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墨色倾天>第四百一十四章 魂归兮
  海上不辨方向,身上的信号烟也不知道落到了哪个角落,白尊黑尊完全是凭着和千墨之间的牵引才来了这儿,要是现在把白尊丢进海中,它也定然两眼一抹黑,找不到方向。

  唯一的希望,也只能寄托在雪鹰身上了,只是大海茫茫,也不知道他们何时才会找到这儿来。

  白尊黑尊无聊地在海边走动,伸出爪子来回翻动被海水冲到岸上的贝壳螃蟹等物,很是好奇。

  宫无忧揽着千墨在树下乘凉,宫无忧手中还拿着一张宽宽的树叶,来回扇风。

  明明天气很热,宫无忧还非要腻在一起,千墨很是无奈。

  “必须要在一起,不然你突然又不见了怎么办?”

  宫无忧面色严肃,一脸的理直气壮。

  千墨无言以对,这大海茫茫,她想要消失也没法消失呀,只是这句话,却是不能说出来的。

  千墨只好安抚地拍了拍宫无忧胸口,乖乖倚靠在宫无忧胸前,很是乖顺。

  千墨却没看到,身后的宫无忧笑得就像一只偷了腥的小狐狸,眼中满是笑意。

  一人故意撒娇,一人故意放纵,虽然双方好似反了过来,不过也算是双方都心生圆满了。

  “墨儿。”

  宫无忧想起元天人,想要问问他,却又踌蹴了。

  “嗯?”

  千墨昏昏欲睡,低低应了一声,却没等到宫无忧之后的话。

  千墨微微清醒了些,一仰头,就看到宫无忧脸上纠结的神色。

  “怎么了?”

  千墨一下子笑了出来,她伸出手,在宫无忧面前挥了挥,调笑道:“额头都快夹死一只蚊子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宫无忧无奈,他放下手中的树叶扇子,轻轻握住千墨的手,眼中闪过不安。

  “墨儿,元天人......真的死了吗?”

  千墨脸上笑意微敛,她静静倚靠在宫无忧身上,看着海岸出神。

  大海波光粼粼,蓝白相间的波浪一下又一下冲上岸边,又快速的退去,像是一个嬉笑玩闹的孩童。

  “他死了。”

  良久,千墨才开口,她脸上神色很是沉静,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样开口。

  “他给了我一把剑,那把剑,是当初郁苍幽的随身之物,也是元天人,亲手打造出的第一把剑。”

  从元天人给了千墨那把剑开始,其实就已经存了求死的念头。

  他的执念便是郁苍幽,千墨是郁苍幽精血所化,染了千墨鲜血的剑,一剑穿心,才能打破他这么多年缠绕在心中的执念。

  “无忧,若我说我见到了郁苍幽,你相信吗?”

  “我信。”

  宫无忧回答得很是坚定:“你说的,我都会信。”

  千墨笑,得一人全心信任,这般感觉,真的太美好了。

  千墨声音很轻,她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感觉只像是做了一场梦。

  “往生花花香弥漫,我也不知道从何时,我就入了幻境迷障。”

  或许是在万石山山顶之上,也或许是雾气消散的那一刻,暗色如潮,轻而易举的将千墨淹没进了黑暗之中。

  一步一步走到万石山山顶之上,千墨握着手中利剑,从山顶之上一跃而下,对着前方光亮之处用力一劈。

  光芒骤现,可外面之地却不是万阴谷中。

  空中阴云密布,漫天大火冲天而起,地上满是尸体,密密麻麻,无从下脚。

  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有着灵魂,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有来生末路,千墨踏过尸海之时,却真真切切看到了他们尸身旁边黯淡缥缈的灵魂。

  千墨身上散发着微微光亮,从第一个人身旁走过时,那人原本黯淡的魂魄也好似突然明亮了起来。

  所有魂魄都好像苏醒了过来,他们一个又一个重新亮了起来,像被亮光吸引,一个接着一个跟在千墨身后。

  他们的尸身或许早已残缺,可他们的灵魂依旧是最美好的模样。

  身上的铠甲崭新,手中的兵刃锋利,双眼明亮,带着一身永不会磨灭的希望之火。

  天尽处,万阴谷,百里亡魂待归途。

  这句话,原来是郁苍幽的执念。

  无数将士身死万阴谷,暴尸荒野,无人收敛,灵魂飘荡,无家可归。

  带他们回家,便是郁苍幽在郁家血脉中留下这滴精血的意义。

  我说过会带你们回家,就算我身死亡故,找不到回家的路,总有一天,我的后代也会走上这一条路,替我完成当年的承诺。

  “南方之华,北方之清,西方之莲,东方之林,百年魂归兮,与吾归家。”

