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五天中午,因为天气热,大家都在屋子里歇着。

  又黑又瘦的陆至煊回来了,迷糊之间兰潇潇听到他屋子里有晌动,她不会认为是贼来了,因为那屋子里除了几本书外什么值钱的都没有。

  而书对于农村里人来说,写着姓名的书连小偷都不会去偷。

  “哥哥,是你吗?”

  “嗯。”

  听到这回答,兰潇潇立即爬起来跑了过去,一看他这模样张着大嘴:“哥哥,你去当劳工了吗?”

  陆至煊疲惫的抬了抬眼:“我累了,睡会。”

  这是不想告诉她了?

  算了,这少年郎太神秘,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她就不问了。

  “哥哥,吃了饭吗?”

  “没。”

  兰潇潇出去了,中午的饭还有一些,她到了厨房从篮子里拿了两根小葱、去鸡窝捡了个鸡蛋、又弄了几根青菜,做了一碗油水很少的蛋炒饭……

  虽然累极了,可从昨天晚上就没吃饭的陆至煊在睡梦中还是被饭香给勾醒了,看着这张讨好的小脸,他欣赏的露出一个笑脸:“这几天担心哥哥了吗?”

  担心个毛线,你是主角还能死得了吗?

  “嗯。哥哥突然不见了,我每天晚上都不敢睡死,怕哥哥回来没饭吃。”

  陆至煊静静的看了兰潇潇一眼:“以后哥哥还有可能突然就出门了,不过我不会有事,你别担心。”

  “好。哥哥吃饭吧。”

  反正她是不担心的,而且她就算是担心,他的事会与她说吗?

  别说在陆至煊的心中兰笑笑还是个孩子,就算不是个孩子,这特么重男轻女的时代男人会把大事与个女人讲吗?

  知道得多、死得越快,这是个定律。

  饭很香,这是陆至煊第一次吃这种炒饭。

  一碗饭狼吞虎吞的下去了,他意犹未尽的添了添嘴唇,从怀里摸出一朵花:“拿去,这是哥哥给你买的。”

  这是一朵月季花,红得似火,以绸为料,正是时下小姑娘最爱的头花。

  兰潇潇拿在手看了看:“哥哥,等我们去山里的时候,我再戴。”

  话一落,陆至煊眼神变暗:“嗯,明天我们进山。”

  晚饭的时候孙青梅终于看到了陆至煊,中午的剩饭少了许多,她想骂人却又忍住,直到饭桌上看到他便脸色不好了。

  陆至煊仿佛没看见一样,手一掏一串大钱放在桌上:“这是这几天在外面赚的,明天我带笑笑上山采蘑菇。”

  这动作太潇洒,潇洒得孙青梅嘴都咧到了耳边,一把抓过那串铜钱数了数:“坤哥儿,这几天你这是去哪了?几天就赚到两百多个大钱,这干的是什么活啊?”

  “护镖。”

  出去五天,原来是去护镖了?

  果然这死丫头说得对,他还真去干这一行了!

  “做这个还真赚银子呐,要不下回叫你爹也一块去?”xiumb.com

  陆石柱也心动:“坤哥儿,一天四五十个大钱这活不差,下回叫上我?”

  陆至煊扫了这夫妻一眼:“这场镖是去北边收麦子,没什么油水的镖没有危险,但是如果镖本珍贵的话我们是去不了的,因为有可能有人劫镖。我是因为会写会算,这次去主要是当临时帐房。”

  去北边收麦子?

  那得多累啊?

  陆石柱立即放弃了这个念头,银子重要,可脑袋更重要啊!

  夫妻俩贪财之心可怕,第二天天不亮孙青梅就把两个给叫醒了一人塞了个大饼,甚至还给他们准备了米、油、盐与衣服,这是叫他们在山里没赚到银子就不要回来的架式。

  出门的时候天还朦朦胧胧,村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孙青梅大约是怕人发现这两人上山,于是连关大门的声音都很轻很轻。

  背着大背篓,牵着兰潇潇的手,陆至煊温和的问:“潇潇,怕吗?”

  兰潇潇一抬头阳光灿烂:“有哥哥在,我什么都不怕!”

  有主角罩着,她怕个毛线啊!

  从出门到山谷,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东西放下的时候,太阳已以对面的山尖升起……

  兰潇潇一身短装打扮,脚底也已经换上了草鞋,拎着背篓出来:“哥哥,可以走了。”

  陆至煊看了看她头上的包包,摇摇头又招招手:“过来。”

  不知他要做什么,兰潇潇赶紧过去,在他的示意下坐在他身边的石头上:“哥哥,怎么啦?是不是我的头发这样扎不好?”

  “嗯。”

  不好吗?

  她这丸子头最适合钻林子吧?

  可首辅大人说不好,那就是不好哒~

  兰潇潇由着陆至煊在头顶上一阵弄,终于听到他的声音了:“好了,去那边水中看看。”

  让她欣赏他的手艺?

  首辅大人,你莫不是准备转行当理发师?

  只是看着水中头顶的那顶大月季,兰潇潇这想法完全破灭了:这水中的大媒婆,是她吗?

  首辅大人,您这手艺要出去混,恐怕连饭都混不到吃哟!

  “好看吧?”

  你说好看就好看,反正我敢说不好看吗?

  “好看,哥哥手艺真棒!”

  呜呜呜,小鱼小鸟你们别看,我不是来给你们当媒婆滴!

  在陆至煊的眼中,眼前的妹妹就是好看!

  白白的脸、黑黑的发,配上这红红的月季,就是早晨的太阳。

  他满意的说:“走,我们出发!”

  兰潇潇正在起身,突然不远处一团白白的毛绒绒的东西引起了她的注意:“哥哥,你看那是什么?”

  山间出奇的幽静,只有小鸟的鸣唱。

  兰潇潇的声音又干脆又惊讶,立即引起了陆至煊的注意力,他走上前:“别动它,是一只小狐狸!小心它咬你!“

  狐狸?

  竟然是狐狸?

  兰潇潇只从画册上、电视上看过狐狸,现实中她还真没见过!

  只是,这么才她巴掌大的狐狸,会咬人吗?

  “哥哥,好似刚出生没多久呢。啊,哥哥你快来看,你看它的尾巴,好多啊!“

  陆至煊蹲下一看,小狐狸应该刚出生没几天,这小眼睛还眼不太开呢……他心中一跳:竟然还是只九尾狐?

  而且是还只金面白毛的九尾狐,九尾狐中的极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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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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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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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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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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