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女山,还有一个在临安广为人知的传说。
据说仙女山本是个光秃秃的山头,唯一值得一看的就是一些嶙峋怪石。后来一名世家公子为了做一篇以“石”为题的诗,跑到了这个地方找灵感——当然,彼时只有一堆堆怪石,连根草都少见的仙女山还不叫仙女山,它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周遭的人提及,也不过说一句“那座山”罢了。
这名不走寻常路的世家公子,到了山里之后还不解气,更是在山中搭建了一座茅屋,号称要直到作出满意的诗句再离开。
这样的行为不管放到哪个朝代,都算是有几分名士风骨做派了,因此这位公子的家人还很支持。
结果这位公子一个人在山中,诗倒是确实作了出来,但也有了另一番奇遇——他遇到了传说中的仙女。ωωω.χΙυΜЬ.Cǒm
据说这仙女,是在天上看到了公子为了作诗竟然愿意抛掉锦衣玉食跑到山中受苦,因此很是敬佩从而倾心。
世家公子和这位仙女就此相恋,在山中过起了神仙眷侣世外桃源的小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公子家人虽然支持他在山中搞搞文化,但是一去不回也不是回事,不久就开始催着公子回去。一来二去,他的家人也知道了这位仙女的存在。
当然,仙女一开始是没有暴露身份的,公子只对家人们说这是普通清白人家的女儿。
公子的家人这下不干了,死活要拆散公子和仙女。
恰逢当时,仙女在天上那边也出了一些事情,她不得不回到天庭。公子的家人把他严加看管起来,并且打算尽快给他找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公子自然是宁死不从。
公子和家人僵持了一段时间,终于等回了恋人,但是这位仙女在回天上处理事务过程中受了伤,之后为了和公子厮守又自请剔去仙骨,这下子伤上加伤,回到公子身边的时候已经是命垂一线。
公子这下子是痛不欲生,差点就要殉情陪着恋人而去。
结果这个时候,公子的父亲站了出来。原来这位公子的家族历史悠久,很有几件稀世奇珍镇宅,其中就有一口百年玄冰玉制成的冰棺。这口冰棺效用奇特,如果是已死之人放入棺中,可以保证至少百年不腐栩栩如生。而只要人还有一口气,放入棺中就可以缓慢的修复身体,直至痊愈。只不过根据人伤势的深浅,修复的时间长短不同。
公子原先并不关心家中这些事务,这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家中有这样的宝物,当下惊喜万分,求着父亲让自己的恋人进入冰棺疗伤。
而他的父亲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膝下只有公子一个儿子,他可以答应为这个女子疗伤,但是公子必须老老实实和家族挑选的高门闺秀成亲,并且之后要专心仕途,撑起家族门庭。
公子为了恋人,最终还是答应了父亲。
故事的最终,仙女一直沉睡在冰棺之中,因为伤势过重可能在公子有生之年都不会醒过来。而那位为了恋人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公子,就那么一辈子,一边等待,一边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不完美的爱情总会被铭记更久的时间。这个故事渐渐流传,而这座原本没有名字的,公子和仙女相遇的山,也被命名为仙女山。
据说沉睡着仙女的冰棺,就被公子安置在这座仙女山上。而从那之后,山上渐渐出现了花草树木,清泉鸟兽,直到演变为今日风景秀丽的仙女山。
楚遇安就是带着合德来了这个地方,一路上,他给合德讲了这里的传说,见她听得认真,玩笑道:“怎么?想把传说也写到书里吗?”
他已经老早就猜到了合德想要著书的事情,也知道是关于地质杂学的书籍,毕竟她一向对这方面感兴趣,也有提到过只言片语。
合德踩在林间的小路上,抬头冲着楚遇安笑道:“有何不可,这种传说故事,听起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楚遇安随手捡起一根掉落的树枝握在手里,一边走着路,树枝的顶端时而敲着地面,难得透出些少年气:“已经动笔写了吗?”
说到这个,合德也有点惆怅。这要是在现代,她直接打字就可以了,速度极快,修改也方便。可只是干啥都还比较原始的古代,她要写书,就只能手写。
“这一路一直在赶路,我虽已经动笔,但一方面时间不充足,另一方面也没专门去什么地方玩过看过,如今不过写了开头几个字罢了。”合德叹息道。
楚遇安若有所思,说道:“放心,我们可以在临安停留一些时日,等到你把这里玩遍写遍了,我们再离开这里去下一个地方。”
合德心中一动,视线落到楚遇安身上,说道:“王爷对我,过于宽容了吧!”
阳光透过林间树叶的缝隙,交错成一个线条玄妙复杂的世界,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干燥温暖,隐在暗处的则温凉潮湿。
斑驳的光影世界中,年轻清俊的男子看起来有种不同于平日的温柔:“佳吟姑娘怎会这么觉得?”
合德轻轻抿唇,艳丽的唇色却弯着温恬的弧度:“你是王爷,在你面前,我该自称奴婢。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不称奴婢,你不说本王。而且,我并没有惶恐,你呢?可有觉得我失礼?”
“当然不会,你我之间,我并不希望太讲那些虚礼。”几乎是合德话音一落,楚遇安就说道。
让人听起来就可以明显感觉到,这是他再真实不过的想法。
合德的视线终于从这个人身上,具化到了他的眼睛。然后就对上一双,嗯,让人一望进去,就好像花瓣垂落春水的眼睛。
“王爷长了一副惹人犯规的好样子。”合德轻轻叹息,然后就在楚遇安含笑的眸光下,踮起脚尖吻上了他水色的薄唇。
好像被什么白色蓬松的羽毛最柔软的部分,轻轻搔过了心尖儿,楚遇安出乎他自己意料的笨拙,以至于有点呆滞,然后就听到合德近的前所未有的声音:“低一点儿,我想亲亲你的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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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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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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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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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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