  手上黑色珠链落在掌心,一颗一颗转动起来,越来越多的魂魄走在千墨身后,循着她身上的光亮踏上归途。

  每走过一个地方,一些人的灵魂便化作无数光点消散在原地,或是落入荒芜的小山中,或是融入宁静的小山村,亦或是消散在宽阔宅院的葡萄藤下。

  这条路,千墨走了很久,从春天的繁花盛开,夏天的凉雨连绵,秋天的硕果累累,走到了冬天的雪花漫天,从朝阳初生,走到了辰星满天。

  千墨就像是已经忘记了一切,她的眼中,只有手中黑色珠链铺就而成的归家之路。

  跟在她身后的魂魄越来越少,走到最后,她又走回了万阴谷。

  一个透明的红衣身影静静站在谷口,她看着千墨一步一步走来,最后站定在她面前。

  千墨看着面前模糊不清的容颜,轻轻问道:“为什么,你不回家?”

  红衣人影笑了笑,她右手握着一把透明的剑,左手鲜血染红了指尖。

  她轻轻抬手,点了点千墨的额头,在她额间留下一滴红色的血,就像最漂亮的朱砂痣突然出现在额间。

  她声音悦耳,带着温柔的笑意,缥缈得好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千墨努力想要看清楚她的模样,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红衣人影往旁边移开一步,静静站在千墨身后。

  “你也该回家了。”

  听到这句话,千墨好似整个身体都不受控制了,她下意识抬步,一步一步往万阴谷中走去。

  周围的一切极快消散,化成无数碎片消失在身后。

  千墨并没有回头,她知道,有一个人会一直跟在她身后,和她一起回家。

  当千墨终于走出了黑暗,一睁眼,便看到了元天人手持长刀向宫无忧砍去。

  身随心动,她的意识还没有真的回来,身体就已经跃了过去。

  她从没有这般快过,快到好似时间也只是眨眼而过。

  当长刀入体之时,一直跟在她身后的红衣人影却融入了她的身体。

  红耀救了她之后,睁开眼睛之时,醒过来之人的确是郁苍幽。

  那一抹红影,也不过是郁苍幽留下的一抹残魂罢了,此去经年,过了两百年的时光,这一抹残魂早就脆弱不堪。

  就算暂时出现,也不过是昙花一现了无痕。

  等了两百年,好不容易等回了她,却又在自己面前消失破碎。

  得到了又失去,才是元天人彻底失望的根源。

  他守了这般久,原来,还是得不到一个圆满结果。

  江山虽好,却比不上你的笑颜如旧,这句话他懂,只是他却明白得太晚了。

  “元天人究竟是为何能够活这么久的?”

  宫无忧倒是真的满是疑惑,认真思考:“难道是他有什么奇遇?”

  千墨听到宫无忧这般说,原本心中残留着的郁色一下就消散了。

  “怎么,你也想学习长生之术吗?”

  千墨微挑眉,问宫无忧。

  宫无忧摇头,他看着不远处的碧海,轻声道:“长生之术看似诱人,却是最让人难过的利器,它并不是一下就要了你的命,而是一点一点慢慢刺着你的心,终有一天,它会刺破时间,刺穿心口。”

  千墨握住宫无忧的手,轻笑:“傻瓜,这世界上,哪会真的有长生之术呢?”

  所谓的长生之术,不过是元天人魂魄的执念而已。

  他现在的身体,也并不是他原本的身体。

  两百年前,万阴谷一战,元天人就真真切切的死了,他的尸骨不知散落去了何处,或是沉眠大海,也或者是连同那一场大火,化为了万阴谷中的一处尘泥。

  可生死一场,他却又活着清醒了过来,他的身体不在,便只能抢夺了别人的身体。

  这个人,正是元家流落在外的一个嫡系子孙。

  他带着新身体回了万阴谷,只看到一片废墟,硝烟还未散尽,没有丝毫的生气。

  于是重新扎根,重新浇水,万阴谷就在阴暗绝望中再次生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每到大限将至之时,他就又会在另一个人体内苏醒。

  不管他如何迫切地想要死去,却终究一次又一次被困在元家血脉体内。

  逃脱不了,也挣脱不开,只能一次又一次无尽的轮回。

  还有一些话,千墨并没有说出来。

  原本与妖云惑相恋的任天,或许是真心真意喜欢她的。

  可是等到元天人再次苏醒,所有的一切就又发生了改变。

  妖云魅更像元天人记忆中的郁苍幽,所以他带回了妖云魅。

  那一次醉酒,错与妖云魅发生关系的人,大概也是任天。

  妖云魅与妖云惑一母双胎,恍惚间,任天便将她错认成了妖云惑。

  一步错过,便是一生错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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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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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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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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