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墨色倾天>第二百三十二章 春一似君心
  夜幕降临,整个定文王府流灯溢彩,高高挂起的灯笼把角角落落都映照得亮如白昼。

  “娘娘。”

  一个侍女踩着碎步而来,她走到钱侧妃身边,微微俯身:“王爷今日去了王妃娘娘的院子。”

  钱侧妃回过神来,手撑着自己额头揉了揉,很是头疼。

  “我知道了。”

  她不知道王爷是故意避开她的,还是只是单纯的今夜想去王妃那里。

  只是今日刚出了钱金宝被抓的消息,定文王就不来她这里,却容不得她不多想,毕竟今日,王爷本来应该是来她这里歇息的。

  “小公子在做什么?”

  钱侧妃端起一碗银耳红枣汤,喝下一口。

  “小公子刚刚用了膳,今日应是为了给娘娘摘花累了,用了膳洗漱之后就睡了呢。”

  侍女笑着说道,见钱侧妃终于有了一些胃口,连忙捡着一些好听话来哄她开心。

  钱侧妃果然心情好上许多,她抿唇一笑,听到自己儿子已经睡了,也就收下了去看看他的念头。

  “记得让人警醒些,近日小公子易闹,莫让他着凉了。”

  “娘娘放心,奴婢知晓。”

  钱侧妃这才满意的用起膳,她一直都知道,男人啊,是靠不住的。

  特别是定文王,年纪与她父亲也差不了多少,却成为了她的丈夫。

  谁不知道,定文王迎娶她为侧妃,是为了钱家的钱财。

  从她嫁进定文王府之后,钱家的银子就慢慢的流进了定文王的口袋里。

  只是没人敢把这件事情说出来而已。

  民不与官斗,他们钱家虽是商家大户,却是实实在在的良民。

  若不是真的逃不过定文王的压迫,她又怎么可能甘心嫁给这个大了她快两轮的男人。

  只是在大的不甘心,她也不敢拿整个钱家去赌。

  她的父亲,她的母亲,她的弟弟,她的家,扎根在了青衣城几十年,她不能为了一时之气,就让整个钱家为她陪葬。

  从进了定文王府开始,她就忘记了以前的一切,忘记了自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也当做自己重新活了一回。

  不管之后怎么发展变化,至少她现在还有定文王的宠爱,不管是为钱家还是为她自己,她自然就会为自己的以后多谋划一些。

  府中几位公子皆已成人,她的小儿子虽然现在被定文王当做心肝小宝贝,宠在手心,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定文王沉浮几十载,什么人没有见过,况且,他从来就不缺儿子。

  小公子现在年纪太小,并不会对那几位公子造成威胁,这也是她不想让自己儿子太早失了天性的其中一份缘故。

  她虽是商家女,但是心思一向剔透。

  她还年轻,身边也只有一个儿子傍身,待儿子在长大一些,她就为他请一个师傅,单独教导他诗词歌赋,就让他做一个简单的小书生,在定文王身边做一个撒娇贴心的儿子,没有野心也就不会有不该有的妄想。

  她从来就不盯着定文王的那个位置,也不想让自己儿子去沾那个位置。

  这样等到定文王百年后,她和她的儿子才能在新任定文王面前有一份体面,才可以继续安安稳稳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只是,她看的通透,她的那位弟弟,却是不知道被什么迷了眼睛,长了这么多年,也看不透这个局面。

  “春芽。”

  钱侧妃放下手中的碗,示意人收下去。

  待侍女们把剩下的饭菜撤下去之后,她才对名叫春芽的侍女道。

  “明日你带点东西,去牢中看看金宝,记得,带点吃的用的去。”

  “是,娘娘。”

  春芽应道,她见钱侧妃只用了一点饭菜,担心道:“娘娘,奴婢为您端一碗乳鸽汤来吧,您今日都没吃什么东西,身子会受不住的。”

  “不用了。”钱侧妃摇了摇头,她叹了一口气:“我吃不下了。”

  四周一片寂静,就连平日里嘈杂的虫鸣声也好像一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不知道为什么,钱侧妃只觉得自己身上变得寒凉起来,明明现在并不寒冷。

  这股冷,就像是从心底冒出来的一般,带着彻骨的阴冷。

  钱侧妃站起身来,看了看周围的定文王府,就像是一个黑漆漆的牢笼,关住了她,也关了许多许多人。

  一股冷风吹来,钱侧妃蓦地打了一个冷颤,她拢了拢自己的衣袖,转身回房,刚走两步,又想起了什么,对跟在自己身边的春芽道。

  “明日你去的时候,要低调一些,不要被太多人知道了。”

  “奴婢知晓,娘娘请放心,奴婢一定会好好前去看望金宝少爷的。”

  “嗯。”

