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今日上午表现很不错,大家都辛苦了。伙头军营已经做好了午饭,本官许诺的猪肉也已经炖在锅里了。在吃午饭前,我教诸位一首我们浙军的军歌,诸位以哨为单位认真学习,凡是学会的哨,可以先用午饭。没有学会的哨,直到学会了方可去吃午饭,若是一直学不会,那午饭可就省了。哦,对了,差点提醒诸位,猪肉有限,先到的吃肉,后到的只能喝汤了......”
朱平安站在众人中间,先是夸奖了众人一番,然后向众人提出了学唱军歌的要求。
众人一开始听到朱平安说猪肉已经炖在锅里了,一个个还兴奋的高喊威武,不过听到朱平安要求他们学唱军歌才能吃午饭后,一个个苦起了脸。
“大人,你让我们唱军歌,这不是让张飞绣花吗,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大人,我们都是山贼土匪出身,大字不识一字,你让我们唱军歌,这不是难为我们吗?”
“再说了,这唱军歌有什么用,我们又不是窑姐花魁,唱歌干啥用啊?”
“就是啊,这歌唱的再好听有啥用啊。我们上战场杀敌,难不成还能唱歌把敌人唱死吗?”
......
场下人苦着脸,乱糟糟的抱怨了起来。
“唱歌有什么用?!”朱平安微笑着看向众人,缓缓说道,“诸位知道刘邦项羽楚汉之争吗?”
“听过,听过,骗吃骗喝的刘邦最后当皇帝了,她媳妇可厉害了,一代毒后。”
“楚霸王老可惜了,他咋不渡乌江啊,要是渡过去了,说不定朝代都改了呢。”
“刘邦他就是想要抢项羽他媳妇虞姬来着,所以才把项羽给干死了......”
众人乱糟糟的回道,显然都听过楚汉之争的说书啊野史啊之类的。
朱平安微微点了点头,“嗯,既然诸位知道刘邦项羽楚汉之争,那应该也听说过四面楚歌这个故事了。当然,没听过也不要紧,我给诸位简单说一下。当年楚汉之争的定鼎之战,刘邦调集韩信、彭越等大将,率领大军将项羽的十万兵马包围在垓下。项羽被围,军马一日日减少,又不能得到补给,粮草也越来越少。一日深夜,刘邦设下四面楚歌之计,令包围垓下的汉军唱楚人的歌,也就是项羽老巢楚地的歌。垓下帅帐中睡觉的项羽被歌声吵醒,细听之后,大惊失色,‘刘邦已经得到了楚地了吗?为什么他的部队里面楚人这么多呢?’,顿时心里已丧失了斗志,对他最宠爱的妃子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唱了几遍之后,他的宠妃也跟着一起唱,然后两人相对无言,泪流不止。最终,他的宠妃虞姬自刎于项羽的马前,而项羽英雄末路,带了仅剩兵卒至乌江,最终自刎于乌江边。”
“这就是四面楚歌的故事,你们方才问唱歌有什么用,这就是答案。”朱平安目光灼灼的看着众人,掷地有声的说道:“唱歌可凝聚军心,鼓舞士气,亦可瓦解敌人士气,好不夸张的说,一首歌抵得上千军万马!”wWW.ΧìǔΜЬ.CǒΜ
在场众人皆受教不已。
“我们明白了。可是,我们大字不识,脑子也不好使,怕学不会......”
有人担心的说道,得到不少人附和。
“放心,本官教你们的军歌,歌词简单通俗易懂,没什么之乎者也,都是大白话,歌词也不长,只有短短几句。只要你们用心学,没有学不会的。”朱平安微微笑了笑对众人说道,“好了,现在本官开始教你们。这首军歌的名字叫《我是一个兵》。”
“我是一个兵......这名字好,听着就是唱的我们。”场下众人一个个兴奋不已,好奇不已,眼巴巴的看着朱平安,等着朱平安教他们。
“我是一个兵
来自老百姓,沐浴皇恩重
打倒倭寇侵略者
消灭胡虏匈;
我是一个兵
爱君爱百姓
烈火战争考验了我
立场更坚定;
嘿嘿武器握得紧
眼睛看得清
谁敢侵我家国
坚决打他不留情......”
是的,朱平安教他们唱的军歌,就是我国建国初期的这首著名革命歌曲《我是一个兵》。
这是一首通俗的歌曲,由陆原、岳仑词曲,诞生于朝鲜战争爆发后。它一经问世,便迅速风靡全中国,传遍神州大地、天涯海角。它的词曲简单,但是却充满了力量;它的词曲质朴,但是却迸发了时代最强音。它诞生后,以排山倒海的气势,激励着一代代同胞和三军将士为新中国前仆后继、浴血奋战!朝鲜战争、新中国崛起的历程中,这首歌贡献了不可忽视力量。
当然,朱平安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对这首歌的歌词做了些许改动,以便于它适应于皇权至上的封建大明,适应于当今抗倭的历史背景。比如在“来自老百姓”后面增加了“沐浴皇恩重”,比如将“打倒了日本侵略者,消灭蒋匪军”修改为“打倒倭寇侵略者,消灭胡虏匈”,比如将“爱国爱人民”修改为了“爱君爱百姓”......
“这歌听着真带劲,就像咱大人说的那样,这歌词简单,俺都听的懂。”
“这首歌听完,俺觉的俺作为一个兵,老骄傲了......”
在场众人听完朱平安唱了一遍后,一个个激动不已,感觉热血沸腾。
很快,朱平安教了一遍后,不到盏茶功夫,就有一个哨举手表示学会了这首军歌。朱平安检查,让他们当众唱一遍,顿时雄壮嘹亮、铿锵有力的歌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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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你们哨都学会了,没有滥竽充数的,可以去吃午饭了。”朱平安点了点头。
“多谢大人!”一哨兵士抱拳道谢,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走向临时饭堂,得意的冲众人挤眉弄眼,“我们帮你们尝尝猪肉咸淡怎么样,哈哈哈......”
“去死!”
“滚!”
一阵笑骂。
这首歌太朗朗上口了,很快,不到一刻钟功夫,在场的众人就都学会了。
“我是一个兵......”
雄壮嘹亮、铿锵有力的歌声响彻桃花集,自尊自信自豪感以及责任感也在歌声中缓缓酝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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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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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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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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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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