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上个现代世界的经历,合德一定会觉得春花这个名字很美,可是现在只觉得……好……俗……啊!
其实比起周若的清新气质挂,这具身体外貌上强了不止一个level。按照原著中的描写:“一张雪白晶莹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充满了劲力的活泼青春气息。娇憨活泼,明**人,容貌娇美,身材婀娜,艳丽非凡。”
没错,合德这次进入的是一个小说世界,还是周若非常喜欢的一部武侠小说——《飞狐外传》。合德成为了其中一个容貌艳丽出身武学之家却把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凄凄惨惨戚戚的,马春花。
别看原身容貌称得上千里挑一明艳不可方物,在整个故事里却是一个用一生的悲剧发光发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推动情节发展,到最后也只是个背景板的路人甲。
马春花是飞马镖局总镖头“百胜神拳”马行空的独生女儿,自幼和师兄徐铮青梅竹马。马春花从不懂事起就知道自己是要嫁给师兄的,她对此说不上喜欢但也不反感,如果没有之后的意外,她大概就会这么懵懵懂懂的按照父亲计划的人生路线走下去,被爹和师兄一起宠爱着长大,然后嫁给师兄,再被夫君和子女宠到老。
但她遇到了意外,这个意外,名叫福康安。
福康安是皇帝的私生子,金窝银堆里千娇百宠长大的公子哥儿,就算是溜鸡斗狗不务正业,也有一个对他心怀愧疚的亲爹擦屁股,更何况他还小有才气。
情窦初开但从未见识过人间险恶的江湖少女,在情场上哪里是胭脂巷常客福康安的对手。公子哥儿稍施手段就把马春花迷的不要不要的,一朝风流,珠胎暗结,孩子他爹却干净利落地拍拍屁股走为上策,那叫一个提枪上阵就是干,撂枪翻脸不认人。
再之后,马春花怀着身孕嫁给了师兄,夫妻俩虽有隔阂但是徐铮委实是深爱师妹,但再实心实意也终究意难平。最终徐铮死在了情敌二号商宝震手中,马春花为师兄报仇之后被福康安接回京城。
你以为是浪子回头?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福康安家中妻妾大概只精于宅斗不擅长下崽,福同志老大不小了竟然还没有一儿半女,这才想起流落在外的血脉。
可怜怀着少女心事终得偿的满腔热忱进京的马春花,最终还是死于后宅龃龉龌龊。
路人甲江湖少女马春花,一生中只有两个不平凡之处,一则是和福康安那场露水情缘,再则是与原文男主胡斐的短暂交集。
一句“商少爷,请你去放了阿斐,别再难为他了。”让她成了男主一辈子的白月光,即使随着年龄增长邂逅了真正的绝代佳人,那年少慕艾时候的影像渐渐散去,不可否认艳丽丰腴的马春花依旧是他不可磨灭的一场绮梦。
马春花的一生堪堪不到三十年,合德接受完原身记忆,轻叹一声:“真是个傻姑娘,她的遗憾是什么呢?和一辈子心系她的师兄好好过日子吗?还是找福康安报仇?”
0829的机械音里有着久违的冰凉:“那是情感类攻略任务要做的事。”
合德略一皱眉,回想上个世界的任务,隐隐明白:“马春花觉得她的悲剧是自己不够强大造成的?”
“你永远无法改变环境,但你可以改变自己。”0829突然干了一碗鸡汤,“马春花也是在死前一刻才有了这个觉悟,重来一生,她想继承父亲遗志,不再做躲在父兄身后,遇到危难之后就只能随波逐流的弱女子。”m.xiumb.com
当今武林,习武之人十之八九只能算是懂点拳脚的不入流角色。可以数得着的是四流往上的,有家学或者门派传承,并且从小苦练的,如果资质不差,到青年时期差不多可以达到三四流高手的程度。
二流高手已然是寻常人难以见到的好手,至于一流高手更是在武林中鼎足而立的几大门派当中,也凤毛麟角数的着的人物。
再往上就是顶尖高手。
如果说一流高手是站在整个武林金字塔上的存在,那么顶尖高手就是一个纯粹的传说。人们只能在传言中知晓他们的消息,而且大多还是五年前,十年前甚至更久之前的。
马春花的父亲,飞马镖局总镖头,江湖人称“百胜神拳”的马行空,就是一个经验老道的二流高手。马行空在武学上的天赋虽然不至于像男主或者少数反派那样的逆天设定,但也绝对是百里挑一,再加上他练武刻苦,情商颇高,在武林和社会上都很有些地位。
单论武功,马行空凭借丰富的江湖阅历和对战经验,和同层次的二流高手对打的话分出胜负都要千招以外了。甚至就算面对少部分一流高手,马行空也是有一战之力的。
从社会地位上来说,比起江湖中那些或者一穷二白,或者靠出卖一把力气过活的人来说,马行空算是殷实人家。
镖局,按照合德的理解,有点像是现代社会的快递公司。总镖头,就算是类似于总经理的存在,虽然这个总经理在接到保价比较大的生意的时候还要亲身上阵,但不可否认人家收入就算对于民间一般往上的人家来讲也不差啥。
这也是马行空有能力把女儿娇养大的资本。
只不过他的徒弟徐铮性格憨厚天赋平平,虽然有他这个师傅在旁边指导,但是在武学上的进益和他年轻时候是不能比的。
马行空也不求徐铮能把他创下的家业发扬光大,只想着多攒点家底,徐铮在他百年之后能踏踏实实对女儿好,护着她平安喜乐度过一辈子他就满足了。
爱是会蒙蔽一个人的双眼的。
在马行空的眼中,女儿不喜欢吃苦,他就竭尽所能给她铺路,给她平安顺遂的一生。但是他没想过,这个世界上又有几个孩子是天生愿意吃苦的呢?还不都是或命运所迫,或长辈严苛……
马行空是北拳四大家之一,北拳四大家即潭、查、花、洪,指潭腿、查拳、花拳和洪门四派在北方流传极广的拳术。马行空练的,就是查拳。
马春花身为马行空的独生女儿,却只会一点点花拳绣腿,堪堪起到健身的作用,没有任何杀伤力,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所以,马春花希望任务者补足的遗憾是,好好练武,继承父亲的功夫和家业,将飞马镖局发扬光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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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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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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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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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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