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五花肉仔仔细细的清洗一遍,高昂抽出一把不锈钢菜刀,就开始切肉块。
切肉的时候,高昂有一种错觉,他好像人刀合一了,这把菜刀拿在手上,感觉特别的得心应手。
想切多大的肉块,就能切多大的,想切2.5*2.5的,就绝不会切成3.0*3.0的,整整两块五花肉,高昂完全沉浸到了切肉的快感当中。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或者说他自己也没法注意到,他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熟练,如果有外人在的话,就能很明显地看到,他切肉的双手和那把刀已经快到了极致,快得产生了幻影。
是真的幻影,并不是错觉!
把切好的五花肉放到倒了些矿泉水的锅里,盖上盖子煮,高昂就去收拾其他的食材了,八角、小葱姜片、白砂糖……
根据网上的说法,甜咸红烧肉的不同之处在于最后阶段,甜的是加蜂蜜白糖等,而咸的加的盐要多一点,并不是说咸的红烧肉里边就没有一点甜味,只是相对来说少了很多,体现出来的是咸味而已。
先把咸的做好,然后放到保温箱里,高昂才接着做甜味的,等甜味红烧肉做好之后,立马装进饭盒里,开上夏薇薇给他配的MINI买菜车,美滋滋地往警局奔去。
开过这辆MINI之后,高昂再也不想动他的那辆小破车了,那加速和操控,完全没得比啊。
魔都市局,夏薇薇刚开完会,正在收拾资料,就听见同事在叫她,“小薇,你男朋友给你送饭啦!”
眉头一皱,“我没有男朋友!”
“啊?不是你男朋友啊,我路过值班室,他说给你送饭的,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呢!”小姑娘吐了吐舌头,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她也知道夏薇薇是这个性子,好在两人处得还算不错,算是半个闺蜜。
听到这里,夏薇薇大概也能猜出来给她送饭的是谁了,除了高昂这个不着调的组长师弟,还能有谁?
“那是我租客,中午请你吃好吃的,你去拿过来吧。”
“什么伙食?”小姑娘好奇地问了一句,她可是很挑食的。
“红烧肉!”
“嘶,红烧肉,肉肉我来啦!”小姑娘立马飞奔了出去。
想了一下,夏薇薇给曹坤也发了个消息,大意就是请他吃菜之类的。
没多大一会儿,高昂就跟在小姑娘屁股后屁颠屁颠地走了进来。
“你怎么把他带过来了,不知道这里是办公重地么?”夏薇薇眉头又是一皱,她很不喜欢在上班的时候,和那些和自己有瓜葛的人有任何的接触,工作属性使然,往事的悲惨经历使然。
“曹组长同意过的。”
高昂好奇地观察着警察的办公场所,看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的,普通的办公桌,普通的电脑,可能电脑里边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吧。
看了一眼高昂提着的两个饭盒,夏薇薇整理一下着装,“去餐厅。”
这里是办公场所,在这里吃饭还是有点不合适的,加班的时候大家可能不会那么在意,现在也没什么案子,大家都得规规矩矩地去餐厅就餐。
等高昂他们一行四人围着餐桌坐下的时候,餐厅里顿时静了下来。
“我去,夏薇薇竟然来餐厅吃饭了?”
“而且还是和别人一起?”
“曹组长旁边那人是谁?”
“看他殷勤的样子,你以为呢?”
……
各种嘀嘀咕咕的声音不绝入耳,夏薇薇好似习惯了这一切,打开饭盒,开始给其他两人分发肉肉。
“你吃这份,应该适合你的口味,这份是我和师兄的。”
夏薇薇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放心啦,没放毒,你不是魔都人么,你那份是甜的,我这份是咸的。”
为了消除她的怀疑,高昂只能从她的那份里边夹了一块出来,使劲嚼了几下,“信了吧?”
“组长,你是领导你先吃。”夏薇薇很有礼貌地示意曹坤先动筷子。
曹坤此时是崩溃的,他以为可以开开心心地混一顿饭,没想到的是饭还没混到,得先做一次‘以身试毒’。
无语地夹起一块红烧肉,他还特意挑了一块小的,颜色看起来很正常的,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
“唔,味道不错啊,小师弟,没想到你还真会……你这红烧肉做得不错啊,比上次好多了。”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曹坤放下筷子,朝着高昂就竖了两个打大拇指。
“还行吧,都是师兄‘指导’的好。”高昂笑眯眯地应承着,话里的意思大概也就曹坤能懂。
看到两个人都没事,小姑娘颜冰再也忍受不了肉肉的诱惑,抓起筷子对着红烧肉就发起了进攻。
夏薇薇则要谨慎的多,等三人都吃了老半天,并没有任何其他症状的时候,这才慢悠悠地夹了一小块,优雅地放到自己的樱桃小嘴里,细嚼慢咽了几下,眼里的冷意好似少了那么一分两分。
“怎么样?”高昂赶紧问了一句。
“不怎么样,地摊水平。”
夏薇薇说的是实话,并没有夹杂任何个人的情感色彩。
她之所以喜欢吃红烧肉,并不是她嘴馋,而是她很希望吃到当初的味道。
可是在魔都的这么些年,她吃遍了所有的红烧肉,都没有找到印象中那股特别的味道,其中也不乏一些高级餐厅,虽然味道都很精美,但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有的时候她都会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情感因素,影响了自己判断,或许那个红烧肉和其他家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呢?
