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紧接着,姑娘就说出中了邪似的昏话,她叫太太与老爷和离?!
黄天老爷啊,一个女人和离了,下半辈子的日子可怎么过哦,儿女们将来也要叫人看不起的。
金蝶却欢喜的不得了,打开箱笼就开始整理元钟灵比较贵重的衣裳:“要去京城了,真是太好了,我常听太太那边郑妈妈说京城的平西侯府有多么多么的富贵,侯府里的小姐们是如何的金尊玉贵,一个姑娘跟前就要八个丫头使唤,吃饭用银筷子,喝汤用玉碗,大夏天冰块随便用,大冬天小青菜都随便吃,还有什么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京城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小姐们吃的一颗鸡蛋就要一两银子呢,我早就想着那是什么样场面啊,没想到这次也能跟着姑娘和太太们一起去开开眼界了,真好。”
金蝶心思很单纯,在她看来,她开眼界的时候,就是自家的姑娘在享受这些的时候,这就等于姑娘也过上了这样舒坦富贵的好日子,这多好啊。
她怎么能不为之开心呢?
她还想着:“那侯府的老夫人是姑娘嫡亲的外祖母,见了太太和姑娘,不定要怎么样的开心呢。”说着,就感同身受似的觉得开心,满脸都是笑。
元钟灵也忍不住地笑了:“你这个机灵鬼,怎么这么会说话呢。”
徐妈妈听着着急,狠狠点了一击金蝶的额头:“你这个死丫头,乱说什么,太太都还没有发话呢。”
在徐妈妈看来,姑娘说的话有道理,但是她只是一个未出阁的孩子,太太才是拿主意的大人。
听她这样说,元钟灵就看住了徐妈妈的眼睛:“徐妈妈,我以为你是一心一意为我的,只听我一个人的话,原来在你心里,太太是最重要的。”
徐妈妈听了,顿时就急了,差点哭出来:“姑娘是我奶大的,当然姑娘在我的心里是最重要的,只是太太。”
元钟灵打断了她的话:“那我以后送你去太太身边伺候着,如今太太身边正好也缺人。”
徐妈妈愣住了,元钟灵这话不像是开玩笑的。
“姑娘,我,我,舍不得你,我再也不敢了。”她将姑娘从皱巴巴软绵绵的一小团儿的小婴儿,抚养长大成如今亭亭玉立的少女,付出的心血和感情,都是真真儿的,且她无亲无故,姑娘便是她的一切,她的命啊,她含泪跪了下来。
笨嘴拙舌的人,没有郑妈妈和彩云那样的巧舌如簧,她只能拿着帕子抹泪。
元钟灵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
前世,徐妈妈性子就绵软,后来她不得已嫁到魏家去,受尽折辱,命在旦夕的时候,徐妈妈才鼓起勇气拿出管事妈妈的派头,和金蝶一起撑起她房里的事物。
只是,太迟了。
她每每教训了那些胆大包天的下人,事后就悄悄对金蝶说她那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会不会叫他们背后骂她这样的话,如此畏首畏尾,优柔寡断的徐妈妈,不适合当一个管家处事的管事妈妈。
只是,她对她的感情是真的。
“金蝶,扶妈妈起来。”她心软了。
徐妈妈感激不尽地被金蝶扶着起来,连连谢元钟灵原谅了她刚才一时糊涂的话。
元钟灵点点头,让她与金蝶一起收拾去了。
衣物整理了一处,元钟灵看了看,点了几套路上穿的,其他珍贵皮毛整理了几箱子,首饰老旧的去当铺当了,换成金银裸子,留着以后在平西侯府赏人用,新的整理首饰妥当。
日常用的各种器具,比如她惯用的茶具、寝具等等,金蝶也都收拾了起来。
元钟灵信奉的是轻车上路的话,让少拿一些不必要的东西,她去了桌前,拿起一支笔,按着前世的记忆在一张宣纸上描绘余州府往京城去的路线图,又仔细想了想所需用的金银和物品,思及必定也是要趁着孙家的商队的。
孙家的商队数十年行走在余州府与京城的路上,有自己一套非常完善的行进路线,她只要给够了银子,老实地跟着走,便没错的。
只是,路上至少有十几处地方,她需要风餐露宿。
前世,她走的匆忙,又没钱,又不认识人;又生怕有歹人认出了她是知府家的千金,会对她谋图不轨;又抹黑了脸,怕自己容貌在半道上招来宵小之徒。
一路上担惊受怕,吃尽了苦头,因此在终于看到京城大门的时候,她险些当场哭出来。
实在是太苦了,一个多月没睡过一个安稳觉,长途跋涉,累得浑身虚软,还病了两次,还以为自己要死在半路上,像别的路人那样,随便挖个坑就埋掉了。
往事不堪回首,元钟灵对着图上的路线,淡淡笑了笑。
这一回,她可要好好谋划了,那样的苦,她可不想再回味一次。琇書蛧
钟氏很惶恐,她生的女儿好像跟她离了心,身边的郑妈妈是元昭的眼线,彩云竟然给她下毒,其他的奴才被元昭都赶走了。
正院里,她身边伺候的人,竟然只剩下一个元钟灵留下的胭儿,还有她前些日子元钟灵买回来的一个陈婆子。
她一个人呆坐半日,就病倒了。
她自小养的娇贵,这些年又常年吃药,身体虚弱,担惊受怕再加上茶饭不思,身体根本就撑不住。
傅昔年很爽利的开了温补的药方子。
在元钟灵的照顾下,钟氏吃着汤药,只觉得苦的就像她的命一样,为什么她的命会这样苦,不,比这碗加了黄连去火的汤药,还要苦。
元昭等着钟氏跟他闹,结果她病了。
他又叫人盯着元钟灵,看她到底都知道了些什么,结果,只有彩云被送了出来,说她手脚不老实,正院不要了,谁要用,谁领走。
彩云哭着被人牙子领走了,他到底担心她嘴巴不牢,叫人偷偷地一碗毒药了解了她,尸首随便扔去了野外的乱葬岗,那里多的是野狗一样的畜生毁尸灭迹,死人才能永远的保守秘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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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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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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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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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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