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笼中雁>第九十四章 燕尔
  景聆的方法果然奏效,时诩再次从睡梦中醒来时,烧已经退了。

  景聆蜷缩在他怀里,露出的半截脖子上还残存着发紫的吻痕,被子再往下拉,肩头和锁骨上几乎没有剩下一块干净的皮肉。

  景聆拽着被子蹙了蹙眉,鸭羽一般的睫毛轻颤,喉咙里发出的呓语似是在控诉着对时诩的不满。

  时诩这才意识景聆的肩头已经泛凉,他连忙把被子拉了回去。

  可他终究是晚了一步,景聆已经睁开了眼睛。

  二人四目相对,空气中竟然充斥着一丝难以言喻的尴尬。

  景聆的眼尾还浸着红晕,即使是睡了这么久,她眼里的湿气依旧未消。

  她不知道自己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只是回忆起几个时辰前,她脸上便开始发烫。景聆瞋了时诩一眼后,又闭上了眼睛,把被子拉上了头顶。

  时诩难得看到景聆害羞,竟感觉她现在这副模样有些可爱。

  “景聆。”时诩把手搭在她的头顶,温柔地唤着她,与几个时辰前判若两人。

  “怎么了?”闷在被子里的声音有些嘶哑。

  时诩抿了抿唇,想从被子里伸手过去抱她,可当时诩的手刚碰到景聆的腰,景聆就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拽着被子惊慌失措地坐了起来。

  “你干什么?”景聆把被子捂在身前,不耐烦地质问时诩,可她突然眉头一皱,脸上顿时露出痛色,“嘶……”

  “你……”时诩伸出手想要安慰她,但又知道她难受的原因,只好干巴巴地说道:“对不起,是我的错,下次不会了……”

  景聆怒瞪了时诩一眼,头偏向外面,“给我拿衣服去。”

  “哦……”时诩心里歉疚,听话地下了床。

  景聆望着他后背上暗红的血痕与淤青,唇角微动。她抬起手,注视着手腕上的那只白玉镯子。

  这是在自己意乱情迷之时,时诩意外从枕头下面摸到了,然后给自己戴上来的。xiumb.com

  它终于,再一次,被时诩戴到了自己的手上。

  景聆神色稍缓,望着那只镯子的眼里流露出柔情蜜意。

  时诩把景聆的衣服拿了过来,他蹲下身子,抓住景聆的手递到唇边温柔地亲吻:“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可要对我负责到底哦。”

  景聆瞥了他一眼,毫不留情地抽回了手,拉上帷幔把他隔绝在外。

  “劝你听话点儿,不然,我随时都有可能将你扔掉。”

  景聆的话音中透着高傲,而帷幔之外的人却没有回应。

  景聆穿好了衣服,掀开帷幔出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时诩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地站在一旁,看他的神情,倒像是受了莫大的委屈一般。

  景聆皱了皱眉,腿脚落地时还有些发软。

  她在心里暗骂时诩禽兽,但又强忍着身上的不适,走到了禽兽面前。

  “不愿意听话啊?”景聆伸手,蜷着手指勾了勾时诩的下巴。

  时诩却摇着头,用带着湿意的眼睛看着景聆:“你放心,我会听你的话的,我也会对你好的,以后,也会对你温柔一点的。”

  景聆的脸倏然一红,她抿了抿微肿的唇,转身走去榻上。

  “你知道就好。”

  时诩在镇国公府里赖了三四天,他和景聆成亲的日子是宫里头选的良辰吉日,眼看着日子快到了,按照大魏习俗,两人便不能再在婚前见面了。

  时诩心里不舍,但也没有办法,只好交代了景聆几句后,便被管家阿全和时溪连拖带拽地带了回去。

  一直到六月初七这天,盛安城的清晨,是被永安坊中的一串鞭炮声唤醒的。

  这是大魏天子亲赐的婚,双方又都是高门大户,门当户对,人人都只称这场婚礼的规模比起去年的沈杜两家联姻,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红的地毯围绕着盛安的主城道铺了一圈,锣鼓声喜庆有热闹,不少人围在路边看着马上的红衣新郎,就连茶馆里的说书先生都在拿着扇子,绘声绘色地描述着当年武安侯为国拒婚,而后又坠入爱河,甘愿拜倒在景聆石榴裙下的故事。

  景聆下了轿子后,被时诩牵在一条红绸上,她的视野被盖头蒙住,只能跟着时诩的牵引走。

  武安侯府中更是热闹非凡,二人一同参加完了繁琐的仪式后,景聆便被喜婆带进了洞房中。

  时诩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又深在内院,几乎是听不见外面的喧嚣的。

  景聆坐在床上,她明明知道接下来来掀自己盖头的人是谁,可心里却无端紧张。

  外面的天渐渐暗了下来,一直到了深夜,景聆都有些困了,门口才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门又轻轻关上了,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景聆不禁屏住了呼吸,双脚并拢,手也将裙摆攥紧。

  透着凉意的玉如意轻轻碰到了景聆的下巴,勾着盖头缓缓往上挑。屋内红烛的光渐渐漏进景聆的眼睛,她微眯着眼,望向时诩。

  时诩看上去被灌了不少酒,眼中染了一层醉意,但看着新娘子娇俏的模样,时诩依旧露出了温暖的笑。

  喜婆带着丫鬟走进屋中,笑着道:“请侯爷与夫人喝合卺酒。”