  钱侧妃低低应了一声,她的衣摆在地方慢慢划过,留下了一地的温柔缱绻。

  月高悬,星明亮,整个青衣城都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千墨站在六层的露台上,旁边的花开的正艳,带着一股沁人心脾的味道。

  这个露台只有周围的木制栏杆,头顶没有屋檐遮挡,清风徐来,头顶就是皓月苍天,星辰明灯,昏暗的灯笼被藏在花草身后,在一步,就可以踏步上天,入到九天云霄。

  风微微吹起衣摆,衣衫被风轻轻吻过,发过轻微的细响。

  轻轻的脚步声传来,一件薄薄披风落在千墨肩头,身后是清浅的兰花香,带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夜里风大,不要着凉。”

  一个微哑的声音传来,他轻咳一声,掩下声音中不自觉带上的倦意。

  千墨回身,就看到眉目如画的宫无忧站在她身后,如此的理所当然,就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琇書蛧

  千墨手轻抚他眉头,看到他浑身的倦意,眼中带上心疼。

  “你也是,赶得那么急做什么。”

  如此小女儿娇嗔的话,在宫无忧面前,千墨也可以直接说出来。

  她一向坚强,在她以往的人生中,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

  宫无忧轻笑一声,他拉下千墨的手放在自己唇边轻触,说话时唇微动,直接颤动到了千墨心中,荡起层层涟漪,

  也像是打翻了一碗甜甜的银耳羹,又软又濡,一直甜到了心里。

  “我怕在晚一些,就会被人拦在城外了!”

  宫无忧声音清越,带着浓浓笑意。

  千墨白了他一眼,看到他这样却又忍不住软下心。

  “谁让你光明正大的和哥哥叫板的。”

  可不是,北清国前往南华国求亲,那么大的阵仗,对于妹控的郁千逸来说,没有派出大军将他拦在南华国外就已经是最大的宽容了。

  “你值得所有最好的东西。”

  宫无忧牵着千墨到藤椅上坐下,他不愿意委屈了千墨,也不愿意让千墨受任何的委屈。

  宫无忧从自己提来的篮子里取出两个碧玉杯,再拿出两碟精致美味的小点心摆放在桌上,最后是一个别致的小酒壶。

  壶身微斜,酒香四溢,酒液盛放在碧玉杯中,更是美的惊人。

  千墨伸手,取过一个碧玉杯,这一刻,脑中的纷杂谋划全部都被丢在了某个角落,不再去想那些事。

  如此良辰美景,不该被浪费。

  酒杯轻碰,酒液微微晃荡,一口入喉,没有寻常酒液那般辣喉,更像是夏天的冰水一般,凉心润脑。

  “这是北清特有的春一酒,是取春季冰融的第一股雪水,又加入了许多春花酿制而成,味道很好,平日里,太后娘娘也可以喝上一些,延年益寿。”

  千墨失笑,她看向宫无忧:“你这么远来,就为了送些酒来吗?”

  宫无忧也笑,他喝下杯中的酒,舒缓了一路上的疲劳。

  “酒只是其次。”

  宫无忧抬眼,看着千墨的眼睛,看着她眼中自己的倒影,一字一句道:“你才是我最想抢回去的宝贝,可惜我知道,就算是我把北清所有的酒都搬来,也抢不了你。”

  千墨微微挑眉,她抬目远眺,看着南华皇城处的方向,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哥哥一脸不豫的表情。

  千墨伸手,轻轻覆在宫无忧手上。

  “若是我幸福,哥哥再舍不得,也不会太过为难的。”

  “我懂,所以,为了你,我也定不会负你。”

  只是最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宫无忧也是平平淡淡的说出口,只是他们都知道,这句话就是一生的承诺。

  那一晚,他们在露台待了许久,不说国事,不说政事,就说一些分别之后发生的事情。

  一杯酒,一个人,一弯月,一朵花,就足以让一对有情人享受这难得的温馨时光。

  第二天,天还未亮,花香楼的门就被打开。

  几人几骑轻装上阵,往南华皇城而去。

  再过两日,就是南华科举之日,千墨没有时间在青衣城妥善处理好这些事情。

  只得兵分两路,留下千宁月沉一等人再此坐镇,吸引青衣城人视线。

  而千墨则和宫无忧夜沫云沫等人前往皇城,准备科举之事。

  天未亮,青衣城依旧宁静,但是南华皇城之内,却早已经开始热闹了起来。

  时隔几年再次重开的科举,又会为南华挑选出多少真正的有识之士呢?

  而提出这一场男女皆可入仕壮举的南华帝长公主,又会以何等面貌,登上代表天下学子最终圣地的摘星堂?

  这些事情无人可知,但是所有人都知道,离那一天,已经不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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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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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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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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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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