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些东西收拾收拾,都放到空间去,那里比较保险。

  第二天,季秋雨还是起来做的早饭,姜保国给她打下手。

  今天没什么事儿,两人准备去逛逛,姜保国快开学了,她也不准备多待,如果有合适的房子就看看,没有的话,也得尽快回到柳树沟生产队去了。

  三个弟妹在家,她也不放心。

  算起来这还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这么久呢。

  “你们就出去可劲儿的转,房子的事情不用担心,我来打听。”姜爷爷笑的很慈祥,季秋雨过来这几天,他觉得家里终于有个家样了!

  姜保国本来想带季秋雨去天安门和其他名胜古迹转转的,可是季秋雨不想去,也不是不想去,就是觉得还是先去买东西吧,给他置办东西多一点,她回去了才能多安心几份。

  分别在即,姜保国也是浓浓的不舍,本来说过来京市把酒席办了的,后来大家还是一致决定,到快过年那会再办,正好他也放假了。

  因为昨天没有过去房子那边,所以今天的第一任务就是去把房子收了,对面就是王府井百货大楼,买东西也方便了。

  房子的钥匙童哥都给了,季秋雨还是准备换锁,这是买房子以后的第一件重要的事情,谁知道别人有没有备用的钥匙呢。

  尤其是他们也不经常过来,别人住在这里都不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又到房子里头去转了一圈,怎么看怎么满意。

  季秋雨突然钻进姜保国的怀里,小声的说道:“这里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我们在京市也有家了!”

  她的撒娇和小情绪,对于姜保国来说特别管用,瞬间就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季秋雨如此拼命的赚钱,张罗着买房子什么的,就是为了有一个跟他的,属于两个人的家。

  姜保国也放低声音,一手揉着她的头发,一边宠溺的跟她说:“是呀!这是我们的家,以后放假了,我就回柳树沟看你,你想我了,就来这里,我们把这里打扫一下,放上行李什么的,好不好!”www.xiumb.com

  季秋雨从他的怀里头把头抬起来:“你说把这里布置一下?”

  “嗯!”

  “要不再看看吧,万一爷爷那边有更好的选择呢,我跟他说了,如果有你学校跟前的更好,那你平时也可以回去住的!”

  毕竟,这边她要用来做生意的,布置太好了,以后也用不上,不划算。

  倒不如买一个差不多的,而且她也想住四合院,到了京市不住四合院,那也太没有地域特色了,不好!

  姜保国见季秋雨事事为他着想,心里头更不是滋味了,这就要分开了,怎么都是舍不得。

  还没分离,就开始想念,他好难啊!

  “好,你说怎么咱们就怎么,想住哪里都是可以的,真的不想跟你分开啊!”

  听着姜保国的话,季秋雨心里头也不好受,这么多年,基本上一直在一起了,突然要分开,还真是不适应。

  不过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好了,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你可以给我写信的。”

  姜保国有些伤情:“嗯,那你要记得给我回信!”

  “好!”

  两个人磨叽了一会才分开,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所以更加珍惜。

  去了对面的百货大楼,到底是京市,就是不一样,东西更加新颖,而且特别潮流、特别好看。

  现在天还冷着,可是春季的衣服已经占领了整个市场,季秋雨跟姜保国说:“那就买两身春季的衣服吧,厚衣服也穿不了几天了,你觉得呢?”

  “嗯,行!”姜保国一点意见都没有,季秋雨总是考虑的很周全。

  季秋雨挑来挑去,给他选了一套偏运动的套装,灰色的,姜保国挺白的,加上这几年基本上都在肥皂厂,也没有到地里去上工,所以他绝对在男人堆里头算是好皮肤的。

  但是因为长相比较刚毅,也不是那种奶呼呼的小哥哥类型。

  这个衣服有点像后来风靡的那种运动套装,只不过这个没有那些专门的装饰,看起来更加干练!

  “那就要这套吧,你去年买的衣服也没怎么穿,就买这一套好了,行吗?”季秋雨问道,毕竟是上大学了,怎么也会注意自己的形象不是。

  如果姜保国觉得少了,那她就给再挑一件好了。

  “嗯,不用买那么多,到时候学校还有校服呢,穿不完的!”

  见他没什么意见,季秋雨就去看女装了,有一件大红色的连衣裙,看起来特别好看,针织面料的,整体是一个赫本风的小裙子,中间有掐腰,荷叶领,外围一圈掺点白色,剪裁也很利落,看着就是千金大小姐的风格。

  “这个裙子真好看啊!”季秋雨不禁感叹一声,真是时尚。

  “喜欢就买下来,你穿肯定漂亮!”

  姜保国这些年一直跟季秋雨生活在一起,她很少穿红色的衣服,隐隐的还有点期待呢!

  “我就算了吧,我想买这个送给晓晓姐,我看她有很多衣服都是红色的,这个她应该也会喜欢的,你觉得呢?”

  红色确实好看,也很趁她的肤色,可是她私心还是比较喜欢冷色系,没办法,个人爱好。

  “秋雨,你不用给她买东西,给秋雪和秋兰买一些好了。”

  “那怎么行,你看咱们回来,晓晓姐忙前忙后的,你可不能没良心啊!”季秋雨看了他一眼,人家都把存折给你了,也算掏心掏肺了,这弟弟怎么回事啊!

  “好好好,那就都买。”姜保国笑嘻嘻的,他就是担心再买四合院钱不够了,这样子说,倒是他狭隘了。

  “这还差不多!”

  季秋雨又给自己挑了一件藏蓝色灯芯绒的所以,无袖的款式,里面配了一件纯白色的毛衣,袖口还带了木耳边,很精致。

  给秋雪和秋兰每人买了一件格子裙,这个有点像学生装,特别青春时尚,而且这套衣服的裙子也是长款的,放在老家也可以放心穿了。

  心情美滋滋的,女人果然天生爱漂亮衣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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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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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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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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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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