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十步杀一仙>第441章:死神VS天魔,惊险的投票
  八万人掀起的声浪有多大?

  在一个阶梯教室里,两三百人的欢呼尖叫声就能够让人耳朵发麻。至于学校举办运动会的时候,体育场几千人的呐喊便可以令人心脏都跟着震荡。

  而八万人!

  或许只有参加过这样活动或者演唱会的歌迷才能真正体会到,那是一种源自于心灵深处颤抖,耳朵在嗡鸣,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

  “死神!”

  “死神!”

  “死神!”

  狂热的气氛可以让再内向的人都抛下羞耻和自闭,跟着周围的人一起噙着泪呐喊,这种情况下你不跟着疯狂,别人才会觉得你有问题。

  声浪淹没了一切。

  至于电视机前的千万观众,一個个都怔怔看着屏幕。

  “这就是死神的《夜曲》?”

  “此刻我脑海中依然一直盘旋着它的旋律,挥之不去。”

  “我也是这样,原来说唱可以凄美到这个程度。”

  “当前奏响起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死神又要创造奇迹了。”

  这时,一名网友说道:“在知道《蒙面歌王》的决赛舞台会唱说唱歌曲时,我在网络上搜过几首小鲜肉的说唱,当时听得真的一言难尽。当时我还在想,番茄台是疯了吗?这样毫无美感、不堪入耳的歌曲也能够被选入决赛?番茄台是想毁掉歌坛吗?

  直到今天听了大旋风的《灿烂烟火》,听了天魔的《舞台》后,我才知道原来说唱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只有那种鬼哭狼嚎和毫无美感的押韵。

  尤其是刚才听了这首《夜曲》,我才知道说唱可以美到这样的境界,词也不会因为押韵而失去它固有的美感,反而让意境变得更深。

  原来,不是说唱风格不好,而是要看谁唱的!”

  这番言论,瞬间引起了无数歌迷的认同。

  “说的太好了,举双手赞成。”

  “原来我一直以为自己讨厌说唱,现在才发现我只是讨厌某些说唱歌手。”

  “某些小鲜肉,听到这三位歌手的演唱,你们不脸红吗?”

  “……”

  现场,关玉曼一直盯着死神的身影,直到对方消失在舞台门后,才喟叹一声:“我发现我完全看不懂死神这名歌手了,每一次比试都能够给我们一次惊艳。我知道天魔的强大,所以他拿出《舞台》在我意料之中,这属于他在正常实力范围内的小爆发。可死神这首《夜曲》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从之前的《大鱼》到后面的《星星》,再到现在的《夜曲》。死神的每一首歌曲似乎都做到了极致,真的让我难以想象。”

  “确实。”

  程实点点头:“不止是《夜曲》,三位歌手其实都惊艳到我了。三首说唱完全是三种迥异的风格。许多人对说唱的理解根深蒂固,以为说唱就是无聊念歌词、强行搞押韵,根本没有任何音乐美感可言。但我相信在今天之后,许多人对说唱歌曲的印象应该有着颠覆性的改观。所以番茄台的这个题目,真的意义非凡。”

  何弘道忽然开了:“那……谁能赢?”

  无论三名歌手表现如何,最终还得分出胜负。

  程实沉声道:“大旋风的《灿烂烟火》虽然节奏很好、旋律劲爆,堪称说唱典范。不过在其他两位歌手面前,还是落了下乘。

  至于《舞台》,其实我最看重的还是它背后深刻的教育意义,能够振聋发聩。当然旋律和节奏都没得说。天魔可以说将这首歌演绎到了最完美的状态。

  可是即便《舞台》的背后意义很好,但《夜曲》歌词和旋律太强了。单轮旋律就称得上歌坛巅峰级别,再加上歌词的故事性和文学性,堪称我听过歌曲里面综合方面最优秀的。因此单论歌曲,我选《夜曲》。”

  刘正山沉声道:“《夜曲》虽好,不过在我看来天魔的《舞台》更能体现出说唱的大众风范,至于其励志意义更不必说了。因此这一波,莪站《舞台》。”

  “等投票结果吧。”

  唐永军依然淡淡道。

  舞台上,郑茜声音已经响起:“感谢死神的演唱,估计许多人跟我一样才知道,说唱也可以如此优美和凄凉,这首《夜曲》听得我心情无比复杂,即便是此刻脑海中依然盘旋着它的旋律。有请死神先到一旁休息。

  至此,三位歌手的演唱已经全部结束,到底是哪两位歌手能够闯入最终的决赛呢?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进入最熟悉也最期待的投票环节!投票时间为十分钟,投票规则同样已经打在了电视屏幕的下方。在投票的时候,我们节目将会进入广告,广告后,精彩继续。”

  唰!

  当电视上冒出广告的时候。

  正在观看电视的观众,一颗心终于变得更加热血。

  “开始投票了。”

  “快点。”

  “赶快投!”

