走去。

  现场登时变得嘈杂。

  “林轩写好了?”

  “真的假的啊?”

  “他不是在糊弄人的吧?”

  “这才多久,最多两分钟!”

  “两分钟就写好了一篇诗歌?我不信!”

  “故弄玄虚,或许他就是胡乱写的。”

  “……”

  林轩没有理会周围的议论,将叠好的诗歌递给哲罗姆:“哲罗姆先生,我的诗歌已经写好了。请您先拿着。”xiumb.com

  “好。”

  哲罗姆深深看了一眼林轩,并没有立即打开他的诗词,而是暂时收了起来。无论林轩的诗歌是好是坏,此刻都不是观看的时候。

  林轩如此快的速度,登时给还在皱眉苦思的奥布里、艾文等人带去了巨大眼里,众人脸上现出心急,一个个加快了速度。

  很快。

  便有第二个人写好,将诗歌交了上来。

  接着便是第三个……第四个……

  这一下大家全都急起来了,一个接一个开始迅速落笔,即使没有好的灵感也顾不了那么多,先写完再说!

  尤其是奥布里,在写了好几句诗句后,他犹豫半响正想划掉重写时,看到周围人纷纷收笔,他心中登时大乱,匆匆忙忙便将诗歌结束然后交了上去。他深吸几口气,心中破天荒升起了忐忑的表情,他万万没想到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文学交流现场,居然让他内心升起了小时候考试的紧迫感。

  “特么的,林轩这么短的时间写完,他绝对没有好好写,肯定是故意扰乱我们心态。”

  奥布里心中狠狠想到。

  不只是他,其他人同样憋着一股气。

  刚才由于林轩结束太快,导致他们思绪全乱,不然他们定然会发挥出更好的水准。现在他们只能期待别人同样表现一般了。

  “好!二十五人,已经全部将作品交给了我。”

  哲罗姆扬了扬手里厚厚一沓纸张,微笑道:“那么现在,我们就根据刚才完成的时间顺序,从晚到早来看一下诸位的表现。”

  现场已经彻底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目光全都聚焦在哲罗姆的手上,想第一时间看到这些作品。

  哲罗姆打开最上面的纸张,开口道:“第一首诗歌,是哈伦的作品。题目为《生命如尘土》。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首诗歌。”

  他一边说,一边摊开了纸张。

  赫然,一篇英文诗歌跃然于众人眼前:

  “人生在世没有根蒂

  漂泊如谁上的浮萍

  生命随风飘转

  最终却只能归于尘土……”

  旁边,康纳德露出赞许的表情,点评道:“前面写的真不错,在短短几句诗歌中,将生命的真谛写了出来,让人唏嘘。只不过最后的意境稍稍欠缺了一点,而且用词也比前面粗糙很多,让整首诗降低了高度,可惜了。在我看来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吧……”

  一名金发青年听着康纳德的点评,脸上涨得通红:“抱歉,刚才是因为我在最后的时候写得着急了些,这才没有把控好全文。”

  这位青年正式哈伦,是法国一名新锐现代主义诗人,本来写诗歌是他的强项,可没想到今天在仓促下准备不足让他分寸大乱,完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水准。

  见到这一幕。

  不少嘉宾和观众窃窃私语。

  “十分钟写出一首诗歌,其实已经相当不易。”

  “的确是这样,康纳德先生要求有些过高了。”

  “哈伦在诗歌上的水平还是有的,只是时间太短限制了他的发挥。”

  “我估计接下来其他的人发挥也不会太好。”

  “咦?我突然想起一个可能性:你们说林轩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本来就对西方文学不怎么了解,可又不好意思拒绝奥布里的邀请。所以就想出了一个让大家即兴写诗歌的念头。因为这样所有人都发挥不出好的成绩。如此一来,即使他写的诗歌很差,也不会有人诟病了。毕竟大家都差嘛……”

  此话一出,不少人心中一激灵。

  大家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卧槽,林轩心机太深了。”

  “难怪他要用激将法让哲罗姆答应即兴出题。”

  “好心机,好计谋。”

  “……”

  大家越是议论,越肯定了这个说法。

  难怪林轩会这么快就结束了诗歌的撰写,原来他根本就没用心!或者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即兴创作一首诗歌,用心也是白搭,还不如潇洒点写完,然后给别人压力。

  果然。

  大家的猜测是对的。

  接下来,一个个人的诗歌被打开,又被哲罗姆念出来。

  二十多首诗歌,几乎没有让他们眼前一亮的作品,仅仅只有一两个在诗歌上造诣很深的诗人才写出了几句还算不错的诗句,可整篇诗歌依然差强人意。

  奥布里同样如此。

  很快就轮到了他。

  哲罗姆打开后,便开始说话:“奥布里写的这篇诗歌为《致生命》。我们来看看他的诗歌作品如何?”

