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京城的西郊,遍布着大户人家的许多庄园,有大有小,庄子里都长满了各种庄稼。
宁珠从嫁到郑家后,就没来过这里,每年都是庄户上的管事婆子把账本和收益拿到郑家给她,好在这管事婆子曾是她的奶娘,对她忠心耿耿,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什么大的差乱。
今日来庄子的有不少人,都是趁着京城安定,出来放松放松心情的。
厉家除了厉老夫人年纪大了不想走动,所有人都来了。
厉老将军犹如一只放出来的野兽,骑着马四处乱跑,厉云深简直头疼,到底是谁同意祖父出门的,他的本意是想陪夫人好好放松玩一玩,这下好了,估计这一天都得耗在祖父身上了!
厉千钰盯着一眼坐在马车里的厉辙:“二哥,你也是男子,为何要跟我们挤在一起?”
厉辙的脸皮非常厚:“我是文人,要讲斯文,你是不会懂的。”
“不会骑马就不会骑马嘛,说的这么高尚。”宁晚清弯唇一笑,“初夏麦苗泛黄,迎着夏风也算是一幅农园美景图,二弟有兴趣可以作几幅画让我们点评一二。”
厉辙高傲的抬着下巴:“我只对画美人感兴趣。”
“美人自然会有,我和绛鸾,还有书琴阿霜等会都会去麦田里走一走,二弟记得把我们都画下来。”
厉辙眼中放光:“真的允许我画你们?”
他的三十六张美人图至今还没收集整齐,一直想画大嫂,可是有大哥在,他哪里敢,今日大嫂发话,他生怕是在逗自己。
“当然是真的。”宁晚清微微一笑,“不过,这画画完了,你得送给我。”
“那不行,我要收集起来的。”
“既如此,那就算了。”
“……”到嘴的鸭子飞了,厉辙很不开心,他心道,画了一遍,他再临摹一副送给大嫂算了,“行吧,我画了送给你还不成么?”琇書網
等下了马车,宁晚清就把这件事交代下去了。
郑书琴很是不解:“表姐,为什么要让厉家二少爷画我们?”
“宣传。”
宁晚清神秘一笑。
既然要帮宁珠做生意,那就要做到极致。
她已经提前了解过了,因为这个庄子靠近桃花眼,每年初春初秋冬日来此游玩的人特别多。
有时候人多,桃花源都被占满了,那些文人雅士有时候无处可去,最后只得败兴而归。
如果可以,倒是能把宁珠的这个庄子改造成为一个和桃花源差不多的去处。
只是桃花源的桃花长了几十年,早已成了一处风景,就算想模仿也模仿不来,而且种树耗时太长,不划来。
倒不如借用现代的娱乐场所,打造一个乡村休闲的庄园,既别具一格,又能令人流连忘返。
听了宁晚清的一番话,郑书琴简直是云里雾里:“表姐,可能是我读书少,我……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厉千钰也一脸茫然:“我读了一些四书五经,可也还是不懂。”
“我倒是听出来了一些意思。”厉辙拿着扇子道,“我读书这些年,每年同窗相聚都会找一个清雅的去处,纵观整个京城,最清雅的地方就是桃花源,那里桃花成林,每年春季,桃花雨不知吸引了多少文人雅士。当桃花谢了,还会有桃儿,也算是别致的风景。到了冬日,桃树枝丫落满了雪花,也可以如画。桃花源虽好,但只有一处,有时候人特别多,很多贵公子哥儿都不愿去那里看人头。”
“如果桃花源附近有一家差不多的清雅小馆,有别致的风景,有风花雪月,有烤羊肉烤鹿腿,那肯定会有很多人争先而来。”
郑书琴的眼底放出亮光:“这个注意好……可是,娘的庄子里种的全是庄稼,唯一的风景就是麦穗,这……这怎么可能吸引的到文人雅士?”
宁晚清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先别着急,我只是说了一个概念,后面怎么操作咱们再慢慢商量。”
宁珠的庄子占地接近两百亩,很大一片地,种满了麦子,泛黄的麦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海浪一样翻滚着,宁晚清很喜欢这样的田园精致,但是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和文人雅士肯定不喜欢,既然要做,那就要一定做到最好。
她围着庄子走了一圈,又向几个农户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去年秋天庄子上种的是红薯,但去年年成不错,红薯大丰收,京城里最不缺的就是红薯,价格压的很低,宁珠没有任何门路,也没有心思想这些,导致去年大半年的收成全都积压在了地窖里。
那农户唉声叹气:“天天给我们吃红薯,舌头都吃起泡了,希望今年的麦子能卖个好价钱!”
宁晚清眼珠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要把这个庄子改造,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银子,正好,地窖里的红薯可以借用一下。
“孙媳妇,阿清,快过来!”
宁晚清正沉思着,就听到不远处的麦穗从中,一个老头抬起了头,一脸的兴奋。
“鸟窝!这里有好多鸟窝!“
厉老将军身后,还跟着一脸黑沉的厉云深,厉云深腰间带着佩剑,手里拎着好几个鸟窝。
宁晚清噗嗤一声笑出来,快步走了过去。
“喂,厉云深,怎么回事,鸟怎么到你身上做窝了。”
一个清冽的嗓音从远处传来。
宁晚清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的田埂上,站着一个穿着白衣的男子,正是萧夜寒。
萧夜寒三步做两步走过来,十分不满:“出来玩都不叫我,还是不是好兄弟了?”
厉云深扫了他一眼:“你怎么来西郊了?”
“他们约我去桃花源喝酒对诗,我嫌无聊,跑出来逛一逛,就看到了你们厉家的马车。”萧夜寒的眼睛看向宁晚清,“嫂子,我听厉家的下人说,你做饭可好吃了,不知小弟今日可有口福?”
“有有有,今天中午就吃鸟蛋,我孙媳妇做的可好吃了!”
厉老将军把衣兜里的鸟蛋露出来,好家伙,都快四五十颗了。
萧夜寒拱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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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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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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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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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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