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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郎好多种田>第四百五十一章 宁长生番外
  我叫宁长生,是宁世堂女子学堂收养的第一个被遗弃女婴。

  可我不想姓“宁”,我想姓“沈”,做沈苁蓉的女儿。

  沈苁蓉是我的师父,她是天静宫的宫主,还是西苑乃至世间最厉害的大医,她一手创办了外科,改变了西苑医学的发展进程。

  师父在我眼中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她聪慧善良,强大正直,她静静注视着人的时候,眼睛清澈的像泉水一样。

  我常常幻想,我不是一个被父母抛弃的孤儿,而是她的女儿,我可以像沈江舒那样依偎在她身旁,跟她撒娇,听她训斥。

  可现实里,我却只能当她的徒弟,跟在她身旁,听她教导。

  七岁时,我正式拜她为师,跟随她学习医术。

  哪怕我拼了命学习医术,考进太医院,成为西苑最年轻的女医士,却依然无法成为她的家人。

  我不甘心,我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

  我打算嫁给宋秉谕,做师父的儿媳妇,当不了她的女儿,那我就当她的儿媳,这个就是师父常说的“曲线救国”。

  我用了很多办法接近宋秉谕,仔细观察他的喜好,分析他的弱点,击退所有想跟我争位子的女人,如愿以偿让所以人都以为我和宋秉谕是天生一对。

  眼看我就要成功了,宋秉谕却跑来质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我当然是为了做师父的孩子啊!

  可我知道不能说实话,因为男人都不爱听实话,所以我主动表白了。

  据我观察,男人对于主动追求他们的女人宽容度特别高,哪怕不喜欢,也不会拒之千里之外。

  但没想到,我失算了。

  宋秉谕比我想象中害羞,也比我预想中耿直,他直截了当的拒绝了我,还郑重解释了一番。

  当听到他说不像跟大将军一样,一辈子只围着一个女人转时,我觉得我可能一开始就选错了。

  像师父那么好的女人,怎么就不值得男人为之付出一切了?

  作为儿子,竟然不认同父母的相处方式?

  真是讨厌!

  我决定换个人喜欢,师父也不只有宋秉谕一个儿子,宋恩思虽然难弄了些,但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

  可我没想到,看到我给宋恩思写信,宋秉谕的反应会那么大。

  他怒气冲冲瞪着我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儿害怕;可当他吧啦吧啦说了一大通废话,气呼呼离开时,我又忍不住想笑。

  从那以后,宋秉谕就变得奇奇怪怪起来,总是莫名其妙出现,莫名其妙离开,还莫名其妙的盯着我打量个没完。

  我有点儿烦他了,虽然通过这件事我意识到在男女情爱上,我好像和寻常女子不太一样,但这不代表他可以肆无忌惮的查探我。

  后来宋秉谕受伤了,我想尽办法治好了他,他是师父的儿子,我有义务保护他。

  但他看我的眼神越发奇怪了,好像要吃了我似的,我决定离他远一些。

  车队遇袭,我胸口中了一箭,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我咬了咬舌尖努力记住此刻的身体反应,这可是宝贵的切身体会啊!

  宋秉谕像疯了一样冲过来,救了我,然后抱着我不肯放手。

  我恨不得抽他两耳光,他这样严重影响了别人给我救治,我要是失血过多死了,定要找他讨命!

  还好我命大,活了下来,可宋秉谕却疯了,他竟然说喜欢我,要娶我!

  可我已经不想嫁给他了,我觉得他有点儿傻,智力是会遗传的,我不想生个傻子。

  宋秉谕却不给我拒绝的机会,单方面宣布他是我的男人,还给师父写信,让他们帮忙筹备我们的婚事。

  师父很高兴,特意给我写了信,还给我准备了见面礼,说非常荣幸我能做她的儿媳,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三个字,让我改变了主意,我太渴望有个家了。

  我决定嫁给宋秉谕,有我这么聪明的人在旁边提点,不会让他傻到底的。

  可我没想到宋秉谕其实是这么好玩的一个人,他会给我编花环,会用柳树皮做笛子吹曲子给我听,还会用泥包了鱼烤来给我吃........

  而且他还特别细心,他会记得我的小日子,亲自给我煮红枣糖水;还会默默记住我喜欢的东西,悄悄买来给我.......

  他让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人,值得被无微不至的对待。

  我觉得他越来越好看了,好看到我总是忍不住偷偷看他,直到他冲我笑起来。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他爹,唇边会出现极其好看的弧度,清朗爽净,十分美好。m.xiumb.com

  我想,我大概真的喜欢上了他,虽然还比不上师父,但起码可以排到第二了。

  我们成亲那天,一个妇人突然出现,说是我娘。

  我看着那个妇人,听着她泣不成声地诉说当年的无奈苦楚,心里竟一点儿波澜都没有。

  她所谓的难处在我看来十分可笑,不过是未婚先孕,不过是所托非人,就能把刚出生的孩子遗弃在深山里?

  若是没有吱吱,没有师父和大将军,我早就死了,怎么能好端端的站在这儿听她哭诉“衷肠”?

  她若真心后悔,真的想找我,为何这么多年不出现?为何偏偏在我要嫁给宋秉谕,大婚昭告天下的时候出现?

  说到底,不过是富贵迷人眼,想借身份讨要些好处罢了!

  我给了她一笔银子,让她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更不要以我生母自居,因为我绝对不会认她。

  我娘是沈苁蓉,除了她,这世上没人配当我娘!

  我不是师父,我做不到心底无私仁爱天下,我天生心冷血冷,我只在乎我在乎的人,其他人的生死跟我没有关系。

  能饶她性命,放她离开,已经是我的仁慈了。

  这件事我瞒过了师父,瞒过了学堂的人,瞒过了太医院的人,却没有瞒过宋秉谕。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怕从里面看到失望,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也做不成好人,我伪装成红色的心其实一直都是黑的。

  可宋秉谕只是抱着我轻轻地拍了拍,说以后这种事不用瞒着他,不管我是什么样,都是他爱的人。

  他许我一生一世一双人,让我允他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我允了他,我决定试着去做一个好人,像师父一样,像宋秉谕一样,真正的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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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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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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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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