听了夏薇薇的话,高昂不可避免的有了那么一丝失落。
但是他很快又恢复了过来,第一次做嘛,能有地摊水平已经很不错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也有摆地摊的实力了啊。
好在颜冰这个小姑娘很厚道,问她好不好吃,小姑娘满嘴塞满了红绕肉,小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好次好次……你那份还次么?”眼巴巴地望着高昂的那盘,小姑娘满脸的希冀。
“给你吧,你们女孩子吃这么油腻的,就不怕发胖?”把咸的那份给她推过去,高昂好奇地问了一句。
“胖不胖和吃什么没关系,我和薇薇姐的体质是不会发胖的那种,而且就算胖了,也是胖在该胖的地方,嘻嘻!”
该胖的地方?
哪些地方是该胖的?
高昂顺从自己的心意,眼光就开始在两女上身打量。
“看什么?!”
招致而来的是夏薇薇的怒目相向,一旁的颜冰小姑娘乐呵呵地傻笑,而曹坤则装作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老老实实地往嘴里塞东西。
“昂哥,你这份和刚才那份味道不一样啊?”颜冰灌了一口水,这才问道。
“嗯,你们那份是甜的,我和师兄这份是咸的。”
“咸的?红烧肉不都是甜的么?”夏薇薇忽然插了一句嘴。
“任何菜系都没有必须甜必须咸的说法,就想豆花一样,有人喜欢甜的有人喜欢咸的,红烧肉也是如此……”没等他解释完,夏薇薇拿起筷子就从颜冰面前的饭盒里夹了一小块红烧肉,放进嘴里之后细细品味着。
有了那么一点记忆中的味道,但是还是缺少了些什么。夏薇薇美目瞟了一眼高昂,直接给他下了一个新命令,“咸的还不错,但是味道还不对,明天重做。”
“那饭钱?”
夏薇薇没有立马回答他,盯着他看了大概十秒钟,这冷冰冰地说道:“从房租里扣!”
“日结还是月结?”
“年结!”
神特喵的年结,这种结款方式,高昂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好在他的现金流不会太紧张,市局的那50万够他挥霍蛮久的,也就没再和她计较。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两个大老爷们跑到吸烟处,美滋滋地各自点了一根,开始吞云吐雾。
“师兄,夏薇薇什么背景啊,开豪车,住别墅,你们没做背景审查?”这个问题他老早就想问了,一直是忙这忙那的,今天逮着一个空隙,他得把这个疑惑给解决了。
曹坤没有立刻回答他,深吸了一口烟屁股,憋了一口气,把手里的烟头弹到垃圾桶里,这才缓缓把在肺里游走一圈的烟气吐了出来,悠悠地说了一句,“忠烈之后,对她好一点儿。”
高昂愣住了,他刚开始给夏薇薇的定义就是一个魔都富二代,之所以在市局上班,多半是体验生活之类的,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是烈士之后。
“她家人……?”
“三年前吧,我才来市局两年,她父亲和母亲就出事了,凶手跑到国外了,她当警察的目的就是要亲手给父母报仇。”
曹坤又掏了一根烟出来,这才接着说道:“但是我们怎么能让她上一线,可是又拗不过她的性子,也就答应让她先在内勤磨练段时间。说是磨练其实就是不想让她再去经历风险,赵局也吩咐过,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会在内勤呆一辈子。”
高昂默然地点了点头,他能理解赵局的做法,这种事情在系统内很常见,之所以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那些烈士之后。
至于电视剧或者电影里写的烈士之后亲自手刃仇人的戏码,在现实中基本不会发生。
就在两人沉默的时候,颜冰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曹组长,有案子。”
曹坤拍了拍高昂的肩膀,没再说什么,整理了一下着装,跟着颜冰就去了会议室。
案情很简单,一位女士报警说她丈夫无故失踪,疑似被绑架,而且已经过去了七天,也没有绑匪索要赎金什么的,当地派出所就把案件上报,最后就被分到了曹坤组里。
考虑到是失踪案或者绑架案,出警的风险系数不是特别大,曹坤就允许夏薇薇出勤,他这么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适当地给她一点希望,避免她情绪失控,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
曹坤他们有自己的案子要忙,高昂也没资格参与,只能悻悻地看着他们上了警车扬长而去。
晚上七点,夏薇薇一脸疲惫地到了家,踢掉脚上的短跟皮鞋,换上舒适的拖鞋,坐在沙发上揉着自己的小脚丫子。
“怎么回来这么晚?”正在厨房忙活的高昂,友好地打了个招呼。
“流氓!”
夏薇薇羞愤地穿上拖鞋,急急忙忙地上了楼,连文件袋都忘了拿。
第一次被允许出勤,她开心了老半天,以至于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外人’,自己揉脚丫子的不雅行为岂不是全被那个滚蛋看了个精光?
高昂愣了半天,殷勤的问候什么时候成流氓行为了?
晚饭也做好了,闲来无事他就偷偷打开了那个文件袋,打算看看是什么案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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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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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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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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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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