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从不莱梅堡休学,告别了这个魔法圣地,也告别了温丝莱特。
想砍我的人肯定不少(滑稽)。
(其实不存在因为几乎没有读者)
感谢我为数不多的读者,萌新写作不容易,你们的支持和期待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小的时候,我就对西方奇幻故事非常感兴趣。喷火的龙,拿着火枪的矮人,美艳的精灵,复杂的人类,热爱搞笑的侏儒,当然也少不了渺小卑微的狗头人,肮脏混乱的地精,邪恶残暴的食人魔,诡异无比的夺心魔……
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总能吸引我的畅想。
从08年左右接触跑团圈,断断续续已经是十年。放过无数鸽子,也被无数次鸽过,但热爱始终不变。书中的世界,是我在DND3R版本的基础上推演、设定的,神系方面很多地方用了费伦的东西。
这是一个和我们的世界完全不同的世界,不仅仅是有些奇奇怪怪的生物那么简单,不仅仅是多了魔法那么简单。功能各异的魔法会改变这个世界的规则,奇奇怪怪的生物也会形成新的、属于他们的和谐。
谈完了背景,再谈谈书中的人物。
阿尔伯特是一个程序员穿越过去——其实这个职业背景纯属多余,读者们大可把自己代进去。
阿尔伯特是一个化身,是你,是我,是我们大部分人的一个平均值。当他坐上现行秩序受益者的位置时,他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一切待遇,没有任何的斗争精神。
在和女孩们相处的时候,他也会利用自己的地位去调戏她们。说着爱简妮,一转头就跟丽莎搞在一起,跟温丝莱特之间也不清不楚,满嘴甜言蜜语,却对每个女孩都不忠诚。琇書網
但他也有闪光的地方。他聪明,理智,对每个女孩都很认真。来自现代社会的他,平等、友善、尊重……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品质已经深入骨髓。同时代的其他人跟他比起来,判若云泥。
这些东西是种子。
一条龙的寿命长达2000-5000年。这么漫长的时间,足够让那些种子发芽。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有一些东西,早已经深深地浸在我们每个人的骨子里。
我们每个人都不会是那种只顾个人享乐的浅薄的人,阿尔伯特也是一样的。
请给他一些时间,他还只是一条雏龙。
关于简妮、丽莎。
她们两个都是阿尔伯特的女仆,性格都比较善良,但都有小脾气、小心机的那一面。
从前我学《水浒传》,有一句评论让我记忆非常深刻:“108将中,很多都有非常鲜明、立体的人物形象。同样是粗人,李逵的莽、鲁智深粗中有细……在一个大类别下,每个人都是鲜活的。”
当时我非常受震动。
这本书里的角色,都是我用心塑造的,不存在标签化的情况。我知道,作为扑街,大家能来看我的文就不错了,仔细地分析人物什么的肯定是不存在的。所以我拿简妮和丽莎这两个角色当例子,讲给大家听一听。
简妮,在我的设定里是非贵族的顶级出身,在家中受尽宠爱。所以她比丽莎更放的开,更喜欢耍小性子,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跟阿尔伯特的交往中,也更注重灵魂的交流。
而丽莎,则是最底层的幸运儿,自然觉醒成为德鲁伊,并且经历过很多的冒险,才成为了阿尔伯特的女仆。她经过很多的努力,才跟简妮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可以说,她已经摸到了自己曾经以为的天花板——嫁个好贵族。
所以在成为阿尔伯特的贴身女仆后,她是最先喜欢上阿尔伯特的。在简妮和阿尔伯特的感情有了突破后,她也非常果断地决定和阿尔伯特ML,一有机会就抢占先机。她的现实经验更多一些。
大家可以对照着前文看一看,我是不是写出来了一点点不一样的东西。
这本书凝结了我对魔幻故事的全部热爱,是值得大家仔细品一品的。
关于感情和ML。
阿尔伯特“潘驴邓小闲”五毒俱全,穿越赋予了他“潘驴邓闲”,而他自带“小”,经常接触的妹子扛不住很正常。
至于在泡妹子的时候哪几点更重要,说实话,这个真的是具体分析。比如都是女奴,他吸引简妮和丽莎的理由就不一样。更不用说温丝莱特了。
还有一点,每个人所做的一切,都被其他人看在眼里。阿尔伯特为简妮所做的一切,十有八九都落在温丝莱特眼里。简妮和丽莎之间彼此也是如此。女孩们之间并不是只有吃醋的。
即使无心插柳,也可绿柳成荫。
再谈ML。ML在我看来,只是两者之间交往的一个重要节点而已。ML之后,生活还在继续,感情还是需要更加进一步的沉淀。
这就跟现实里交女朋友也是一样的道理,并不是说,ML之后,这个角色就被你收藏了,然后你就可以去派她干活打杂,继续去攻略下一个角色……妹子不是纸片人,不是花瓶。即使是全心全意爱着主角的妹子,她依然有自己独立的生活轨迹,有她自己的思想。更不用说其他角色。
这两个角色,现在推了丽莎,简妮没有推,而且约定了18岁再推。
(除了主角是破壳就搞事,其他妹子们都是超过18的233333)
(这不是我故意设定的,是我回头看的时候发现的。所以人的潜意识还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我回头看自己的书,发现了很多有趣的玩意儿。)
这本书名为日常生活,如果没有写崩,章节之间的快进不会超过一个星期。
(PS:龙的寿命是3K-5K年……长篇警告,鸽子警告)
(PS:怎么吸引鸽子呢,投喂啊。没票,没收藏,没订阅,没打赏,不鸽也得鸽。投喂得多了,我就是太古黄铜龙,最话唠的那种;没人投喂,我就是太古黄铜鸽子笼,手动滑稽。)
关于文笔。
我的文笔很烂,这点我有自知之明。我所做的事情就是,构思好故事,再把故事讲清楚。
这个世界全部在我心里,所以可能有些地方,我没有提设定,就把结果讲出来,导致你们看得莫名其妙。如果哪个地方你们没看明白,可以跟我说,只要你是正版读者,我哪怕改文也要让你看懂、看透。
自知文笔不行,我就学白居易,做到老妪能解。
第一卷写的并不好,参杂的设定太多,故事张力不够,这点我心里有数。从第二卷开始,我会转换风格,更贴近大家喜欢的那种魔幻故事的风格,节奏也会更加明快。新朋友可以直接从第二卷开头开始阅读,不会有很大影响的。看得喜欢了再回头补第一卷也可以。
关于投票、订阅和打赏。
打赏这种事情量力而行啦,如果想打赏,零散打赏可以打赏给自己喜欢的角色,我拿到的分成比例是一样的,但可以冲一下角色的星耀值。
订阅多多益善,能有个10比1的收定就好,收订比越高,我就越有理由跟编辑去要推荐,还请大家多多看正版,多多支持。DND文真的是特别小众的东西,每一份支持都很宝贵。
推荐票以后就不再单独感谢了,我保证省下来的时间都用来码字,以实际行动表达我的感谢。
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多,感谢每位支持我、给我投票的朋友。欢迎来群里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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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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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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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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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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