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硬科技巨头>第72章 地主老财的生活
  古代富豪的生活其实比现代人更好。

  其实除了她们两个,府中还有不少廉价的丫鬟,如果家主有了孩子,还会有小斯,避免家中的孩子和丫鬟生情。

  总之,这个时代的地主老爷过得是特别舒爽,有事没事天天玩,其它的时候只需要收收地租就可以了。

  如果有可能,将田地挂在有功名的人下面,税都不用交了。

  丫鬟在古代可谓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电视剧里经常能看到土豪地主或达官贵人家里有丫鬟仆人什么的,这很正常。

  因为在古代,但凡发生个天灾人祸之类的事,就会出现卖儿卖女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十分普遍。

  古代的生产水平比较低,所以一旦有个天灾或者战乱,农民的生活就会极其困苦。

  日子过不下去的话,一家人都得饿死,所以就会出现卖儿卖女的现象,这也是无奈之举。

  很多穷苦人都期盼着自己的儿女能卖给一个好人家,过上像人的日子。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丫鬟都是是花钱买来的,特别是在和平时期,也很少有人会卖儿卖女。

  总的来说过去的丫鬟分两种,一种是雇佣丫鬟,一种是卖身丫鬟。

  雇佣丫鬟是出来找工作的,跟卖身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丫鬟有人生自由,她们只是佣工,东家必须给工资,而且东家不能对她们造成人身伤害,否则是需要赔钱的,甚至官府还要追究责任。

  而卖身丫鬟不用说,她们是没有人生自由,一生都是奴才,主人根本不需要给她们开工资,只要管吃管喝就行。

  由于卖身丫鬟是主家的私有财产,所以对于丫鬟的人身安全,官府也是不管的。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跟身边的丫鬟袭人,这可并不是特例袭人就是卖身的丫鬟。

  在古代,像这种事情多了去了,当时是很正常的,也是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

  明朝一个小丫鬟的价钱才四五两银钱,不过,如果年龄稍大或者有一技之长的姑娘,普遍能卖到二十两银子左右。

  如果长得还不错,主人家喜欢的话,可能卖价还能更高些。

  比如这两名扬州瘦马,她们是五百两银子买来的丫鬟,实际上的价值,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一百多万,已经是非常高的价钱了,是这个时代的顶级的丫鬟。

  其实还有更好的,秋月楼作为扬州的顶级青楼,一个头牌的赎身银子需要上千两,比如紫雪这种绝世美女,这种女人自然和普通的女人不同,完全是明星待遇。

  这是和平时期的人价,如果在动乱时期,老百姓吃不饱饭,那会儿才真是人命不如狗。

  一到灾年,满世界都是卖儿卖女的,市场决定价格,即使给一两银子也照样得卖,不管给多少钱,好歹有口吃食,不至于饿死。

  孩子被卖出去了,如果碰到有良心的买家,不至于虐待打骂,好歹也能活下去。

  但碰见黑心买家的话,体罚摧残,丫鬟们往往无法忍受,最终一根麻绳了却一生。

  假设遇上那些心思不正常的人,丫鬟就比较惨了,比如明朝闻名奸臣严嵩的儿子,名叫严世番,这人对丫鬟真是无法形容。

  由于严嵩贪婪了巨额财产,他的儿子严世番也在朝中身居要职,所以严家自然是财大气粗。

  严世番晚年期间,曾用丫鬟做痰盂,每天早上他起来,就有美人在床前跪着把嘴张得大大的,然后严世番就咳几嗓子,咳出痰来,然后接近丫鬟的大嘴,把痰吐进入,然后丫鬟把痰吞咽下去。

  春秋时期记载,有人用丫鬟当夜壶,让她们用嘴接屎接尿,在五胡乱华时期,甚至有人专门养丫鬟杀了吃肉。

  在全部丫鬟中,有一种叫做通房丫鬟,这种丫鬟跟其他丫鬟不一样,她是陪女主人一起嫁到男方家的女仆。

  但通房丫鬟跟陪嫁丫鬟也是不一样的,陪嫁丫鬟只是女主人带过来的,不能当通房丫鬟运用,而通房丫鬟则是跟老爷的侍妾差不多的。

  通房丫鬟比全部丫鬟的方位都要高一个等级,从“通房”二字可以看出,她所寓居的房间是跟老爷房间相连同的。

  由于夜间方便伺候主人,她们陪小姐嫁过来今后,主人跟小姐行房时,她就在旁边睡,所以年纪稍微大一点,也需要伺候老爷了。

  在古代的婚姻准则中,通房丫鬟的方位仅次于妾,但她们也是付出了妾的责任,只不过看老爷愿不愿给他转正罢了。

  由于“通房”的联络,她们都能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转正的机会是很大的,古代的富有人家,都有许多通房丫鬟。

