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天中,她一直昏昏沉沉,几乎都没有离开过床,等到现在真正清醒过来之后,隐隐约约间,她甚至都能闻到被子上微微的汗湿味道。
锦瑟苍白的脸颊蓦地一红,她连忙坐起身来,掀开被子下了床,下床下急了,甚至脚软了一下,差点跌坐在地上。
锦瑟稳住身子,穿好鞋袜衣服之后,才转身跪坐在床边用力扯着包围住被子的被套。
她人虽小力气却大,在家中也做惯了粗活,动作麻利的把被套拆了下来。
她这个人,虽然生在贫寒之家,却最爱干净,就算自己身上衣物破旧,也要将它整理得干干净净,这也是天山雪狐亲近她的其中一个原因。
影卫那日抱起她时,闻到的也正是锦瑟洗过衣角的味道,没有其他清洗的东西,锦瑟也只能去找了以往在家时见过的一种草,来将衣角的污垢洗掉。
冬日本就天寒,更不要说衣角被打湿,又加上吹了一晚的寒风,这才是她最终发热的原因。
锦瑟抱着被套踌蹴了一下,这几天一直为她送药照顾她的丫鬟姐姐小琴早就把周围的情况告诉了她,也很是严肃的跟她说过不能乱跑乱撞,不然冲撞到了楼中的大人们可是会丢命的。
锦瑟过了这么一遭之后再也不想死了,她已经尝试到了温暖的味道,又怎么会再有那般无畏的勇气前去寻死。
现在每天都有白米饭吃,还有漂亮暖和的房子住,有厚厚的好看衣服穿,对她来说,神仙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于是她很听话的连连点头,表明自己坚决不乱跑的决心。
往常的时候,小琴早就给她送药送饭来了,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了,她都还没有来。
锦瑟抱着被套蹑手蹑脚的走到门边,她人矮小,看不到外面情况,只好微微踮起脚尖,往外间看去。
从门缝中,只看到外面白茫茫一片,没有一个人影。
锦瑟抱着被套呆呆的站在原地,很是认真的想了想,她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被套,又听着外间没有丝毫声音的院落,还是把被套放到了地上,准备出去把它清洗干净。
刚拉开门,一股寒风就猛地扑面而来,冷的锦瑟猛一哆嗦。
她抱起被套,走出门去,只一眼,她就惊讶得合不拢嘴了。
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院子,比她看过的任何一个院子都要大,站在长长的走廊上,就像是到了一个最漂亮的仙境之中。
院中树木林立,姿态各异的青松树枝上挂满了雪,一捧一捧,就像是给它们盖上了最柔软的云被。
这个院子四面都是一模一样的房间,房顶很高,锦瑟仰头看去,只觉得快要望断了脖子。
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像是饱经风霜的老人,只静静的矗立在那里,就是一幅沉默的画卷。
那一刻,锦瑟只能用“真漂亮”这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看到的一切。
锦瑟上前两步,四周张望,就见旁边不远处有一口井,井边还有小小的木桶。
锦瑟给自己打了打气,她的病已经好了,她要努力做事才能挣包子养活自己。
也是直到昨天,锦瑟才从小琴口中知道,小白根本就不是她以为的小白狗,而是很贵很贵的小狐狸,它是公子特意找回来的小宠物,是为了送给小姐当做生辰礼的。
锦瑟不知道公子是谁,小姐又是谁,她只知道,就是这位公子救了自己的命,带她到了这里,而小白也不是她能够用包子养得起的。
锦瑟心中微微失落了一阵,她真的很喜欢小白,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能够活下来就已经是老天爷最大的恩赐了,她不能够那么贪心。
村子里的老人们都说,人太贪心,是会被老天爷厌恶的,所以她不能贪心,她会很乖很乖,好好养活自己。
锦瑟走到井边,把被套放到空着的木盆里,她看了看井旁的绳索,一握上去,就像是握住了一根冰冷的冰柱。
她用力摇动绳索,才打上小半桶水,以前在家中时,都是和姐姐们去浅浅的河边洗衣服,现在为了这小半桶水,就已经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
于是等到小琴提着一个小竹篮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小小瘦瘦的身影正双手举着一个小棍子用力打着被套,她一双手冻得通红,在这寒冬天气,竟然热出了一身的汗。
“哎呀,你怎么出来了。”
小琴惊叫一声,连忙走过去拉起锦瑟。
锦瑟看到小琴脸上不好的神情,手不自在的扭了扭,小声说道。
“姐姐,我病好了,被子脏了,我把它洗洗。”
“就算要洗,你也等我来了再洗呀。”
小琴拉着锦瑟回了房间,一回到房间,锦瑟又抖了一下,这次的抖却是舒适的抖。
就算房中没有火炉,可是也比外间寒风呼啸要暖和得多。
小琴把小竹篮放在桌子上,又把里面放着的包子粥泡菜一样样端了出来,分量并不算太多,却正好是锦瑟够吃的量,到最后,小琴甚至还拿出了一个大大的鸡腿。
卤鸡腿散发着香香的味道,锦瑟看到鸡腿咽了一口唾沫,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次肉的味道,现在看到这么大个鸡腿,差一点没晃过神来。
“姐姐,今天为什么会有鸡腿呢?”
