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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小说>锦绣田园山里汉的俏织娘>第二十九章 手艺不错
  “还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唐初夏看了一下这些布料信心满满,穿越大神待自己还是不薄的,奶奶教给自己的手艺不会被埋没的,养活自己吃好穿暖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现在经过改进的纺织机还没有做好,现在唐初夏就算是有什么想法也只是空想而已,还是先把衣裳做出来吧。

  唐初夏的嫁妆被唐父整个的都搬进来了,四季衣裳是不缺的,倒是陈堇年,唐初夏翻遍了三间屋子,只找到了勉强算是三身衣服吧。

  怎么能说是面前呢,因为其中有两件已经破的不成样子了,就算是打上补丁,穿不了两次又会破掉。

  唐初夏这次扯的布料都是粗布,因为手中的银钱有限加上粗布更适合干活穿,青色也非常的食盒陈堇年,唐初夏想着陈堇年古铜色的脸庞,要是穿上白袍的话,估计黑夜里走路的话,只能看到衣裳自己在走路呢。

  想到这,唐初夏忍不住笑出声来,陈堇年的耳朵极灵,听见里头裁剪布料的声音还有那声轻笑,陈堇年忍不住停下了手里的活计,“这个小女人,干什么笑的那么开心?”

  当然了陈堇年只是心里想想,并没有说出来,两个人一个屋里做衣裳一个屋外做织布机,偶尔唐初夏会出来给陈堇年倒水喝,两个人默不作声,只有山间的鸟鸣作为调剂,唐初夏倒是觉得很自在。

  唐初夏的手脚很麻利,加上这粗布的衣裳又不需要绣花,傍晚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

  唐初夏揉了揉自己有些发酸的眼睛,看着面前争气的青色短打,“陈,那个,嗯,夫君,你进来试试,衣服做好了。”

  唐初夏本来先个张口叫陈堇年名字的,但是这个时代直呼夫君名字是非常不尊敬的行为,虽然叫夫君有些难为情,但是也不是没叫过,唐初夏也就不矫情了。

  最关键的是,唐初夏不想被人看出破绽来,要是被人发现了自己是“借尸还魂”,非得被架在火上烧了不可。

  陈堇年放下已经打磨的非常光滑的织布机,低低的嗯了一声,然后架着自己的拐杖进了屋里。

  “试试吧,按照你的尺寸做的,要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我再帮你改。”唐初夏把一套青色的短打放在了陈堇年的面前,不光是一套外衣,还有一双布袜子,是那块布剩下的边角做的。

  “嗯。”陈堇年拿过了衣服转身进了屋里,唐初夏也不在意他的态度,反正他就是这么个人,一个大冰山,万年直男癌,跟他计较真是挺没意思的,而且唐初夏想的很明白,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自己就要跟这个人过一辈子的,谢来谢去的话,也太奇怪了。

  唐初夏自顾自的干活,不知道陈堇年此时心中的复杂情绪,这套衣服非常的简单,但是针脚细密,裁剪合身,跟他原来身上穿的需要额外用带子绑住的衣服完全的不同。

  本来陈堇年就身姿挺拔高大,这样一身短打穿在他的身上,自带着一股英武的气息,跟他那身破烂的衣服完全不同,很舒服,也很合身。

  而且唐初夏可能考虑到他需要山上或者是做其他的大动作,在肩膀和手肘等关节处都放宽了一指,就是这一指的距离,让这套衣服入了陈堇年的心。琇書蛧

  等唐初夏回头发现陈堇年已经换好了衣服的时候,很自然地上前拽了拽陈堇年的衣角,“嗯,还不错,之前我只是粗粗的量了一下,没想到,手艺还没退步,陈,那个,夫君,你喜欢吗?”

  唐初夏觉得自己不是个演戏的好材料,一个贴心小媳妇的形象还真是不好维持呢。

  “不喜欢叫就不要叫。你可以叫我名字,叫堇年。”陈堇年从小只有祖母一个人关心他照顾他,爹不疼娘不爱的,还经常被村子里的小孩子欺负,导致他的心思特别的敏锐而敏感,能够听出来唐初夏的不舒服。

  “在外面,叫夫君,这是家里,怎么舒服,怎么来。”陈堇年从来不是一个注重礼教的人,一个称呼而已,而且他觉得叫堇年的话,更显得亲密。

  “堇年?这个,不好吧。”唐初夏低着头,弄不清楚陈堇年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试探自己吗?

