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墨色倾天>第一百七十六章 何为天谴
  “英年早逝?”

  千墨心中一沉,看向一脸无辜的马良雨:“马大人,这是何意。”

  “殿下有所不知。”

  马良雨不知道为什么帝长公主殿下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爹从小就教导他。

  入朝为官,要懂进退,知礼法,不该自己做的事情莫去越矩。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小兔崽子,你在朝廷中为官,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就好,别什么事情都去强出头,能躲后面就躲后面,千万不要拿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身板去冲锋陷阵。

  马良雨一直谨记着自己老爹的话,他也没什么太大野心,在朝中向来是明哲保身,得过且过。

  要不是他老爹不许他辞官,他老早就一封辞呈递了上去,随便去寻了一个深山老林,每天可以吃了睡,睡了吃,过上神仙般逍遥的生活。

  只是,可惜啊,马良雨差点为自己擦掉一把悲伤泪。

  怪只怪自己生在了马家,身不由己。

  而现在,这里有一尊如此大的金大腿摆在了面前,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大佬在自己面前,焉有不可抱之理。

  马良雨脸色露出一丝忧色来,原本应是极其正直严肃之事,马良雨脸上露出来却很是违和可笑。

  怪只怪他太圆了,又白白嫩嫩的,看起来就和刚生下来的小猪崽没什么两样。

  此刻小猪崽,不,马大人脸上露出一丝忧色,目露哀伤的叹了一口气。

  “赵大人年纪才不过三十,古人言,男子三十而立,赵大人正是该大展拳脚,报效国家之时,却因吃一块最爱的绿豆糕,噎住后一命呜呼了。”

  马良雨说的很是哀伤,简直就是催人泪下。

  明明这就是因为吃一块绿豆糕而不幸被噎死的乌龙事件而已。

  不过,千墨唇边勾起一个笑,看着马良雨面上悲伤,眼中却一片冷静的脸,心中微转。

  只要不是一个蠢人,谁都知道这堂堂一城之主因为吃一块绿豆糕而噎死的借口是多么的可笑。

  可是,有些人想要它成真,它就会是真的。

  “那可真是可惜了。”

  千墨也叹道,语中很是惋惜。

  马良雨顺着棍子就上了,他一收脸上的哀伤之色,试探的问道千墨。

  “殿下,青衣城正是城主交迭之际,若是殿下有空,不若去城中走走。”

  马良雨眼中是满面的纯良之色,对着千墨也是一脸的敬佩,丝毫挑不出错来。

  千墨唇边的笑缓缓收起,她看的出来,马良雨很想让她前去青衣城,只是,青衣城中到底出了何事,让马良雨如此畏惧棘手。

  要知道,马氏一族,向来是朝中的墙头草,看似那边都不偏颇,但是偏偏就无人去动他们,让他们继续盘踞在朝中,占据着一席之地。

  马家之人善政,特别善于另辟蹊径的政务。

  但是,现在连马家百年一出的天才之子都觉得棘手的情况,这又是如何的境况。

  没错,别看马良雨看起来一脸纯良,浑身上下圆滚滚很是喜人。

  可他却是马家这一辈的第一人,不世出的天才。

  千墨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人来,她看向马良雨,好似明白了他打得精妙的算盘。

  “也好。”千墨点了点头:“近日无事,还可闲暇几日。”

  看到马良雨松了一口气的表情,千墨扬起一个坏笑:“不过。”

  “不过什么?”马良雨连忙问道。

  问出口后,才发现自己鲁莽了,不自在的低咳一声,马良雨脸微红,他知道千墨已经知晓自己的意图了。

  马良雨也很是无奈,没办法啊,那个人谁都压不下,也只有皇上和这位殿下压得下他了。

  千墨慢条斯理道:“不过本宫还需要去桃花镇走走才行。”Χiυmъ.cοΜ

  马良雨脸色微变,他看了千墨一眼,欲言又止。

  千墨端起茶杯,掩盖住自己的神色。

  马良雨心中微叹,这位果然是冲着桃花镇的事情来的。

  “殿下。”

  马良雨脸上带上了一丝凝重,低声道:“传闻中,桃花镇的人惹怒了上天,这是天谴。”

  “天谴?呵。”

  千墨冷笑一声,目中露出一丝冷意:“何为天谴?”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一虫便是一命,触之即死,无人例外。”

  “不过是装神弄鬼而已。”

  星沫听了这么久,也没听出什么来,不过一说到这个虫子,他却很是有发言权。

  马良雨也一笑:“是装神弄鬼又如何,可是偏偏就是有百姓相信,这是天谴,毫无办法。”