锦瑟强迫自己移开目光,小声问小琴,她知道,下人们是没有鸡腿吃的。
在她心中,就算是每天吃包子馒头泡菜,都已经是很好很好的饭菜了。
小琴看着锦瑟的样子笑了笑,她摸了摸锦瑟的头,也小声的回答:“放心的吃,再过几日就是小姐生辰了,大家都忙着去布置准备,所以我才送饭送晚了,楼主开恩,鸡腿每个人都有,我已经吃过了,特意给你留了一个大的鸡腿,你快趁热吃。”
小琴拉着她到凳子上坐下,把勺子放好,才又快手快脚的转身从柜子里拿出新的被套,套在棉被上。
“姐姐,你对我真好。”
锦瑟吃着鸡腿,吃着吃着一颗泪珠就滚了出来。
锦瑟原本就是因为饿着才显得瘦小,这几天虽然大病了一场,但是吃的却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
因此现在脸色虽然依然苍白,身上的肉却比以前多了点点,脸颊也看起来不在那么瘦了。
如此一来,锦瑟漂亮的五官也就慢慢的凸显了出来。
“其实,我也有一个小妹妹的。”
小琴手中动作一顿,她笑了笑,却没回头。
“你别笑姐姐脸皮厚,我的小妹妹刚刚生出来时就很好看,唇红齿白的,一点也不像其他小孩那般皱巴巴。”
锦瑟静静的听着,她看着小琴的背影,直觉的觉得她好像在哭。
“可是啊,四年前,家乡干旱,村子里都没吃的,大家都收拾起少之又少的行囊,四处逃命了。爹娘也带着我和两岁的妹妹想去投奔亲戚,在路上,却染了病,他们三个,一个都没有挺过来,我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心的大夫,她救了我,又将我带来了楼里,我才活了下来。”Χiυmъ.cοΜ
小琴现在想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当初究竟是怎么撑过来的,她背对着锦瑟,抹了一下泪。
“最开始一看到你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你和我妹妹很像很像,一样小小的,却又漂亮得像个小神仙,所以啊,我就总想着,若是我妹妹还在,也会是你这般模样的吧。”
“姐姐,对不起。”锦瑟跳下凳子,走到小琴身边,拉住她的衣袖仰头看她:“以后,你就是我的姐姐,我就是你的妹妹。”
“乖。”
小琴一下子笑了出来,她拉了拉锦瑟的手:“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乖乖把饭吃了,等你长大了,就好了。”
“嗯嗯。”
锦瑟用力点头,跑到桌子边大口大口吃着饭。
小琴看着锦瑟的样子,露出一个笑,神情恍惚的想到,小妹,你和爹娘在一起,也是快乐幸福的吧。
从此之后,锦瑟就成了小琴身后的一条小尾巴。
当初送锦瑟来的人只说了一句,照看好她。
也没其他交代的话,主管见锦瑟乖乖巧巧也听话,也就默认了她跟着小琴的举动。
小琴因着一手好针线活,便主要负责裁纸楼中诸人的衣衫鞋袜的活,虽然忙碌,却也不算什么太累的活。
小琴忙着缝衣服的时候,锦瑟就在旁边帮忙穿针引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往后的很多时候,锦瑟都会想,若是她没有帮人送新做好的衣服到那片梅林中,没有见到那一个人,她这一生,是否就会完全不一样?
若是她一直安安稳稳的跟在小琴身边,在她身旁一点一点长大,等长大后,就和小琴姐姐一样,找一个憨厚的小厮,生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就那般平平淡淡却温馨安稳的度过一生。
无数条路,会通向无数个结果。
锦瑟在心中问了自己千百遍,可是到最后,她心中的那个声音却依然微弱却坚定的告诉着她,锦瑟,这一生遇上了他,不也是你最庆幸的事情吗?
是啊,有些人,只一眼,也就沉了心,再也没了收回心的可能性。
锦瑟遇上兰初七,就是她这生躲不过的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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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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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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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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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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