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氏忙让元钟灵送傅昔年出去。xǐυmь.℃òm
这是傅昔年应有的礼遇,元钟灵含笑相送。
门口,傅昔年已经走下了台阶,忽地回头:“你,是不是送过他一样东西,翡翠的竹节玉坠子?”
元钟灵点头:“他喜欢玉竹吗?”
傅昔年眼神闪过一丝玩味,怪不得谢允之独处的时候,会突然把玩着那么一件小玩物,心里好笑,神情却变得凝重:“他不喜欢。”
元钟灵脸上的笑,顿时变得惊讶。
“那他喜欢什么?”
傅昔年折扇在眼角蹭了蹭,露出狐狸一样狡诈的笑容:“他喜欢你呀。”
倏地,元钟灵不由红了脸。
前世今生,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情绪,一点点迟疑,一点点喜悦,更多的嘲弄。
“傅先生说笑了。”
怎么可能呢。
谢允之那样的人,会有喜欢这样的感情吗?
她眸光闪了闪,缓缓微笑说道:“傅先生以后可不要拿这个说笑了,我,其实是有意中人的。”
她经历过前世那样的悲惨,这一辈子,只想守着自己在乎的人踏踏实实的度日。至于不可避免的终身大事,她也选定了这么一位“意中人”。
傅昔年脸上的笑容,僵在脸上:“你,你有喜欢的人了,是谁?”
天啊,谢允之这样的千万年寒铁,好容易对一个女孩另眼相看,没想到,却还是单相思。
他发现自己知道了了不得的真相。
元钟灵想了想,说:“我喜欢会画画的,傅先生可听说过京城的寒山居士?”
傅昔年怔怔点头。
那不就是昌平公主的病秧子独生子,南安郡王吗?
元钟灵笑了笑,屈膝行礼:“傅先生慢走。”
说完,便转身回去了。
傅昔年怔愣半天,长叹一口气,摇了摇头,才丧着气的走了。
出生入死的兄弟,正在享受单相思的苦,他替他很难过。
南安郡王,他乃是昌平长公主的独生子,,皇帝比亲儿子还疼爱的亲外甥。
虽然身份尊贵,博学多才,善画,自己给自己起了一个雅号:寒山居士!
但是,他是个双腿不良于行的残废。
京城多少的闺秀,一边暗恋他的才情,又一边嫌弃他的残缺,喜欢却不会想嫁,想嫁的,都是那些打算借着公主府捞好处的旁支偏门的小姐。昌平公主可看不上。
不过她看上的,人家也不愿意嫁。
而且,南安郡王可不仅仅是双腿残疾,宫里太医署的太医,无一不说过,南安郡王只怕活不过二十三。
“哎——”傅昔年也不知道是自己是在叹息谢允之,还是叹息南安郡王张顺康。
傅昔年去了,不远处一处芭蕉丛后边,才缓缓走出来几个人影。
“姨娘,那就是傅先生啊,长得可真俊。”元水茵眼神闪亮亮地看着傅昔年挺拔修长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绕过弯不见了。
芳姨娘身形一僵,立刻瞪了她一眼:“胡说八道什么?姨娘不是早告诉过你,这看男人,可不能光看一张脸,得先看身份地位,再看他有没有建功立业的本事,最末才去看他的脸。”
“好看了,当然锦上添花,要是不好看,反正你以后也会老的,谁还嫌弃谁?”
元水茵嬉笑着挽住芳姨娘的胳膊:“娘,我只是嘴上夸一夸,心里可门儿清着呢。”
芳姨娘这才放下心来,按了按她的手,带着女儿往正院去了。
虽然今天这样的事情,曾经做过很多次,可她依然很紧张。
她一边走,一边告诫元水茵:“就按着我们刚才商量好的计划,等会姨娘有事跟太太说,二姑娘要是也在场,还不肯走的话,你就从旁想办法吸引你二姑娘的注意力,叫她不要在中间插话,知道吗?”
元水茵含笑点点头,眼神依旧明亮夺人。
因为每一次去正院,她和姨娘从来没有空过手,太太,不愧是出身京城世家名门的千金小姐,随后打赏出来的东西,无一不是金贵的。
她的小金库,可都是靠着太太的赏赐积攒起来的。
芳姨娘隔三差五,就会来正院给钟氏请安,尽十几年,从来不曾间断过。
即便钟氏不方便见,她也会在正院门口磕头,才会离开。
两母女走进正院的时候,钟氏也没有意外,反而还笑着:“今天天气好,你出来走动走动也挺好。”
芳姨娘满面是柔顺恭敬的微笑,拉着元水茵走上前:“奴婢给姑娘请安。”
钟氏笑:“你还是这样,咱们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叫我姑娘。”
芳姨娘眼角微红,满怀深情:“不管姑娘多大了,您都是秋芳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钟氏感动:“坐下吧,彩云,看茶。”
彩云应声去了。
元水茵趁着芳姨娘落座,也走上前行礼,乖巧柔顺极了:“女儿给母亲请安。”
钟氏点头:“好孩子,你也坐吧。”
元水茵眼神却在院子里四处看,就看到元钟灵从屋里走了出来,她眼前一亮:“女儿不坐了,女儿想跟二姐姐在一起。”
说着,就奔着元钟灵去了,亲热地拉着元钟灵的胳膊:“姐姐。”
叫的好亲热。
只是在元老太太的屋里边,怎么就恨不得离她三尺远呢?
元钟灵只淡淡一笑,瞄了一眼她拉着她胳膊的手:“天怪热的,别拉着我了。”
元水茵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芳姨娘好。”元钟灵走上前,顺势站到钟氏的身后,纤细的手指在钟氏的头上按了起来。
芳姨娘惊讶了:“姑娘也会这个?”
她知道按摩可缓解头痛的,但是也得会按。
元钟灵从哪里学的这个?
“自己胡乱摸索的,我娘觉得还不错。”元钟灵唇角弯起笑弧,似笑非笑的样子。
芳姨娘呐呐地:“姑娘可真了不起,不像三姑娘,还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元水茵胆怯地靠了过来,看着元钟灵的脸色,才慢慢在凳子上落座。
芳姨娘每每来看钟氏,都会带着自己做的一些小点心。
她自小伺候钟氏,懂得她的口味,钟氏吃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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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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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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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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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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