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声。
惊呼声。
看到舞台上那个无比熟悉的人影,所有人头皮都在发麻。
哪怕是再冷静的人,在看到林轩容貌的刹那,表情都扭曲到了极点,脸上的震撼几乎喷涌而出,全身仿佛电流穿过让他们浑身都在战栗。
林轩。
居然是林轩。
怎么可能是他?
怎么又是他?
怎么还是他?
怎么回事?
哪怕舞台上的少年没有开口,然而整个华夏在这一刻却全都变得骇然。
歌坛,跟钢琴不一样。
前世郎朗再出名,甚至在国际上称得上是钢琴大师,可是他在华夏的粉丝量也只能堪堪跟一個二线歌手齐平,至于粉丝粘性、活跃程度连十八线歌手都不如,因为绝大多数关注他的都是路人。
我认识这位国际钢琴家,他的钢琴弹得不错——仅此而已。
为什么?
虽然钢琴逼格高,可是受众群体却太小了。人人能听歌曲、人人能唱歌,但却不是每个人都对钢琴感兴趣,都喜欢钢琴曲。
歌迷跟钢琴迷的群体比起来,何止高出十倍、百倍?
正因为如此,当初林轩征服国际钢琴大师,也就是短暂引起了轰动而已,并没有深入歌迷们的内心。
然而这一次,林轩却是堂堂正正在《蒙面歌王》的舞台上,击败了吕振宇、萧敏、杜俊、张钧……等歌坛一众巅峰天王。
这是什么概念?
这等同于一个刚刚出道才一年多的人,挑翻了华夏歌坛。
其在华夏亿万歌迷心目中造成的反响几乎是滔天级别的,仿佛惊天大爆炸,震得每个人心灵失守。
林轩之前虽然厉害,虽然被称为天才。
可在歌坛的影响力别说对比天王了,哪怕跟一线顶流都有很大差距……毕竟他出道时间太短,虽然写出了不少经典歌曲,但没有时间的发酵,依然无法跟那些歌坛天王巨星相提并论。
然而现在。
有人疯了一般的尖叫。
有人眼珠子都差点凸出。
电视机前,更多的歌迷跟疯了傻了一样在蹦跳。
“天哪。”
“我天!”
“轩哥?”
“是林轩?”
“他?死神竟然是他?”
“林轩怎么能这么强?他怎么可以这么厉害啊!”
“妈呀,我知道林轩很厉害,在音乐上的天赋很妖孽。可谁能想到他妖孽到了这个地步?他这真的是一个人击败了一整个歌坛的大咖。连张魔王都被他碾压了啊。”
“我疯了,我真的疯了。”
“岂止是你疯了,整个华夏所有歌迷都疯了啊。”
“他怎么这么妖孽啊,这是妖孽得有点过分了啊。”
“我的妈呀。”
“……”
每个人心中的震撼,甚至远远超过了当初宋逸晨揭面时候产生的反响。
宋逸晨再厉害,可他在参加《蒙面歌王》之前也已经是顶流,而且他也只是刚刚闯入半决赛就被淘汰了。
甚至当初许多人以为潇洒剑客就是林轩,因为在许多人看来,林轩的实力最多也就是堪堪闯入半决赛。
但现在。
林轩却击败数位歌坛天王,击败了外星人、击败了大旋风,击败了歌手实力榜上排名第一的天魔,以一种悍然的姿态登顶了歌王之位。
……
魔都体育场。
吧嗒!
叶有雷手里捏着的手机掉落,砸在地上,可是他却恍若未知,而是已经彻底呆滞,就这样傻傻看着舞台上的林轩。
轩哥?
死神?
叶有雷狠狠掐了一下旁边一个御林军的胳膊,看到对方痛得跳了起来才喃喃道:“不是做梦?我不是在做梦?”
死神是林轩,这岂不是说自己之前多次的投票中全都排除了正确答案?自己每次率领着御林军数千人的投票,全都是在跟林轩作对?
他嘴角抽搐,大脑一片茫然。
特么的。
他做的都是什么事啊!
不过很快,叶有雷就回过神来,眼神变亮:“轩哥是死神?剜割歌迷灵魂的死神?……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是雷神嘛,打击一切宵小之辈的雷神。很好!以后我为雷神,专门劈死跟轩哥作对的鼠辈。”
叶听雨淡淡道:“得了吧,你还劈跟学长作对的鼠辈?我看你是想劈学长吧?这么多次投票中,学长可被你劈了不少次,要不是学长实力够强,早被你劈死了。”
“……”
叶有雷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后台。
数十名参加《蒙面歌王》的歌手同样惊呼一片。
他们这些人谁不是歌坛响当当的人物?
天王都一大片。
然而他们现在却全都输给了一个才堪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
宋逸晨脸上的震撼几乎溢出,半响后才开口:“我就说,歌坛不可能有如此妖孽的歌手——除了林轩。”
吕振宇死死盯着舞台上微笑的年轻人,这位天王忽然长长喟叹一声:“老了啊……”
“老了。”
“唉。”
“不过这是好事。”
“是的,好事。”
萧敏、张焕东等人全都摇头叹息。
他们许多人一直以为死神应该是歌坛某位隐退了很久的天王,这位天王蛰伏数年然后才在《蒙面歌王》的舞台上一鸣惊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诠释死神为何如此强大,可他们完全没想到,死神根本不是什么老牌天王、更不是什么歌坛巅峰人物,而是一个仅仅才踏入歌坛一年多的年轻人。
当初,许多人怀疑潇洒剑客是林轩,但当宋逸晨揭面后这个怀疑终于消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歌坛对于林轩的议论声越来越少。甚至越来越多的歌迷觉得林轩根本没有参加这档节目。
因为,后面每一个歌手实力都强的离谱,根本就不是林轩能够企及的高度。
谁能想到啊?
