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把渔网卷成一个圆筒,中间用铁丝之类的东西做支撑,让筒不会瘪下去。
筒的两头不封口,缝上一个渔网做的漏斗,漏斗的大口冲外,小口冲里。然后把这个网筒绑上重物,放入水底,上面连着一根绳子绑个浮漂做标识。
因为鱼都喜欢找隐蔽物藏身,它们在水底看到有开口就会钻进去,但是鱼的记忆非常短,钻进去后就忘了出口的位置,只会在网筒里乱钻。
而那些漏斗状的进口,进来容易出去难,鱼鳍又是顺着生长的,往里走不会挂在渔网上,但想从小口出来就很麻烦了。
沈晴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新闻里说这种捕鱼方式对鱼类资源和水生鸟类的生存有极大的危害,还管地笼叫什么“绝户网”。说是甭管是大鱼小虾,只要从笼上的漏斗口撞进去就别想出来,所经之处寸鱼不留,故名绝户。
在这么原生态的地方,可不存在什么资源破坏,要是他们用地笼捕鱼,那岂不是——
宋清阳见沈晴突然站起来,呆愣了会儿,突然往外跑,不由忙喊:“阿姐,你干嘛去?”
“找大哥!”沈晴头也不回,跑的飞快。
宋清阳挠了挠头,大哥就在院里也没走啊,干嘛那么着急?
宋清风见沈晴突然跑过来,一脸激动地看着他,不由傻了眼。
“大哥,我想到一个好办法,能让我们捞到很多很多鱼......”沈晴激动地比划着说了起来。
宋清风刚开始还算镇定,可听着听着脸色渐渐变了,他在浍河上打了五年鱼,见识过各种各样的捕鱼工具。
专门捞虾的玉秃网,专门捞大鱼的大眼网,能下到深水区的深水网,还有专门捞螃蟹的串网.......
这些无一不是需要撒网才能打捞的,但阿晴说的地笼却跟这些完全不一样,它根本不需要撒网收网,只需要安放到适合的位置,静静等着鱼自己钻进来就行了。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如果在以前,宋清风会觉得这根本是白日做梦,可见识过鱼筌和桐油的神奇后,宋清风不由认真思索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来。
“大哥,你觉得这个办法怎么样?”沈晴热切地看着宋清风,期待他的反应。
宋清风想了又想,提出疑问:“我们怎么固定地笼,还有,怎么才能防止地笼被别的渔船收走呢?”
沈晴愣了下,欢喜异常:“大哥,你是觉得这个办法可行,对吗?”
“可以一试,”宋清风笑了起来:“阿晴,你脑子转的太快,太聪明了。”
沈晴不好意思地笑了,不是她聪明,是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帮她开挂啊。
宋清尘一直等到天黑才进村,他今天买的东西有点儿多,被人撞见太扎眼了。
虽然现在人人都传他家发了财,但买地和吃香喝辣终究不一样,真被人当成突然暴富就不太好了,钱财招人眼,露富容易惹麻烦。
哪知到了家,却见秦嫂子竟然也在,宋清尘不由有些郁闷。
要是早知道她在,他还躲在外面吹那么久的冷风干嘛,这个大嘴巴只要看到,明儿全村人就都知道了。
秦嫂子见宋清尘拎着大包小包的回来,不由连连惊叹:“二郎真是发财了,看看,这大包小包买的,呦,还有棉花呢,是要给你哥办事了吧?”
呃,办事?
办什么事儿?
宋清风尴尬地看了沈晴一眼,低声对秦嫂子道:“嫂子,阿晴还在孝期呢。”
宋清尘反应过来,原来秦嫂子以为他买这些是给大哥和笨狐狸办婚事呢,真是,这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让笨狐狸嫁给,不是,怎么会让大哥娶个狐狸精呢。m.χIùmЬ.CǒM
沈晴听得迷迷糊糊,悄悄问宋清风:“你们在说什么,什么孝期,我要守孝吗?”
“你忘了,你爹娘才去世,当然要守孝啊。”宋清风用几不可闻的声音提醒沈晴。
沈晴这才想起自己的假身份,不由忙提醒自己,一定要忘记过去,重新做人。
秦嫂子用暧昧的目光在沈晴和宋清风身上扫来扫去,笑呵呵地杵了宋清尘一下:“二郎,看看人家小两口多好啊,眼馋不?要不要嫂子也给你说个媳妇,到时候跟你哥一块儿办事?”
宋清风刷的红了脸,沈晴忍不住想叹气,果然已婚女人最爱干的就是——给人做媒。
宋清尘冷漠地看了秦嫂子一眼:“嫂子过来有事儿啊?”
秦嫂子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也,也没啥事儿,就是过来串串门,送个南瓜。”
“天不早了,道上黑,嫂子回去的时候慢点。”宋清尘转身进了屋,把秦嫂子晾这儿了,场面一时十分尴尬。
宋清风笑了笑:“家里好像还有个火把,我给嫂子拿去。”
秦嫂子......
她好像还没说要走吧。
等到宋清风把秦嫂子送走,宋清尘拉着脸没好气地问:“她来干吗?”
“套近乎,诉苦呗。”宋清风哭笑不得:“说黑子都是为了帮咱们打抱不平才会跟胡水蓝打起来的,现在他们成了胡青山眼中钉,日子难过。”
宋清尘冷笑一声:“她也好意思颠倒黑白,真当咱们傻呢。”
“她就是这么个人,不用太跟她计较,不过,她说了件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宋清风皱起眉头:“她说胡水蓝要嫁的那家,好像不太好。”
沈晴插嘴道:“不是不太好,是很不好,秦嫂子说那家的婆婆特别厉害,把大儿媳妇都折磨死了,没人敢嫁进她家呢。”
“没她说的那么夸张,夏家的大儿媳是难产死的,不过夏文远那人,倒真不是个好东西。”宋清尘的话让众人都愣住了。
宋清风紧紧盯着宋清尘:“二弟,这些你早就知道了?”
宋清尘有些心虚,又有些气闷:“我是早就知道了,人家你情我愿,就算要跳火坑跟咱们有什么关系?怎么,你心疼了,舍不得了?”
“二弟!”
“二哥!”
宋清风和宋清阳同时喊道,沈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不太明白这突然怪异的气氛是因为什么,难道胡水蓝跟宋清风还有什么故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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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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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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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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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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