  而现场,叶有雷一脸茫然:“姐,投谁?”

  他有点胆战心惊了,看谁都像林轩,又看谁都不像林轩。

  前面两次投错票让他在御林军中的威信大大降低,所以这次他绝对不能再犯错误。

  倒是叶听雨淡淡瞟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叶有雷咬牙:“玛德,不投了,弃权!”

  他现在很怀疑,轩哥根本就没有参加这个比赛。

  是的,特别怀疑……他感觉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让他叶有雷出丑的阴谋!

  所以他决定以不变应万变,谁都不投票。

  他太聪明了……

  一分钟后。

  手机信息响起。

  他定睛一看,赫然又是林轩发来的消息:“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

  叶有雷差点吐血,他啥也没干啊,又发这样的消息!

  此刻即使他再愚笨,也知道这句话不是夸奖他的,而是带着讽刺意味。虽然他根本无法理解这一句话为何是讽刺的意思,可绝对是!

  一分钟。

  两分钟。

  番茄台的广告时间,总是如此的短暂。

  十分钟转瞬即逝,甚至许多家庭和歌迷还在激烈争辩着应该将票投给谁的时候,只见电视屏幕一转,再次来到了《蒙面歌王》决赛现场。

  投票。

  已经结束。

  许多歌迷一看,差点跳脚骂了起来。

  “我还没投票呢。”

  “特么的,番茄台你有病啊,广告才十分钟?”

  “就是!十分钟能做什么事情?就不能搞一个小时的广告吗?”

  “快点,我要进入广告时间。”

  “你老母哦……这么快。”

  若是刘闵听到这些歌迷的叫骂,估计哭笑不得。从来只有说节目时间太短的,哪里还有骂广告时间不够长的?

  舞台上,已经站在中间的郑茜笑容灿烂,她扬了扬手里的台本:“各位应该知道我手中的是什么了吧?”

  “知道!”

  “投票结果。”

  声浪滔天。

  郑茜点点头:“没错,正是投票结果,经过刚才十分钟的紧张投票,现在三位歌手的票数已经得出。首先,我们来公布一下现场的投票。”

  体育场。

  八万歌迷的嘈杂登时安静了下来,每个人目光灼灼盯着郑茜。

  有人心中忐忑,有人呼吸急促。

  全都在等待着结果。

  至于后台,吕振宇、萧敏、宋逸晨这些在休息场所的歌手同样伸长了脖子,不肯错过任何一个环节。反倒是天魔、死神、大旋风这三位当事人显得十分镇定。www.xiumb.com

  “现场八万人投票结果如下:

  死神:31189票。

  天魔:31057票。

  大旋风:17273票。:

  有481位观众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投票,视为弃权。”

  嘶~~~

  听到最后的投票结果,不少歌迷倒吸一口凉气。

  死神、天魔两人的得票数双双突破了三万票!

  尤其然他们心中翻滚的是,天魔仅仅只比死神少了一百多票。八万人投票,只少一百多票,这个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代表着两人之间的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天,两人最后票数这么靠近?”

  “太惊险了吧?看得我手心直冒汗。”

  “这说明两人几乎没有差距。”

  “……”

  后台,林轩看到这个结果,内心都剧烈跳动了一下。

  他没想到这一次赢得如此惊险,自己拿出了《夜曲》居然也才险胜。当然这不能证明《夜曲》差,只能说明天魔实在太强悍了。

  不过他内心也承认《舞台》确实是优秀,以现场舞台为背景、以自身为内容创作出歌曲来让年轻人要端正态度,这种教育意义远不是《夜曲》能够比拟的。若不是《夜曲》的旋律的确太优美、歌词也是巅峰级别的,自己根本没办法跟对方比。

  想到这里,他一颗心忽然有些忐忑。

  还有场外投票呢……

  此刻两人得票数如此相近,那么场外投票谁输谁赢还真不一定。

  林轩下意识转头,刚好看到对面的天魔也看向他。

  两人对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平静眼神深处的战意。

  与此同时。

  观众们也沸腾了。

  “票数太近了啊,谁赢谁输都有可能。”

  “场外投票是关键。”

  “好紧张。”

  “还好不是芒果台,不然下一个投票结果得等一个小时。”

  “我觉得是死神赢。”

  “我觉得天魔必胜。”

  正当大家心中焦急等待的时候。

  郑茜声音已经响起:“接下来我们就公布场外投票的结果,上次作者将我们数据写错了,全网一千五百万的投票,作者直接写了1.5亿投票,我声名这不关番茄台和主持人的事哈,纯粹是作者二臂。

  Emmmm……这次的决赛投票,我们收到了来自全网16,890,258名观众的投票,再次打破了全网投票记录。

  死神:643万票。

  天魔:638万票。

  大旋风:408万票。

  场内和场外两个投票数据结合,恭喜死神和天魔两人闯入最终的决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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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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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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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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