林轩非但是其中的一人,还是最厉害的那个!
……
点评团。
关玉曼看着舞台上的林轩,眼眶再次变得湿润,她一边擦着泪水一边笑道:“还真的是这臭小子,他真的是将我们所有人都骗了过去。”
程实叹息:“我曾经数次怀疑死神就是林轩,因为他的声音年轻,因为他在台上唱的每一首歌跟张钧一样都是原创作品,因为他在创作上的才华没几个人能比。可我一次又一次推翻了自己的结论。因为他的唱功、他的情感演绎、他的台风、他在歌曲中表现出来的深度和意义都完全不是一个二十来说的年轻人能够达到的高度。可谁能想到,最不可能的事情却变为了事实。”
其他人看着林轩,早已经不知道如何解读。
只是怔怔站着,一颗心仿佛受到了极大冲击。
……
业内,其产生的反响更是远超普通人。
音海天娱,音乐部总经理段宏听到消息后,僵在原地,半响没有动静。
最后才狠狠啐了一口:“这个变态!”
百纳集团,范川愣愣道:“死神是林轩?林轩是死神?”
更多娱乐公司高层,一个个脑海都在炸裂。
“死神和林轩是同一个人?”
“我的天!”
“这特么的以后还怎么玩?”
“没得玩了。”
许多顶级娱乐公司,一般也就一两位天王、天后坐镇。而第二世界这么一个才建立没多久的公司,除了有关玉曼这位顶级天后外,又出了一个宋逸晨。两位结合的实力都可以跟顶级娱乐公司媲美了。
可现在,林轩居然是死神!林轩居然拿到了歌王称号!
再加上林轩跟张钧、何弘道等人关系密切,等同于以后音海天娱这些娱乐巨擘,在第二世界面前也得低头。
……
御林军。
林轩一大堆的粉丝群里面,此刻全都陷入了白热化,几乎每一秒钟评论都呈现出99+的趋势。
疯了。
粉丝们彻底疯了。
“妈呀。”
“轩哥是死神啊。”
“啊啊啊啊!!!”
“我就说世界上有谁比轩哥更强?没有!”
“轩哥轩哥,天下无敌。”
“不押韵啊。”
“管它呢,反正意思就是轩哥是最牛逼的。”
不过很快,大家忽然想起一件事,成千上万的粉丝开始@叶有雷。他们可是记得在之前的好几次投票中,因为叶有雷的引导,所有人全都避开了死神,将票投给了对手。
丫的!
叶有雷是叛徒啊。
若不是轩哥够厉害,估计死神在半决赛的时候就被他们自己人给干掉了。
打倒叛徒!
清除败类!
无数人在群里愤怒喊着。
……
大猫公司。
哪怕是深夜,此刻依然有着无数人在加班加点。因为他们跟番茄台有着合作,所以《蒙面歌王》决赛晚上,无数粉丝都在大猫平台上发表短视频。
此刻,所有员工都沸腾了。
“快看直播。”
“我去!”
“我就说,番茄台怎么会无端端跟我们合作!”Χiυmъ.cοΜ
“对啊,番茄台跟我们合作,我们完全就是一本万利啊。”
“我还记起来了,上次大猫还在宣传死神的歌曲《星星》,当时我还纳闷呢。”
“现在终于知道了,绝对是轩哥的作用。”
其实他们依然不知道,番茄台能跟大猫合作,根本原因是《蒙面歌王》就是林轩策划的,甚至林轩还占有50%的收益。
不然仅凭林轩一名歌手的身份,番茄台怎么可能在合作中将那么大的利益让给大猫?
……
魔都体育场。
直播依然在继续。
主持人郑茜看着旁边的年轻人,良久后才压下剧跳的心,微笑道:“原来死神是轩哥,看来您这个身份隐藏的够深啊。”
林轩还未开口。
旁边的张钧眨了眨眼睛,笑意盈盈走了过来:“林轩,厉害啊。”
林轩连忙迎了上去,不好意思道:“钧哥,莪真没想到天魔是您。您真的太厉害了……”
“你这是夸奖我还是嘲笑我啊。”
张钧无奈笑笑:“我再厉害,还不是输给你了?”
“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
林轩没有回答,心中却是暗道,真的不一样。自己是脑海中有着一整个歌坛的文化精粹。这相当于张钧以一己之力在挑战整个前世华夏的歌坛隗宝。所以他刚才的话说的真心实意,张钧的确是厉害的让他都心生膜拜,不愧是歌坛大魔王。
张钧看向林轩,越看脸上笑意越浓烈:“很好,你真的很好。你的表现可谓是远远超过了我们对你的期待。而且我觉得你拿到歌王的称号,比任何其他人都要好。因为你代表了华夏歌坛的新生力量,代表了华夏歌坛的未来。好样的!”
说完后。
他才拍了拍林轩肩膀,退到一旁,将C位让给了林轩。
因为此刻,已经有一名礼仪小姐端着一个被红绸带覆盖的托盘走上了舞台,托盘上面赫然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奖杯。
奖杯上写着两个醒目的大字:歌王!
所有人眼神变得炽烈。
全场目光汇聚。
导演刘闵走上前,端着奖杯地给林轩,微笑道:“接着。”
“谢谢。”
林轩接过奖杯,一瞬间他胸中豪情万丈。
他猛地将奖杯举过头顶,就这样傲然站立于舞台中央。
下一秒。
全场沸腾。
“歌王!”
“歌王!”
“歌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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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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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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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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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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