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我一开始有些想当然了……
《哈利波特》的牛逼,如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即使现在写出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家里的状况啊!
如果在投稿《哈利波特》之前,我能够先出版一部别的作品,积累一些资历和名气,那么到时候应该就可以顺利一些吧?
哪怕依然有可能被大范围拒稿,但有了上一部作品的稿费,到时候我也有了坚持等待下去的资本。
那么问题来了,我该写(抄)一部什么作品呢?
阿诺德如今生在英国,做起文抄公来自然多了些限制。
英国或者欧美背景是必须的,鉴于自己还是个小学生,正是爱做梦的年纪,那么故事最好带有一些幻想性质。
可惜《魔戒》早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书房中还有一套珍藏版呢,而且这个故事也不怎么符合我的年龄。
相比之下,《纳尼亚传奇》倒是更加适合青少年阅读,但依然已经出版多时了。
《梅林传奇》其实也可以考虑,这部英剧明显是拍给未成年观众的,如果参照电视剧写成小说的话,依靠亚瑟王和梅林的基情,想来在腐国的销量应该不会差。
话说从天腐之国穿越到腐国,我这到底算不算出过国?
对了,如果抄《梅林传奇》的话,我还可以塞点私货进去,反复描写并强调故事中的滚娘肤白如雪,不,肤白胜雪。
这样万一将来改编成电视剧,我才不至于因为政治正确之类狗屁倒灶的理由,被演员辣了眼睛。
只是电视剧一连好几季,我前世只是断断续续看过一遍,还经常快进,如今记忆早都乱了。
所以我需要的是一部符合自己年龄,篇幅不是太长,有一定创意和想象力的、适合并能够吸引少年儿童的作品。
就是你了,《冰雪奇缘》!
敲定作品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经过一番精心创(抄)作(袭),阿诺德在不到十岁的时候,迈出了成为一个大作家的第一步。
别问为什么一部短篇童话还要抄那么久,问就是忙,忙不过来。
足球、板球、网球、乒乓球,游泳、赛艇、帆船、高尔夫……
上辈子在一个小县城长大的阿诺德,现在才发现原来乡下的生活是那么的多姿多彩。
阿诺德如今是学校知名的乒乓球和羽毛球高手,板球和网球也玩得有模有样,至少在年纪相仿的同学当中属于水平最高的那几个。
相比之下,阿诺德的足球技术虽然不怎么显山露水,但如果他专心走这条路的话,说不定将来国足还得上赶着归化一下?
阿诺德记得穿越前自己看新闻说那时的国足为了成绩,归化球员都不管是不是华裔,甚至都不在乎肤色了,只要有一颗闪闪发亮的华国心就行……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阿诺德拿出文字版的《冰雪奇缘》,流畅的故事和温暖的情感让妮可非常意外加惊喜,连连询问他是怎么想到这样一个故事的。
怎么想到的?
当然是从我上辈子的记忆里抄的啊!
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说是抄呢?
人家安徒生本来就是我们欧洲人,迪宝宝你不声不响的拿过去搞二次创作也就罢了,毕竟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随便改编,但是你的片头连根据《白雪皇后》改编都不写一个就过分了啊……
而阿诺德这边就不一样了,最终在伦敦各大书店上市销售的《冰雪奇缘》封面上,除了艾莎和安娜姐妹的可爱形象之外,还有大大的一行花体字:
“从安徒生经典作品《白雪皇后》出发,九岁天才小作家为您和孩子带来全新版本的温情童话。”
瞧瞧!这虽然是你们没有看过的船新版本,但它可是源于大名鼎鼎的安徒生呢!
阿诺德只是一个新嫩小学生作者,想要尽可能顺利地出版和销售《冰雪奇缘》,安徒生的名头自然是能蹭就蹭。
要不是有安徒生原著以及阿诺德的年纪这两点可以炒作宣传,妮可带着骄傲和自豪递过去的手稿,出版社很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
这也是阿诺德最终选择《冰雪奇缘》的原因,作品本身优秀与否并不能促使出版社签约,还要有炒作的噱头、有卖点才行,前世的罗琳阿姨就是前车之鉴。
签约、校稿、印刷、出版……
《冰雪奇缘》自从上市销售以来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多一点的时间,累计销量已经超过十一万册,最近三个月的月销量都在一万以上,并且还在持续上升中。
在如今这个信息流动相对比较慢的时代,《冰雪奇缘》有这样的表现火爆书市只是时间问题,现在跟风吹嘘小说、吹捧阿诺德的媒体简直不要太多……
文抄公,开门红!
名气已经打开,并且马上就要满十一岁了,阿诺德现在准备推出自己的第二部作品,同时这也将是一系列精彩故事的开端。
既然母亲不好意思花自己的钱,阿诺德只好采用曲线救国战略:“好吧,那么我可以邀请你做我的经纪人吗妮可?我保证钱多事少,上班地点是离家近还是离你学校近都随你,反正我现在是知名作家,一般都是别人来找我合作。”
听了阿诺德的办法,妮可眼角的鱼尾纹里都挤满了笑意。
这孩子真乖!
轻轻叹了口气,妮可摇头道:“好了阿诺德,文学经纪人的活我可干不来,只能作为你的监护人看看合同签个字罢了。”接着她略过这个话题,问道,“对了,你的新书已经完成了?”
阿诺德点点头:“书是早就写完了的,最近一直在誊写,最后还有一点收尾的工作。你知道的,我对着电脑誊抄的同时,也在做最终的校对和修改。不过很快就能全部完成了,妮可你真的不愿意给我当经纪人吗?”Χiυmъ.cοΜ
是的,哪怕阿诺德的书房里有着一台最新型号的486电脑,可他依然坚持用手写的稿件作为小说的最终版本。
怎么说呢,生活需要仪式感。
颇费了一番心思练就的英文字体,不仅看着赏心悦目,还在稿纸上留下了淡淡的墨香味。
也只有每次捧着自己的手稿时,阿诺德才能勉强进行自我催眠:我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复印机器。
而且前世不管文字、相片还是录像,什么都存在电脑或手机上,现在阿诺德更希望能够保留一些实体的东西,等几十年后再翻出来,那种感觉,啧啧……
“那就赶紧吃完去写,让妈妈给你打工的想法现在立刻就给我忘掉!”
说话的同时,随之而来的还有妮可的白眼——你个小屁孩子真是张嘴就来,老娘我不要面子的吗?
阿诺德读懂了妮可的眼神,只能再退一步:“好吧,你说了算,不过等你去卡斯商学院念书后,我的吃喝,还有水、电、煤气还有电话费和报刊杂志订阅费用等等,就全都交给我来解决好了,毕竟家里也只有我一个人。”
“行,这些我就不跟你争了,反正阿诺德你早就是一个独立自强的男子汉了。”妮可点头同意。
阿诺德正对着妮可撇嘴,以表示对她那种敷衍小孩子般的语气不满,忽然,某个声音闯入了耳中——
“灯!等灯等灯!”
什么声音?
哪里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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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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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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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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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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