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廷玉此人也是心高气傲之辈,他要是真能乖乖跟着跟着曹岩上山那倒是好了,不过曹岩也知道,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的想法也很简单,时迁是一定要就的,祝家也是一定要打的,栾廷玉的话,是一定要拿下的。原著中栾廷玉最后的结局居然是“死”了,这个着实是蹊跷得厉害。
栾廷玉是何等人物,原著中梁山五虎上将之一的秦明都拿他毫无办法,这样一个人物,又岂能随随便便就被杀死?这不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吗?
祝家庄的“三虎”都有被杀的人,廷玉却没有死的地方,从此一别没了音信,而后仅仅根据宋江一句叹息的话,就断定他一定死了吗?这世间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天下的英雄知道凡事可以成功就做,知道凡事不能成功就瞥然离去。就像老鹰一样,只要一击不中它要的猎物,就立刻远远高飞不见踪迹,像这样的人有很多。如果这样的人很多,又怎么知道栾廷玉不是这样的呢?如此这样的话栾廷玉就应该没死。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原著中扈成得以逃脱,最后成为了军官武将,在中兴扬名立万,这扈成难道比栾廷玉的本事还高明吗?显然不是这样,以栾廷玉的本事,就算悄然离去,也绝对不可能籍籍无名。然而作者却并不为他多写一笔,这样就是死于这场战役中,这是毫无疑问的。
奇怪的地方在于那天宋江的军队林冲、李俊、阮小二在东面,花荣、张横、张顺在西面穆弘、杨雄、李逵在南面,而栾廷玉当先出马,却独冲正北。
他不去攻取有将的三面,却独冲没将的一面,这里存在极大的疑问,只看这里的话,确实不能没有他还没死的说法。而且梁山大军攻打祝家庄,四面的声势像山上的猛虎一样,以栾廷玉的能耐尚且可以让祝家庄全军迅速按兵不动,他又为什么仅仅只身逃遁,出这等下下之策呢?这就又明验了他已经死了。
栾廷玉独自从正北没有将的一边跑了是为什么呢?
正北并不是没有领军将领的一面,宋江军马四面齐起,却不写正北,说白了,其实就是作者为栾廷玉所避讳。
如果写栾廷玉,就必须写详细,写详细,毕竟栾廷玉的刀不缺,枪不折,鼓不衰,箭不竭,栾廷玉就不至于会死。栾廷玉最终必死,那他的刀缺、枪折、鼓衰、箭竭之状,有不能说的地方。施大大故意不写正北领军的头领的名字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写了那个将领杀了栾廷玉会让读者厌恶那个将领。一个栾廷玉的死用笔就难到这种程度,谁说野史好写,谁说野史好读呢?史进找王教头找不到,张青店中麻杀一个头陀却不知道是谁,至今忽然又少了栾廷玉的下落,这分明就是作者故意为之的。
不过他既然已经写栾廷玉已死,那这一点就不可辨驳,栾廷玉就是死了,不死,也得当他是死了,就是这么简单。
这样一个人物,莫名其妙死了,实在是让人有些可惜。
所以拿下栾廷玉,这是曹岩的第二个目的。
至于说第三个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扈三娘了。
扈三娘作为水浒中为数不多的美女,曹岩要是不亲眼见一面,那也实在说不过去了。他不是什么色中饿鬼,但他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正人君子,如今既然有机会见识一下这扈三娘,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说起扈三娘,这里就不得不多说几句,水浒里的王婆被视为千古第一“恶媒”。她撮合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成奸,又参谋毒害武大郎,其恶不可赦。但是,水浒里还有个媒人,虽然撮合了他人姻缘,但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他就是宋江。
宋江在原著中一共做过两次媒,一次是为秦明,一次是为王英,目的就一个:收买人心。
书里写这两次做媒虽然着墨不多,情节也不曲折,但却能很好的凸显出宋江此人的心思之险恶。
梁山好汉大部分都没有配偶,包括宋江本人。“食色性也”,没配偶并不代表好汉们没这方面需求,只是梁山现状“狼多肉少”,女人属于稀缺资源。少量的女性,尤其是漂亮的,更是少之又少。作为梁山领导人宋江务必要做好短缺资源的配置工作,否则容易影响队伍团结,甚至激化矛盾。所以宋江做媒一定要体现出“水平”,这和为赚副棺材板钱的王婆做媒有着本质区别。不过这并不代表宋江的所作所为就可以为人所接受了,宋江此人,赚人的方法豪无底线,谁要是被宋江看上了,离“倒霉”也就不远了。