  作为法国的浪漫诗人,奥布里在国内有着极高的知名度,甚至可以算是二十多人中在诗歌成就上最高的人。所以他的诗也引起了全场注意。

  很快,奥布里的诗呈现在了大家面前。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让生命不再白头

  我要追赶那穿梭的太阳

  让时光不再悄悄流走……”

  洋洋洒洒二十多句诗,读起来十分热血。

  哲罗姆第一次眼里有了亮光,他鼓掌大赞:“好!写的好!奥布里,我为你而骄傲!你在短短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内,居然写出了一片如此高质量的诗歌,实在太棒了。这首诗歌从立意上到用词上都堪称佳作。当然,最后也有些潦草,但瑕不掩瑜。算是一篇可以打70分的好诗歌。”

  70分!

  听着似乎不高。

  但奥布里眼里依然露出强烈的惊喜,哲罗姆是谁?当今文坛大文豪啊!他能够给这篇诗歌打到70分,对于奥布里来说绝对是最大的鼓励。

  瞬间,刚才还忐忑的奥布里一扫心中阴霾,舒畅无比。他激动道:“谢谢哲罗姆先生的点评,我感觉这首诗还有很大的修改空间,我会回去好好修改一番,到时候再给您过目。”

  说完后,奥布里便看向了旁边一直微笑等待着的林轩,眼里带着高傲和挑衅:林轩啊林轩,这个逼,他终究还是装成了。

  而且效果比他预料的还要好,毕竟这是即兴出题,即兴创作。

  当这个消息被全网得知,他奥布里的名声绝对又会迎来一个巨大的上涨。

  感谢林轩,给了他一记神助攻!

  果然,在听到哲罗姆的评价后。

  现场的王公贵族以及媒体出现了不小的骚乱。

  “奥布里好厉害!”

  “天哪,即兴创作出了这么牛的诗歌?”

  “虽然我没感觉到哪里好,但哲罗姆的话肯定是真的。”

  “难怪奥布里敢挑衅林轩,他真的是有水平呀。”

  “林轩估计要被他虐成渣了。”

  “没错,林轩完蛋了,他的诗歌肯定是胡乱写的。”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接下来。

  除了林轩,哲罗姆已经将所有人的诗歌点评完毕。除了奥布里,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的诗歌能够入得了他的眼。不过哲罗姆觉得很正常,毕竟短短几分钟,除了一些天众奇才,恐怕即使大文豪都难以写出好的诗歌。

  他的手里,只剩下了林轩的诗歌……

  唰!

  所有人目光汇聚。

  哪怕是奥布里,此刻也死死盯着哲罗姆手上的纸张,想知道林轩到底写出了一首什么样的诗歌。

  短短两分钟,将一首诗歌写完。

  到底是胡乱比划?还是真有才华?

  哲罗姆微微一笑,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中,拆开了纸张,定睛朝着上面看去。在这之前,每一次哲罗姆都是扫了几眼,就会将纸张公布在众人的眼前。

  然而这一次。

  这位大文学家在看了几眼后,忽然怔住,表情变得严肃就这样一直看了下去。

  站在他旁边的康纳德、道格拉斯两位名气只是稍弱于哲罗姆的文学家心中诧异,下意识侧过头看向了了哲罗姆手中的纸张。

  仅仅只是过了几秒,康纳德下意识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架,脸上露出浓浓的惊异。

  至于道格拉斯却不知不觉呼吸变得急促,脑袋跟纸张凑得越来越近。

  现场。

  就这么诡异寂静了下来。

  所有人不敢说话,不敢动作,愣愣看着三位文坛大佬反常的举动。

  一分钟。

  两分钟。

  差不多过了四五分钟后,哲罗姆终于抬起了头,他的眼里没有了平静和淡然,换之的是浓浓的惊骇和震撼。他的目光看向林轩,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话。

  他没有开口。

  只是深吸一口气,将手里的纸张翻了过来,对准了众人,对准了镜头。

  纸上的内容,清晰映入大家的眼睛。

  【

  《生如夏花》

  我听见回声,来自山谷和心间

  以寂寞的镰刀收割空旷的灵魂

  ……

  我相信自己

  生来如同璀璨的夏日之花

  不凋不败,妖冶如火

  承受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

  乐此不疲

  ……

  我相信自己

  死时如同静美的秋日落叶

  不盛不乱,姿态如烟

  即便枯萎也保留丰肌清骨的傲然

  玄之又玄

  ……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还在乎拥有什么

  】

  这便是林轩的诗!

  这边是林轩今天写出来的诗!

  世界文坛最顶级文豪泰戈尔的代表作:《生如夏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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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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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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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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