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天扶苏第一次来府上,和白兰见面后,两人算是一见钟情,白兰对扶苏的感觉还不错,有些心动,最近又和扶苏见过几次面,产生了恋爱的感觉。
“大兄,你会不会同意?”
白兰突然担心地问。
妹妹选的人是扶苏,白仲当然是赞同的,还是自己的得意门生,他们两情相悦,笑道:“你觉得没问题就好,我怎么会拒绝?”
只不过,如果兰儿嫁给扶苏,关系又多了一层。
扶苏是他的侄子,还成为妹夫,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兰儿喜欢就好,妹妹长大了,总要嫁人离开,扶苏在他的教导之下,和以前不一样,值得托付。
“大兄真好!”
白兰雀跃道。
嬴淑说道:“你们的事情,我会和大王提出,有良人的身份在,大王一定会同意。”
“多谢公主!”
白兰笑得很甜蜜。
妹妹的终身大事,白仲就如此确定下来。
出发去齐国之前,他都是在咸阳等待其他安排的完成,其中最麻烦的,还是那种叫做豹麟的珍兽,嬴淑派了三十个捕杀小队进入秦岭,都捕捉不到一头。
白仲觉得进度有点慢,让铁鹰锐士也安排五百人进去,辅助捕杀小队的行动,用了半个月左右,终于猎杀了一头豹麟。
嬴淑将其带回黑冰台的总部,交给那个能工巧匠处理,先把皮剥下来弄干净,再用一种特殊的药粉兑水浸泡了三天,柔软程度终于泡出来。
白仲上手摸了摸,触感和人皮差不多,佩服道:“豹麟的皮真神奇,但是要怎么做成人脸的皮?”
那个巧匠说道:“首先要丈量大统领和赢都尉的脸型、尺寸,再做成和肤色差不多的颜色,这需要后期染色,不过最重要的是确定真实性,做得没有破绽。”
“如何才能没有破绽?”
白仲对这个深感兴趣,想知道古人在易容方面的技术怎么样。
巧匠介绍道:“这也是最巧妙的地方,因为是一张贴在脸上的,类似人皮的皮,所以接口要在毛发处,用毛发来掩盖衔接的缝隙,例如眼睛的位置,不仅能把眉毛、睫毛变浓,还能把眼型变圆,哪怕是大统领熟悉的人,也难以通过眼睛来辨别身份。”
白仲觉得,这也是个高深的学问,又问:“但下接口,下巴、脖子和嘴唇等地方,没有毛发遮挡,如何掩盖破绽?”
“我有一种特殊的油粉,能模拟人的肤色,有防水作用,但不长久,大概三天涂抹一次,可以掩盖人皮面具的痕迹,下接口也看不出问题。”
巧匠又道。
白仲赞叹道:“这种技术,妙啊!”
嬴淑笑道:“确实很奇妙,但也难,油粉也是用豹麟的皮来调制,一头豹麟就用了我们上千人,捉了半个月才能捉到,并且数量稀少,制作极其不易。”
白仲笑道:“一块人皮面具,万金不换。”m.xiumb.com
“大统领和赢都尉想要做一个什么模样的脸?”
巧匠又问道。
白仲说道:“我的脸,最好是平平无奇,让人看一眼,就能遗忘在人海里那种,不容易被人记在心里。”
嬴淑说道:“我就要一个,普通的农妇的脸。”
“好的!”
巧匠答应了,接下来就是丈量脸的尺寸,确定脸型,在豹麟的皮上,确定好大概形状,再根据白仲和嬴淑的五官位置,描画在皮上。
具体的制作,还需要一些白仲和嬴淑的毛发,来制作眉毛和睫毛,以及胡子。
整个制作过程,十分复杂,还是纯手工的,确定具体形状,开孔等还容易,眉毛胡子这些,都是小心翼翼地把毛发植入,再用特殊药水固定。
如果做得有任何偏差,这张皮就废了。
就算豹麟体型大,但从身上最多只能找出三块,适合制作人皮面具的皮。
“大统领、赢都尉,我至少还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制造出来。”
巧匠提醒道,让他们不需要每天守在身边等待。
至少一个月,还需要很久。
既然嬴政没有规定具体时间,白仲也没所谓。
齐国的语言,他们已经在学习当中,现在迫切希望,大秦能够尽快统一语言,这样才不用那么麻烦。
很快,又过了几天。
少府史禄来找白仲,说是重骑兵的马铠和马槊都造出来了。
他们二人,来到校场上。
因为河曲马还没到位,暂时用一匹普通的战马,将马铠穿戴上去,感觉还是挺不错。
白仲拿起一个马槊,简单地挥舞了一会,道:“马槊没问题,麻烦了!”
史禄笑道:“都是我分内之事,并不麻烦。”
白仲和他客套片刻,提起马槊,道:“庚武,我们来试一试马槊!”
两人很快把马铠穿戴在战马上,互相拿起一根马槊,在校场上模拟冲杀,效果挺不错,如果面对的是敌人,又有马镫、马鞍等辅助,骑士稳妥地坐在马背上,冲锋用马槊一刺,一寸长一寸强,敌人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战马有马铠保护,骑士穿甲,能在一定程度上防御利箭。
不过他们的战马,耐力和负重都不行,很快便走不动了。
“马槊在马背上,真好用。”
庚武有些爱不惜手。
白仲把马槊丢给一个士兵,回头对史禄说道:“麻烦少府,尽快多打造一些,我预计第一批要两万把马槊。”
“我明白了!”
史禄微微点头,打造也不算太麻烦。
想到将来要打匈奴,白仲就想到蒙恬,以后是他北筑长城,却匈奴七百余里,或许能请求嬴政,提前把蒙恬调配回来。
再然后,他还根据剑法和刀法,坐在马背上,琢磨出一套,用马槊来杀敌的技巧,和庚武、张唐、任嚣他们三人,不断地对练和改良。
时间过去得很快。
眨眼间,又半个多月了。
马槊的杀敌技巧,他们琢磨得差不多。
正巧琴清也有消息,说是河曲马被他们找回来。
但是第一批数量不多,只有五百匹。
白仲让她先带到蓝田大营,集中在校场上。
河曲马果然高大,肌肉发达,和普通的马不一样。
白仲不懂得分辨,对马也不熟悉,请蒙武来看了看。
“正是这种马!”
蒙武以前见过,一眼就认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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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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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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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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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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