  “没有什么不好的,我自己的女人,我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在我面前,你不用活的那么累。”陈堇年一根手指把唐初夏的下巴抬起来了,让唐初夏看着自己的眼睛。

  “真的,可以吗?”唐初夏也不想在跟自己一个屋檐下过日子的人面前做伪装,那样生活就太累了。

  “女人,你是我媳妇,你最信任的人,该是我。”陈堇年非常认真地看着唐初夏,他的眼睛里有唐初夏清丽的影子。

  陈堇年不懂得怎么哄女人,也不懂的怎么跟媳妇相处,但是这不妨碍他用自己的方式来疼着宠着自己的女人。

  虽然现在他对唐初夏没有什么过多的感情,但是既然她已经被打上了自己的标签,自己自然是要护着的,自己的女人自己不宠谁宠呢。

  而且陈堇年不喜欢看到唐初夏脸上的拘束和假笑,他看着心里不舒服。

  “陈堇年,这可是你说的,以后,我最信任的人该是你,那你呢?是我吗?”唐初夏反问道,而且这句话里很重要的的两个字是“以后”,以前的不算。

  “一样。”陈堇年沉声说道。

  “好,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不要食言就好,那我们准备吃饭吧,你的腿伤还没好彻底,肉还是不能敞开了肚皮吃,等你的腿好了,你喜欢吃什么,我给你做。”

  唐初夏展颜一笑,陈堇年眼前一亮,他这样做是对的,他就知道,这个小女子竟然还会反将自己一军呢,不过,他喜欢。

  “嗯。”陈堇年嗯了一声,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唐初夏能够看得出来,陈堇年对自己的手艺还是非常满意的。

  虽然这套衣服做的非常匆忙,但是也算是发挥出了一定的水平了,自己做的衣服,穿衣服的人表示喜欢,就是对她最大的褒奖了。

  陈堇年让唐初夏对自己换了称呼又表示了相互信任之后,感觉两个人的距离好像是拉近了一点,虽然行动和言语之间跟前些日子差不多,不过,就是觉得气氛缓和了,不那么尴尬了。

  陈堇年一直在加班加点的做那台织布机,而唐初夏除了照顾她那个宝贝的菜园子,就算是折腾那些碎布头。

  就是一些在普通农妇眼中做鞋垫纳鞋底或者是充其量做些小荷包的东西,在唐初夏的手中能都派上用场,甚至陈堇年还看到唐初夏用那些碎布头绣了两方非常精致的帕子。

  看着精致小巧,绣样也漂亮,小姑娘用的话,正合适,也不会觉得小了,“你看怎么样?好看吗?”唐初夏见陈堇年看过来,拿了帕子给她看。

  “还没我的手大。”陈堇年比划了一下,这么小的帕子,能干啥,他想不通,好像唐初夏自己用的布手帕都比这个大多了。

  “这是给小孩子用的,大的帕子用着不方便不说,也不好看,这可是里头两块最大的丝绸了,这绣样也是我自己描的,估计能卖个十五文钱左右,要是遇到识货的,估计还要更多。”

  唐初夏看着那帕子,这具身体的原主就是个心灵手巧的,正好给了自己完美的掩饰。

  “这里啊,本来是有个小一点的破洞的,但是我有这蝴蝶的触须给遮盖住了,这两边对称,是不是挺好看的?”唐初夏看着手中的帕子也挺高兴的,这是自己谋生的手段啊。

  “嗯,好看。”陈堇年觉得自己欣赏不来这精致小巧的东西,只要唐初夏高兴就好了。

  “这织布机我已经做好了,你过来看看。”陈堇年要给唐初夏的惊喜在这呢,经过了前后二十多天的琢磨,这台被唐初夏改进过的织布机总算是完成了,光是打磨就用了十天时间。

  陈堇年刚做这台织机的时候,他的腿还裹着绷带敷着药呢,现在已经拆掉了绷带,只要不太过于用力的话,已经不疼了。

  这就叫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是达到了唐初夏说的那种光滑和圆润,现在别说是棉布了,就是那上等的丝绸在织布机的各个部件上划过,也不会有半点的毛刺了。

  “真的做好了?我去看看。”唐初夏激动不已,拉着陈堇年的手就往外跑。

  陈堇年看着自己粗糙的大手在唐初夏柔嫩的小手中,那种触感跟自己以往感受过的糙老爷们的手可大不一样,那么小,又那么嫩,好像是自己轻轻一折,就会折断一样。

  这种认知,让陈堇年都不敢反抗,只能由着唐初夏把自己拉到了外面,他心里还想着,媳妇拉自己的手,也不算是什么吧。

  陈堇年胡思乱想着,很快就出来了,唐初夏看着眼前光洁白净又非常精细结实的织布机,眼睛都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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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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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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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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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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