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的性格中,有很多看似不起眼,是实际上非常知名的缺陷。
遇事逃避,没有勇气面对只是其一。
出问题不反省,则是杨志不得志的根由。
就好比押送花石纲时杨志在黄河遇到风浪翻了船,他将这场意外事故归咎为自己“时乖运蹇”。但是朝廷派出十人,九个都能按时归队,说明黄河风浪这个看似意外的因素并不是主导因素。难道那九个人都没有遇到黄河风浪,还是他们成功避免了事故发生?杨志在行船前对当时气象、黄河水文情况有没有进行过了解?这些原著上虽没有提,但是从杨志性格看,他做事情还是不够精细,没有事前预案,更无善后方案。
杨志吃了这么一大堑后,IQ和EQ并无提升。他花钱通关系,找到军政当权人士高俅。高俅把他的简历一看,就勃然大怒。押送花石纲九个都能回来交差,就你失陷了,你不自首,“倒又在逃,许多时捉拿不着。今日再要勾当,虽免所犯罪名,难以委用。”
一个人犯了错误没有积极改过态度,确实难以委用。高俅此番态度并不过分,但是在杨志看来就成了“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把重返官场愿望落空的原因又归咎到了高俅身上。上次是“怨天”,这次是“尤人”,遇事怨天尤人就难以发现自己的错误。虽然命运也曾垂青了杨志一次,让他在刺配大名府后因祸得福,受到梁中书的赏识,“得志”了一时。但是在为梁上司押送生辰纲失误后,杨志非但没有汲取当初失陷花石纲后的教训,而是重蹈覆辙,再次逃跑。
这就是杨志从来不反省自己,屡酿过错的悲剧根源。
其次,不会管理也杨志的才能的重要短板。
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故事很精彩,计谋用的不错,但还不能说杨志失生辰纲的原因是对手太强大造成。在管理押送生辰纲团队时,杨志存在很大问题。
在杨志领任务时,他向上司梁中书两次提出条件,一是将运送车改成扁担,军汉扮成行旅客商;二是随行的谢都管、虞侯必须听命于他。如果不依允,杨志就不接受此项任务。梁中书答应了他的条件,大力支持。在执行任务中,杨志完全不受掣肘,权限极大。杨志的长处在于武艺高强,属于一人强,但是带团队不是靠个人英雄主义,而是靠统一团队成员思想,大家共同朝目标努力。在管理押送团队这十四人时,暴露出杨志管理水平不高的真相。
首先,杨志眼里只盯着任务目标,忽略了团队成员,而团队成员正是目标完成的关键因素。这些人中除了杨志和老都管外,其他都是挑着百十斤重担,徒步行走在崎岖山路,体力耗费大,加之天气炎热,身体更难吃消。杨志考虑到所走路段属于强人出没,不能趁夜里凉快时行走,必须在太阳正热时开路,而且要快快行进,中途不得休息。
杨志不体谅他人,让团队成员意见很大,以至于他渐渐的失去人心。
而老都管作为团队核心成员,资格老,地位高,却也得不到杨志的尊重。倒是老人家对他一忍再忍,后来老都管也逼急了,说他:“杨提辖,且住!你听我说: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官军,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喏喏连声。不是我口栈,量你是个遭死的军人,相公可怜抬举你做个提辖,比得芥菜子大小的官职,直得恁地逞能!休说我是相公家都管,便是村庄一个老的,也合依我劝一劝;只顾把他们打,是何看待?”
而且杨志管人没有好的手段,“轻则痛骂,重则藤条鞭打”。
后来大家干脆死猪不怕开水烫,任由你打,我在凉快地里该歇就歇。
这已经完全失去了管理的意义。
其次,杨志凭经验办事,对团队成员也没有做好思想统一。
杨志凭经验认为,必须趁白天行进,以免黑夜被强人盯上。他要求团队成员这么做,却并未讲清道理,统一思想,让大家认为他只是一味喊“狼来了”,反而自失权威。事实证明,打劫生辰纲那伙人就是在白天里进行的,杨志完全失算。光天化日之下,假扮成商贩的七个强人出现在杨志面前时,他也是肉眼凡胎,并没有看出破绽,所以杨志的“经验”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最后,杨志定力不够,自己破自己的规矩。杨志起先不让大家买酒,怕有蒙汗药。后来被吴用奸计蒙蔽后,大家喝了商贩的酒,杨志自己也信念动摇,喝了酒。所以杨志与众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十一担金银珍宝尽落贼手。如果杨志能坚守自己主见,行路途中不喝来路不明的酒,晁盖一伙打劫生辰纲的计划恐怕进行得没那么顺利。起码杨志与强人搏斗一场,再负个伤,甚至殉职,在梁中书跟前落个“不是咱不努力,是敌人太强大”也合情合理。
而最后一点,看似无关紧要,那就是杨志本身的品性问题。
杨志这人,有些是非不分忠奸不辨,他只知在水浒梁山落草,玷污清白之躯,却不知在奸权门下,同样是玷污清白之躯。梁山的强盗,会朝着过往商旅搜括银钱,而大名府梁中书,则直接朝老百姓搜括银钱,有什么区别?
