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眉毛一挑,因为他看到了女生炯炯的目光,恐怕这个问题不会简单。
不过自己倒是没什么好顾虑的。
他点点头,开口道:“问吧。”
女生深吸了一口气,这才说道:“轩哥,你刚刚表演的《渔舟唱晚》真的很动听,哪怕我不怎么懂音乐,也感受到了旋律的美妙和唯美的意境。不过你对于西乐和民乐的解释,我依然有点不太认可。”
“哦?”
林轩看向女生,笑道:“哪里不认可?”
女生开口:“其实民乐在华夏同样也是十分流行的,只不过它们都太俗了。不像西乐全都是高雅艺术,无论是钢琴、小提琴还是大提琴,每个人提起它的时候,自然就感觉到了它们的优雅和高贵。
但民乐呢?
我想几乎每一个人在华夏都见过拉二胡、吹唢呐、敲锣打鼓的人吗?这些民乐是不是都特别常见?我不信大家没有见过。可以说几乎每一個公园,都能够见到老人家拉二胡的影子。至于唢呐,我就不必细说了。
可是……
二胡。
唢呐。
锣鼓。
敢问有哪个年轻人喜欢它们?
若是你让一个年轻人或者孩子去学习钢琴,相信许多人都乐于接受。可若是你让他去拉二胡或者吹唢呐,对方没打你都算好的。
这就是许多时候我们不学习民乐的原因,不是说不愿意,而是实在不适合。轩哥,你觉得我说的对吗?”
原来是这个问题。
林轩盯着女生,脸上忽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伱们觉得西乐是高雅艺术,大部分民乐是俗气艺术。敢问哪里俗了?你们觉得俗,是因为你们对历史不了解,对我华夏史诗一无所知。
难道在你眼里,民乐就是以二胡、唢呐为代表了吗?
那么多高贵、典雅的乐器,你们都放到了哪里?
举个例子:
古筝、古琴,这些乐器在古代可是宫廷、权贵使用!代表着优雅、权势、地位。
至于编钟,更是国之重器,只有皇宫大典御用,其大气磅礴的声音,哪种西乐能比?
当然,你们或许觉得这些乐器只是少数。诸如:笛子、箫、二胡,这些才是民族乐器的普通表现,代表着华夏的街边文化、地摊文化。
你们觉得别人在拉小提琴,而你却在拉二胡,抬不起头来?
你们觉得别人在吹管弦乐,而你却在吹唢呐,抬不起头来?m.χIùmЬ.CǒM
真的是这样?错的离谱!”
林轩的声音越来越大,带着摄人的气势,在舞台现场回荡。
看到他的声音。
直播间一个个网友瞪大眼睛。
“轩哥又在咆哮了。”
“好man啊。”
“真猛。”
“我就喜欢这种男人。”
“……”
女生似乎也被林轩的声音吓到了,片刻后她才重新开口:“轩哥,你刚刚说的许多话的确有一定的道理,但有些话我却不敢苟同。”
“哦?愿闻其详。”
林轩自知刚才声音太大了。他微微一笑,放低音调平静道。
女生道:“你刚刚说,别人在拉小提琴,我却在拉二胡。别人在吹管弦乐,我却在吹唢呐。这种事情会让我们抬不起头来。这说的不是事实吗?
不说唢呐,一吹就上路。这种乐曲,在各种正式场合简直就是大忌。更不要说登上音乐厅等各种大雅之堂了。”
说到这里,现场哄堂大笑。
显然大家都对唢呐这种乐曲了解颇深。
女生继续道:“至于二胡,我想包括您在内的各位,听到这种乐曲,脑海中第一时间出现的应该就是一个老人家独自在街边拉二胡的形象吧?我不是贬低民乐,而是民乐就是如此,许多时候、许多场合它真的难以跟西乐相提并论。”
“没错。”
“说的在理。”
“是啊,这才是民乐衰退的根本原因。”
“大家都会追求更好的。”
好些观众纷纷点头。
林轩明白了,他笑眯眯看着众人:“各位,我不提其他的民乐器,我且问一句:二胡在你们心目中真的就是那个形象吗?”
“是!”
众人齐刷刷出声。
开玩笑,一拉二胡的还能有多高大的形象?
这不是诋毁。
这是事实。
林轩语气平静:“同学们,你们还记得我刚刚说的一句话吗?乐器无好坏,人心有高低。任何一种乐器只是一种工具,它用的好不好,却是要看人本身。若是你们觉得一件乐器有了等级之分,那只能证明是你们的内心有了成见。”
女生不认可:“轩哥,您说的看似道理,可我还是不赞同。就拿二胡来说,您如何能改变大家心目中的固有形象?至少在我看来,二胡真的上不了台面。”
“是吗?”
林轩盯着女生,忽然笑了:“二胡上不了台面?被年轻人排斥?很low?年轻人无人懂得欣赏?很好,既然这样,今天我古筝也不继续弹了,我就在这里用事实告诉你们一件事:谁说二胡就拉不出好的音乐?”
所有学生看着林轩的笑容,彼此面面相觑。
下一刻。
只见林轩再次转身,看向主持人:“乐器!拿来!”
主持人差点没反应过来:“什么乐器?”
林轩声音滚滚:“二胡!”
“是。”
主持人浑身一激灵,连忙朝着助理打招呼。
很快,就有几名工作人员上台将古筝抬了下去。
并且有人急急忙忙去拿二胡乐器。
而现场。
随着林轩声音的落下,爆发出了巨大的嘈杂声。
“什么情况?”
“我天,这个意思是,林轩要演奏二胡?”
“难道……”
“不敢置信。”
“大新闻!大新闻!”
“林轩会古筝不稀奇,可二胡。”
“天哪,我心都在沸腾。”
几乎所有人心中都生出同一个念头,莫非林轩要用二胡来印证他刚才的说法?
可是,他们绞尽脑汁,发现几乎所有的二胡曲子全是迟暮哀怨的旋律,几首轻松一点的乐曲也是缓慢、听起来要死不活的调调,只有老年人才能欣赏得来,林轩想怎么改变他们的固有印象?
就连孟沉耀,这一刻都愣住了,眼里满是愕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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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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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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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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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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