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墨色倾天>第一百七十一章 玉簪
  “还有这个。”千墨从袖中取出一个盒子。

  “这些年来,我一直带着这个盒子,原想着可能没有会拿出来的一天,没想到,现在还是拿出来了。”

  风沫手微抖,她看着这个盒子,脸上闪过一丝悲伤。

  这个盒子,是青衫阁阁主专用的盒子,上面的锁也只有阁主才能打开。wWW.ΧìǔΜЬ.CǒΜ

  “风姨说,你知道怎么打开。”

  风沫伸手接过,含泪点了点头。

  她从自己发间取出一个发簪,发簪尾端对着这小盒子的锁眼一转。

  “咔嚓”一声,那小锁就被打开。

  “这发簪,也是娘送我的。”

  风沫低笑,笑声中却没有丝毫喜悦。

  她打开盒子,就见里面放着一根紫色的玉簪。

  玉簪上枝叶缠绕,拱卫着顶端的一朵娇艳欲滴的花儿,神秘高贵。

  千墨眉心微皱,这玉簪的样式,竟真的和那日玄鱼他们所见的女子头顶所插的样子一模一样。

  风沫没有管这根玉簪,她只看到下方的那张纸条。

  纸条上的笔迹是她最熟悉的字迹。

  言依,莫在难过,娘会在天上,护着你。

  “我不难过,娘,我不难过。”

  风沫把纸条紧紧握在手中,她抬头看着天上,皓月当空,星辰点点。

  万千星辰亘古不变,冷清的悬挂在天上,看着世间的祸福相依,不染丝毫尘埃。

  风沫笑笑,心中默想,娘,你一定在天上看着言依的吧。

  不管未来如何,言依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会好好的,好好的活下去。

  “天晚了,回吧。”

  千墨转身往回走去,走了两步,千墨站在原地:“风沫。”

  “主上”风沫跟在千墨身上,低声应道:“风沫在。”

  “我希望你不要冲动行事,这虫子重新出现,不代表那人也重新出现了,没有确定之前,你不能以身犯险。”

  风沫沉默,良久,她的声音才低低响起:“是,主上。”

  之后两人在无言,踏着一地月光,慢慢的走回去。

  第二日,天刚亮,那个小乞丐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样暖和过了,睡得地方可真暖啊,睡的床也软软的。

  他舒服的呼出一口气,正想在睡一个回笼觉,脑海中却突然回想起了昨天的事情。

  他吓得猛地弹了起来,一脸惊惧的打量着周围。

  只见这里是一个小小的帐篷,他正睡在一个由几块木板搭成的木床上,床上铺着一床厚实的被子,他刚刚一惊之下掀开了盖在他身上的小被子。

  看到那白白的被子,他微微颤抖着伸手不舍的摸了摸。

  却在看到自己身上的脏污时连忙下了床来,离那床远远的。

  他目光中流露出一丝可惜,可是他也不愿意自己身上的脏污污染了它们。

  他在帐篷中踌蹴了一下,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脚步缓慢,他都走到了门口,又慢慢退了回去,呆站在床边出神。

  “哟,你醒了啊?”月沫啃着一颗果子,撩开帐篷门帘走了进来。

  那人被惊得一缩,脸上神色很是害怕,缩手缩脚的萎缩在一起。

  “我不知道什么。”

  “先别说这些。”月沫在自己鼻子间挥了挥:“老天,这个味儿。”

  那乞丐更是畏惧,不好意思的缩在一起。

  月沫果子核一丢,拍了拍手:“得了,来,跟我来吧,去洗洗你这一身味儿,然后吃个早饭,我家主上要见你。”

  “吃......吃早饭?”

  那小乞丐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结结巴巴问道。

  “对。”月沫笑着点点头,转身往外走去:“跟我来。”

  小乞丐乖乖的跟着月沫往外走去。

  等到一切收拾好,已经是好一会儿的事情了。

  千墨早已经起床洗漱好,夜沫风沫在她旁边依次而坐。

  昨夜才追上她们的花沫还在帐篷中补眠,睡得正甜。

  “主上。”

  月沫的声音在外响起。

  千墨放下手中的书,扬声道:“进来。”

  夜沫走上前去,撩起门帘,让他们进来。

  月沫带着洗干净,吃饱喝足的小乞丐走进来。

  小乞丐惴惴不安的跟在月沫身后,他眼睛看都不敢看周围,低眉顺眼的站立在原地。

  这小乞丐洗干净之后,还是一个看起来挺秀气的一个小孩子。

  他看起来应该才十一二岁的样子,只是常年在外流浪,风餐露宿,看起来还要更年长一些。

  “你叫什么名字?”

  千墨看着这孩子,看他眼睛乌黑溜圆,眼中很是纯净。

  那孩子不敢抬头,声音很低:“我爹娘给我取名字叫阿齐。”

  “阿齐。”千墨重复了一句,她看到那小孩子脸上不自在的神色,微微移开了目光,不给他太大的压力。

  千墨移开目光之后,阿齐不着痕迹的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明明没有什么恶意的看着他,可他还是觉得好像被什么压着喘不过气来。

  “你是桃花镇的人吗?”

