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站在房间外,看一眼房门,低声道:“还没呢,你们先把东西备着,一会儿王爷和小姐起来再用。”
“好的。”
下人们下去准备,走动声可以传到房间里面。
房间里一片凌乱,燕归亲着初筝眉心,初筝微微抿着唇,没有发声,清冷的眸子里弥漫着淡淡薄雾。
阳光从窗柩落进来,将两人交叠的影子投在床帷上。
终于少年轻轻低吟一声,身体压下去,紧紧的搂着初筝。
片刻后他又开始亲初筝。
初筝抬手将少年一缕发别在他耳后:“好了,别闹了。”
少女的声音带着几分克制,不似之前清冷。
少年声音嘶哑:“我没闹。”
昨天晚上明明都是她主导,他今天早上也才一次而已。
而且他瞧着,好像是她没睡醒,不想动……
燕归觉得自己以后,可能只能趁她不想动的时候,才能做主。
但是燕归想到昨天晚上的画面,顿时又觉得口干舌燥。
初筝察觉到他身体有些变化,赶紧出声:“昨晚你闹那么久,今天早上起来就开始,注意身体。”
“可是和你在一起,我就觉得时间好快,真想让时间停在这里。”
初筝拥着他,淡淡的道:“时间不会停止。”
“……”他当然知道不会。
少年再次动起来,初筝此时从睡意中清醒过来,哪里还肯让少年主动。
两人位置颠倒。
少年轻呼一声:“我想……”
初筝微微俯身,声音压得有些低沉:“想什么?嗯?”
“……”
少年委屈的撇下嘴,很快就什么都不想了。
燕归身体打小就不好,初筝是真的怕他出个什么意外,没敢耽搁太久。
初筝推开少年,起身下床,套上衣服后,放下床帷,让人送水进来。
热水一早就准备好,很快送进房间。
绿珠小心的觑着初筝的脸色:“小姐,需要绿珠伺候吗?”
“不需要,下去吧。”
绿珠看一眼床帷,恭敬的退出房间。
初筝挑开床帷。
少年如婴儿一般蜷缩在床上,被汗水沁湿的长发贴在他身上。
他抬起湿润的眸子,像森林里晨雾中的小鹿。
初筝俯身亲他一下,将他抱起放进热水里。
“你不要这么抱我。”燕归抗议。
这是抱女孩子的抱法,每次都这么抱他。
她身上也没多少肉,怎么就这么大的力气。
初筝认真的征询意见:“那要怎么抱你?”
“……”
燕归噎住。
半晌,他笃定的道:“我是男人,总之你不要这么抱我,我可以自己走……”
“哦。”
初筝给他洗完身体,又打横抱回去。
“……”
等两人收拾好出来,已经快中午,少年精神还不错,走路都生风。
整个人也不再是死气沉沉,像是一夜间有了活力。xǐυmь.℃òm
“王爷好像有些不一样……”小贵子自言自语。
绿珠从旁边过去,小声的轻哼:“当然不一样。”
小姐对他那么好,还和以前那样,对得起小姐吗?
小贵子:“……”
-
“滚出去!”
程筱打落一地的瓷器,将宫女太监全部赶走。
初筝和晋王的那场婚礼,传进宫里,都是令人羡慕的存在。
她呢?
她进宫的时候,连平常后妃进宫该有的礼仪都没有。
凭什么那个女人,可以享受那么好的待遇,十里红妆……
十里红妆!
世人羡慕!
她本来也可以十里红妆嫁给叶阳……
可是现在自己却在这里对着一个喜怒无常的暴君阿谀奉承。
都是成王府的千金小姐。
她凭什么从生下来就享受比自己好的东西。
“我现在是辰妃。”程筱忽的冷静下来:“是后宫最受宠的娘娘,程初筝算什么。”
“来人!”程筱扬声。
外面候着的宫女太监立即进来跪下。
程筱此时已经冷静下来,恢复那个雍容华贵,知书达理的辰妃。
“收拾一下。”
大殿很快就恢复正常。
程筱招手叫来贴身宫女,将一封信交给她。
-
成王府千金和晋王的婚礼,三天过去热度都没消减。
满城盛开的海棠,和婚礼上撒的金叶子金豆子,都足以维持这样的热度。
甚至有人说初筝种的海棠,就是为了晋王。
不然怎么满城海棠,就在他们成婚那天开呢?
初筝:“……”
我只是败个家。
至于海棠为什么在婚礼那天开,完全是意外。
“外面都说那些海棠你是为我种的。”燕归不知从哪儿回来,有些好奇:“是真的吗?”
初筝:“……”
初筝衡量下,点头。
燕归眸子微微亮起:“你那个时候就看上我了?”
“……”
她确实是盯着好人卡很久了,四舍五入一下,大概也算吧?
所以初筝十分镇定的点头:“嗯。”
好人卡开心就好。
燕归眯着眼笑起来,以往总是沉寂的少年,此时笑起来,更如这世间最瑰丽的色彩。
他知道,那些海棠花肯定不是为自己种的。
可是她愿意哄着自己,燕归就觉得高兴。
但燕归没想到,海棠花花期一过,初筝便花重金将满城海棠换成紫薇花。
这是真真切切为他种的。
每一棵树上,都刻上了他的名字。
紫薇花花期一过,又换上桂花。
入冬便让人种上腊梅。
白雪皑皑,满城红梅迎风绽放,风雪掩不住它们的风华,香气侵袭整座皇城。
“去年我来的时候皇城里还没红梅,怎么今年全种上了。”
初入皇城的人都傻眼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咱们晋王妃种的。”
“晋王妃?什么时候有个晋王了?”有些消息不通的人,更显得茫然。
“六王爷,封了晋王。”旁人解释:“半年前和成王府的大小姐成婚,自从那之后,咱们皇城的花都换了四次了。”
“这些可都是晋王妃为讨晋王开心种的。”
“……不对吧,正常情况不是男人讨女人开心吗?”
“哈哈哈,咱们晋王妃有钱啊。”成王府现在还没被败光,他们也觉得很神奇。
先帝曾经是把整个国库都赏给成王了吧。
“晋王妃这么宠晋王?”
“那可不,晋王现在可是咱们皇城最让人羡慕的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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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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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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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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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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