杨志一直都没有憎恨过北宋末年的官场体制,他知道只有身在这个体制内才有可能实现“边庭上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的人生理想。所以在王伦劝他落草时,他拒绝,不愿玷污身家清白。他收拾了一担金银,去枢密院打通关节,就是为了重回体制内。他接受并践行了官场行贿成风的“潜规则”,忘却初心,在做人上已经输了一截。投靠高俅不成,他心生怨恨,但这种怨恨是因高俅未起用他,而并不是因为高俅是奸相。因为在杨志头脑里并无忠贤之分,所以他对另一奸相蔡京的女婿梁中书照样能肝脑涂地报效。
梁中书爱惜杨志是个人才,视为心腹,委以重用。杨志便早晚不离,听候上司使唤。梁中书搜括民财为岳父采办了价值十万贯的寿礼,让杨志去护卫押送,杨志照样领命执行,并不分辨金条“哪根是高尚的,哪根是龌龊的”。杨志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失误的话,能成为奸相的好“走狗”。或许是老天有意要成全他的“清白”,故而一而再地让他给昏君贪相办事出事故。
不过这最后一点呢,其实也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东西,毕竟以后来人的眼光看,杨志这么选择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毕竟人各有志,人家就是喜欢地位和金钱又有什么错?这整个时代都是错误的,一个杨志而已,不过是那满天繁星中最不起眼的一颗,有他没他,这个世界都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但是在传统思想中,他的这番表现却很有问题,所以除了最初的王伦是真心实意的邀请他意外,后来杨志上山后,却并没有得到梁山当权者的重视。wWW.ΧìǔΜЬ.CǒΜ
虽然宋江也心慕朝廷,但他对杨志同样是看不上眼,不说鄙夷吧,起码是不怎么会重用的。甚至是后来远征方腊的时候,得到杨志的死讯,宋江也只是公式化的感慨哀叹几下,心里还有没有这么一个人,那是真的不好说。
所以说,杨志并不是个完人,他既有英雄气短甘拜人下的一面,也有快意恩仇痛杀恶霸的一面。如果说他是个“英雄”,那也不过是个带着悲剧色彩、抑郁基调的“英雄”。
但曹岩却愿意留下他,原因很简单,只因为杨志个人武功不错,而且曹岩这人有些收藏癖,他希望能聚拢更多的名人,如果不是宋江的威胁太大,我一定也希望把宋江带上山。不过宋江现在已死,那就不用再说了。但是杨志,他还是希望对方能留在山上的。
……
曹岩说了一大堆,周围的人已经全都呆住了。
他们哪能知道曹岩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乍一听感觉挺玄妙的,但仔细一想,可不就是这样吗?这一刻,大家对于曹岩的崇敬那真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而杨志呢?
他转过身来,用同样惊讶的目光看着曹岩,他同样没想到曹岩居然给自己找出了这么多的毛病,而且仔细一想,这些事情可不就是因为自己吗?如果自己能在其中某个方面作出一些改变的话,事情或许还不会沦落到今天这副境地。
这一刻,他对曹岩也充满了倾佩。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就算你这么说了,我也不会加入你们梁山!”
杨志冷哼一声,转身欲走。
“那如果我给你一个希望呢?杨老令公威名赫赫,我也不希望他的后代将这份威名败坏,看在老令公的面子上,杨制使,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一个挽回自己颜面和家族颜面的机会,不知道制使你觉得如何呢?”
曹岩笑眯眯的一句话,就让杨志再一次停下脚步,他缓慢的扭过头来,用震惊的目光看着曹岩。
“你说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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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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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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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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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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