  马良雨此话一出,星沫皱了皱眉,他不确定的看了马良雨一眼,却未从他脸上看出什么来。

  星沫心中一个念头突然浮现了出来,难道是,有人故意想借着桃花镇的事情,来造成天谴之兆。

  千墨站起身来,一甩袖,目中冰冷。

  “那正好,本宫也想去见识见识这天谴之兆,到底是如何回事。”

  不管是谁,既然躲在背后做出这些事情来,那就要做好承受一切后果的准备。

  毕竟,天谴之兆,可不是旁人轻易能够造出来的。

  青衣城,桃花镇,城中那一人,和这一切定是脱不了关系。

  于此同时,几辆素布小车正慢悠悠的往青衣城驶去。

  坐在中间马车车头位置的一个蓝衣小童,一脸开心的叫道:“公子公子,我们到啦。”

  “到哪里了?”马车中传出一个好听的男声,听闻小童如此咋呼的声音,他也未恼,反而很是愉悦。

  此人正是从定威府中一路往皇城而去的郁千澜。

  只是他还望着看能不能追上妹妹千竹,可惜一路上,都没见到千竹的影子。

  郁千澜也不失望,他本就是难得能够出门来。

  现在有时间,可以四处走走看看,看这大好河山的山与水,看各地不同的风俗风情。

  甚至就连发现不同城镇之间一些服饰上的不同,也能让他开心许久。

  郁千澜撩开车帘,看到高大巍峨的城门上苍劲有力的三个大字。

  青衣城。

  郁千澜看到这个名字,脸上扬起一个好看的笑,赞道:“绿水青山隐衣处,这青衣城是个好名字。”

  “公子,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样热闹。”

  蓝衣小童很是雀跃,一张小脸蛋兴奋得红彤彤的,左右张望,四处观看。

  这蓝衣小童是郁千澜在半路上捡来的一个小孤儿。

  他到一个镇子上时,恰好遇到一个一脸沧桑的农家女子带着一个瘦弱小童跪在地上哀哀哭泣。

  两人都穿着一身白衣孝服,一大群人围在他们旁边,不时窃窃私语。

  郁千澜虽然体弱甚少出府,但还是在王候之家长大的世子。

  对于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太过于动容。

  只是在马车停顿进行补给时,看到那小童眼中和脸上明显不相符的神色时,郁千澜却难得的对他起了一些小兴趣。

  明明该是忧伤愁苦的事情,那小童眼中却是满满的雀跃开心。

  再一看那小童装作擦泪的手,郁千澜心下明了。

  如此白净的手,绝不会是一个农家小孩子的手。

  若不是农家的小孩子,那就值得惹人深思了。

  郁千澜对着福来一招手,在他耳边低语几句。

  福来点头应允,转身走到那小童面前,说了几句话,留下一些银子,牵着小童的手就回了马车旁。

  原本和小童跪在一起的那农家女子,面上露出一丝不岔,可是看到福来去的那方向,周围围聚的那些人高马大之人,她眉眼间闪过一丝畏惧,还是没敢上前来。

  那小童乖乖的跟着福来,直到上了马车,他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来。

  明明才是个四五岁的小童,可他脸上就是一幅小大人的表情。

  上了马车,看到马车中握着书卷端坐着的郁千澜。

  小童直直的跪拜了下去,对着郁千澜就磕了一个头,口中脆生生道:“多谢恩人救命之恩。”

  郁千澜收起手中书卷,看着那小童:“你是哪家小儿郎?”

  离得近了,才看清这小童生的是冰雪可爱,一张脸蛋吹弹可破,绝不是做过粗活的样子。

  “回恩人,青酌是青衣城之人。”

  小童名叫青酌,正是青衣城的人,前段时日青衣城一年一度的花灯会时,他和姐姐父母一起出门去游玩。

  可是人多,他人又小,一时不察,被人群挤散开了。

  人群拥挤又闷热,青酌只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他就晕倒了过去。

  在醒来时,他就到了一户陌生的农家中,还被强迫的穿上了孝服,在大街上和人一起骗人骗钱。

  青酌想到自己的家人,他声音失落下来:“爹爹娘亲姐姐肯定很焦急。”

  青酌头发并不脏,郁千澜伸手摸了摸青酌的头发,低声道。

  “正好我们会去青衣城,就送你一程吧。”

  青酌惊喜的抬头,看向郁千澜,很是兴奋:“真的吗?多谢恩人。”

  “无事。”

  郁千澜很是喜欢这个小孩,聪慧机敏,又可人。

  而且,若是他没记错的话,青衣城那位声名远扬的小才子,名字好像正是青酌。

  郁千澜也正是看到青酌的聪慧样,才决定派福来顺手救救他。

  结果没想到,竟真的是阴差阳错,救了一个小天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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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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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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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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