他想收秦明上山,秦明却以“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鬼”拒绝。于是,宋江唆人假扮秦明,杀害无辜百姓及秦的家小,绝了秦明后路。在给了秦明一顿“大棒”之后,不忘给秦明递上一根“红萝卜”,立刻为新丧妻的秦明介绍对象。
这个“对象”就是花荣的妹妹,宋江做主要把花妹妹许配秦明。人家亲哥哥都没吭声,他这位“义兄”就把人家妹妹的终生大事定了。“若是没了嫂嫂夫人,宋江恰知得花知寨有一妹,甚是贤慧,宋江情愿主婚,陪备财礼,与总管为室如何?”在宋江眼里,“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再说嫁别人的妹妹更是省事。
对于秦明来说,“全家白骨成灰土”,他的人生陷入巨大悲痛之中,心里怨恨宋江那是肯定的。但又思量自己势单力薄斗不过众人,加之人都有求生之欲,此时只能先忍下这口气,娶花荣妹妹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点儿心灵慰藉,重构爱巢,重新开始。
于是,宋江和黄信主婚,燕顺、王英、郑天寿做媒说合,要花荣把妹子嫁与秦明,一应礼物,都是宋江和燕顺出备。这段情节也有趣:一是“要花荣把妹子嫁与秦明”,“要”字说明花荣也未必情愿让黄花大妹子如此潦草地嫁给“二锅头”秦明,但面对一干众人撮合,自己也只能同意。二是礼物是“宋江和燕顺出备”,宋江张罗秦明婚事,在掏钱时还不忘把燕顺也拉上。秦明折了妻小一家人口,花荣折了妹妹,而宋江这个大媒人什么也不损失,就赚得秦明,牵制了花荣,可见宋江此人心机深沉到了何种程度。
再说扈三娘。
如果说宋江给秦明做媒属于“即兴”,那么他给王英做媒就完全是有计划的。原著中王英抓了刘高太太,想给自己当个压寨夫人。宋江念刘太太是花荣同事的妻子,劝王英放弃。王英是个色中饿鬼,到手的好肉眼睁睁要被迫放弃,老大地不愿意。
于是宋江三次许诺给王英,日后一定要给他找一个好的,三番五次说下来,搞得这王英这个矮脚虎一时之间也被宋江以礼义捆绑了起来,虽然心中肯定有各种不满意,敢却怒而不敢言。
三打祝家庄后,擒得霹雳娇娃“一丈青”扈三娘,解决了王英的婚姻问题。宋江未征求扈三娘意见,就以“义兄”身份将她许配给王英,这跟前面宋江做主把花妹妹嫁给秦明同样不征求当事人意见完全没有两样。xiumb.com
“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
“推却不得”是扈三娘无选择下的选择,这四个字写尽了她对自己命运的无可奈何。在封建社会,女人的命运是在家从父从兄,出嫁从夫。扈三娘以后要“从”的这夫无疑就是一坨牛粪。
矮脚虎王英五短身材,猥琐好色,品质低劣。他本是车家出身,半道上对客人的财务起了歹心,便劫了去。他武功也低,战场上被扈三娘“轻舒猿臂”就活捉了。扈三娘样样比王英强,却委屈下嫁于他,真是“美妻常伴拙夫眠”。这桩婚姻和当初潘金莲和武大郎的一样,都是极不般配。婚姻是扈三娘的坟墓,从此书中再未见扈三娘有甚言语,给后世人留下许多关于扈三娘婚后生活的遐想空间。而王英真是占尽了便宜,抱得美人归,之后对宋江更是敬仰得五体投地,不在话下。
宋江的“乱点鸳鸯谱”除了是兑现之前与王英的承诺,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吗?那就是为了搞平衡。
扈三娘“天然美貌海棠花”,属于尤物,而且还是个飒爽英姿的女将。她给宋老大做老婆也绰绰有余。就连小喽罗们开始也认为宋江让把扈三娘送往宋太公处就是宋领导为自己留用做的打算,一路上好生看顾。宋江本人其实没有打过扈三娘的主意。当年面对风情万种的阎婆惜,宋江那个别扭劲儿。而且作者要塑造“宋公明是个勇烈大丈夫,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在宋江价值观里,好色也不是“好汉勾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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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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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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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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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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