  比如曹雪芹所作的《红楼梦》中,平儿即是贾琏屋里的通房丫头,是和王熙凤一起伺候贾琏的,不过命运不太好,一直没有转正。

  而花袭人也可以看做是贾宝玉的通房丫鬟,两人终究有没有那一层联络呢,如同有,又如同没有,一贯没有结论。

  不过那个时候只是为了混口饭吃,现在别说买个丫鬟了,你要敢买卖人口,直接死刑,相比之下,现代社会如同天堂。www.xiumb.com

  …………

  “老爷,昨晚睡得还好吧。”第二天,王文风笑嘻嘻地问道。

  他可是花费了不少的力气才得到这种扬州瘦马,扬州瘦马的市场可是非常火爆,这种高质量的非常抢手。

  “还行,王文风,府里你做的不错,这几天辛苦你了。”方浩对着王文风说道。

  “不辛苦,帮老爷将家里管好是我的责任。”王文风认真地说道。

  “你办事我放心。”方浩拍拍王文风的肩膀鼓励道。

  …………

  时间如同流水,方浩渐渐地融入了这个明末社会,每天穿梭于方家庄和扬州,打听各种消息。

  有时间就去泡泡紫雪姑娘,日子过得不要太爽。

  太和酒楼,扬州最大的酒楼之一,酒楼十分豪华,但是更有名的是他的招牌菜“十里飘香”,“十里飘香”是酒楼的一道名菜,在整个江南都十分有名。

  “方哥,不知道点什么菜,照旧吗?”方浩选了一个老地方坐下,这时店中小二走了过来,满脸堆笑地问道。

  其实这几天方浩每天必来,通过主神空间穿梭到这里,因为酒楼的饭菜非常可口,长久地在这里吃饭,和酒楼小二混熟了。

  “一切照旧,哥不差钱,剩下的就是你的小费。”方浩大喇喇地说道,从怀中拿出半贯铜钱。

  “好勒,方哥稍等。”小二满口答应,乐滋滋地接过钱财。

  点罢饭菜,方浩开始注意周围的消息,他想知道破局的方法。

  “可恨!没想到官府竟然如此可恨,小二上酒,今天我定要将官府的恶行昭告于世,让那些死亡的百姓得到安息。”突然一名矮廋的青年文士愤怒地走进酒楼,开口大骂。

  “小子,小心祸从口出,官府可不是好惹的。”旁边一名绿衣青年士子脸色难看,连忙劝说道,因为他爹就是官府中人,扬州城通判。

  “这位公子,能不能和我们说说,究竟发生了何事让你这么愤怒,我虽然地位不高,但还是有不少朋友,也有些人脉,说不定能帮上一帮。”又一名青衣青年士子问道。

  “还不是官府府库粮食堆积如山,可是就是不开仓放粮,扬州南城外每天都有许多人饿死,可是官府视而不见,反倒是将灾民赶了出去,实在该死。”矮廋的青年文士怒气冲冲地说道。

  “谁说没有救灾,官府每天施粥两次,早晚各一次,大家都知道。”绿衣青年士子辩驳道。

  “那也叫粥吗?米汤差不多,用不了几天,那些难民能坚持几天?”矮廋的青年文士。

  “你有钱,你有粮可以自己去救灾民,没钱少来这里叫嚣,贱民。”绿衣青年鄙视道,在他的心中那些贱民的生死与他何干。

  “你!。”矮廋的青年文士非常愤怒。

  “你什么你!”绿衣士子挑衅道。

  “都别吵了,虽然有粮食,可是这些粮食是支持北方大军的军粮,不可轻动,若是动了这些军粮,后果不堪设想,大家还不知道吧,北方的叛军又造反了。”青衣青年士子连忙劝说道,满脸忧愁。

  “怎么可能?消息可靠吗?”矮瘦的青年文士问道。

  “这是两天前传来的消息,你知道为什么最近曹船这么多吗?正是这个原因。”青衣青年士子回答道。

  “因为北方的战事。”青年士子道,接着说起北方的战况。

  嘶~众人吸了一口凉气。

  “上万灾民没有人救济,难道等待那些人去死吗?”有人问道。

  没有人回答,所有人都被造反的消息镇住了,很快酒楼里面响起了义愤填膺的骂声。

  明朝的书生都很关心国事,尤其是东林党,所谓风声雨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事事关心,而扬州就是东林党的大本营。

  但有一点,仅仅限于嘴炮!本事是没有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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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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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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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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