  “不是的。”阿齐垂下眼睛,眼中满是悲伤:”我是和叔叔一起到桃花镇的。”

  “你叔叔。”风沫微蹙眉:“昨日死去那人就是你的叔叔吗?”

  “是。”

  阿齐脚尖不自觉的踢着地面,他双手背在身后,语气失落。

  “我叔叔是个好人。”

  是好人,可惜命不好,才刚到这桃花镇,就被那诡异的虫子夺去了性命。

  “你们是怎么遇到这虫子的?”

  风沫声音微低,轻声问阿齐。

  阿齐这才敢抬头,看了她们一眼。

  看到风沫脸上的神色,他垂下眼睛,低声说了起来。

  “我们是从村子里逃出来的。”

  阿齐和叔叔是半月前来到这桃花镇的。

  家中发大水,把整个村子都淹了。

  他们命大,活了下来,可是父母姐弟,都死在了这场大水中,再没能回来。

  大水无情,民不聊生。

  原本说好的官府救济受灾的村子,等到最后,也没有一个官差前来。

  他们在没有其他的亲戚朋友了,一辈子待在世代生存的山村中,现在整个村子都不在了,他们的家乡也不在了。

  直到最后,实在撑不下去了,他们才抹掉眼泪,背井离乡,一路乞讨,往皇城的方向而去。

  幸好阿齐叔叔正值壮年,还有一身力气,他带着阿齐四处流浪,只希望能在某一个城镇找到一个活计,不求富贵,只能能够保证他们两人的温饱就好。

  但是一路行来,一看到阿齐这个半大不小的小子,那些需要人手的雇主都摇摇头,挥挥手让他们离开。

  阿齐现在正是吃得多长身体的时候,力气不大吃的多,有哪里会有人要他呢?

  就算阿齐拼命求情,自己一顿只需要一个馒头就够了,那些人还是拒绝了他们。

  “叔叔。”在一次被人拒绝之后,阿齐跟在叔叔身后,轻轻开口道:“你去刚刚那个老板店里做工吧,我就是个拖油瓶,还拖累得你也吃不饱。”

  “傻小子,说什么呢。”

  阿齐叔叔摸摸阿齐的头,虽然阿齐头发也很脏,但是叔叔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也就谁都不用嫌弃谁了。

  “就剩下我们两个人相依为命了,如果在把你都丢掉了,那我以后有什么面目去见你的爹娘呢?”

  “叔叔。”阿齐鼻尖一酸。

  以前村子还在的时候,虽然生活也不富裕,也没什么闲钱买好吃的东西。

  可是至少有一个家,有爹有娘,有着闹腾的姐姐弟弟,有着香香的馍馍,有碗热汤。

  以前总觉得甚是平常的日子,现在想来却是那样的珍贵幸福。

  阿齐吸了吸鼻子,声音带上了一丝鼻音:“叔叔,谢谢您。”

  “走吧。”阿齐叔叔转身往外走去:“趁着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去找个地方睡觉吧,养好精神,明天离开这里吧。”

  “好。”阿齐点点头,小跑两步追上叔叔。

  一大一小离开了这个城镇,那晚他们找了一个破庙容身。

  第二日继续赶路,几天之后,他们才又到了下一个镇子,那个镇子就是桃花镇。

  刚到桃花镇时,他们还难得的遇上了镇上一年一度的桃花节。

  现在已快三月,桃花才刚刚露出花苞来,还没有正式开放。

  也不知道为何,这桃花镇却在这时候举办桃花节。

  真正的桃花没有开放,他们就在枝干上绑满了粉色纸张做成的桃花,乍一眼看去,就像是真的桃花盛开一般,粉色蔓延,漂亮如绸。

  整个镇子都喜气洋洋。

  小孩子们穿着红色的新衣手中拿着糖果风车欢笑着四处跑来跑去。

  少女们穿着各色花衣手中拿着一枝桃花结伴四处游玩。

  就连阿齐和叔叔也在镇子口得到了两碗热粥和几个白白胖胖的大肉包子。

  桃花镇的居民把东西递给阿齐他们,脸上带笑的说道。

  “你们先去镇外的小庙住几晚吧,等桃花节结束了,我在帮你们问问看镇上有没有人需要人手。”

  阿齐叔叔受宠若惊,手捧着热粥连连弯腰道谢:“真是太谢谢您了,谢谢大哥谢谢大哥。”

  “没事。”那人笑着摆了摆手,为他们指路。

  “就顺着这条路上去,走一段路你就可以看到一个小庙了,虽然平时没什么去,不过遮风挡雨还是可以的。”

  “好好,谢谢您。”

  阿齐叔叔小心的捧着东西,带着阿齐去了那小庙。

  这一晚,是他们自离开家乡后,睡得最好的一夜。

  就连睡梦中,也仿佛带着热粥和肉包子的香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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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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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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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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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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