  丫鬟呈着两杯酒上前一步,时诩先拿了一杯递给景聆,而后拿着自己的那杯朝景聆伸出了手。

  景聆淡然轻笑,与时诩一饮而尽。

  喜婆又在旁边说了几句喜庆话,景聆和时诩都凝望着彼此,根本没有听注意喜婆都说了些什么。直到她说完了话,时诩说了句“赏”后,喜婆才带着丫鬟出了房间。

  关门声轻响,屋中只剩下了景聆和时诩二人,红烛的光把景聆的脸照的气色极佳,就连她头上的金玉首饰,都闪闪发光。

  “你一直盯着我看做什么?”景聆笑道。

  “我不知道。”时诩拉起景聆的手,在手中搓揉,“许是太久没见你了,又或许因为,你今天过分好看了,美得让我挪不开眼。”

  “那你要一直看着我,再也不能看别的姑娘了。”景聆眉梢微挑,她慢慢凑近时诩,指尖在他的胸膛上划下,手指落入腰间勾着腰封。

  “好。”

  景聆的身体骤然失重,她被时诩推倒在了床上。

  “别急。”时诩淡淡地笑着,语气分外温柔。他耐心地卸下了景聆满头的发钗,然后才俯身下去,在景聆唇上轻啄,“我问你,这么久没见到我,想我不想?”

  烛火的光映在景聆眼中,她眨了眨眼,浅笑道:“想。”

  “哪里想?”时诩支起身体,像是在故意吊着景聆一样。

  景聆的目光在时诩脸上逡巡,她从来想过,光是看见一个人在自己面前,心里就会觉得格外幸福。

  “哪里都想。”景聆的手慢慢勾上了时诩的脖子,压着他的后颈贴了上去。

  掉落的珠钗发出声声脆响,红绸暖帐下,一夜欢畅……

  婚后,景聆和时诩度过了一段景聆迄今为止最快乐的时光,时诩公务不忙,便带着她去江南游历的一个月。

  直到胜利的战报从礁川传入盛安,一道圣旨又从盛安传到了时诩手中,他与景聆才不得不结束这一场短暂的旅程,前往礁川接受稷齐国的降书与国玺。

  尽管前往礁川的路上时诩一直在宽慰景聆日后还多的是时间,但从马车踏上官道,驶入礁川之时,景聆就感到了山雨欲来之势,她又要回到那个大笼子里了。

  朝中闲暇的官员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派时诩去礁川?

  贺迁从来不做多余的事情,这一定是他另有安排。

  从到达礁川,接受稷齐国的降书国玺,再到启程回朝,这一些环节都进行得很顺利,只是回京的车马刚刚驶入臻交一带,路上的流民突然变得多了起来,他们蹲踞在路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浩浩荡荡的车队。

  景聆掀开窗帘,露出一条细缝,警惕地观察了路边的流民一会儿,时诩担心她受凉,便劝她把窗帘拉上。

  景聆把窗帘抚平,叹息道:“今年的天时还不错,臻交又少有天灾,按理说,不该有这么多的流民。”

  时诩道:“国家兴亡苦的都是黎民百姓,我时常在想,我能够封侯武安只是因为自己出生在时家,平定四海原本就是每个大魏男儿的责任。我如今的荣誉与名位,或许与我自己并不相配。”

  景聆看向时诩,拉了拉他的手。

  二人正说着话,马车却在这时猝不及防地停了下来,景聆身子便由着惯性朝前倾去。

  “小心。”

  所幸时诩眼疾手快,长臂一伸便揽着她的腰将她拉了回来。

  “没事吧?”

  景聆摇了摇头。

  时诩拉开帘子面露不虞,朝前面问道:“怎么回事?”

  荣英从前面跑了过来,拱手道:“侯爷,是有流民在前面挡路,说有冤情上报。”

  时诩眉头舒展:“冤情?”

  “是。”

  景聆若有所思道:“有冤情一般都是找当地官府解决,如今有人来找侯爷申冤,想必是因为当地官府也帮不了他,侯爷传他来见见吧。”

  “你说得对。”时诩轻轻点头,对荣英道:“叫他过来吧。”

  荣英朝时诩行了礼后转身,过了少顷,荣英便带着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汉走了过来。

  老汉佝偻着身子,拄着拐杖,他头发杂乱,墨绿的衣衫上全是泥灰。景聆眯了眯眼,这老汉看上去虽然穷困潦倒,可他身上的衣服,分明是价值不菲的客州绣。

  老汉跪在马车前磕了个头,声音苍老而颤抖:“草民刘榕生拜见武安侯。”

  时诩说:“刘老免礼,你找本侯,是有何冤情?”

  刘榕生掀起衣摆起身,他道:“草民要向侯爷告发臻交盐商裴虎强抢民女,烧人宅邸!我们刘家是臻交普通的生意人,那裴虎仗着背后有臻交公主撑腰,在臻交城内为虎作伥。”

  景聆微微皱眉,臻交公主,贺思瑾?

  刘榕生继续道:“半个月前,他见我家小女儿年轻貌美,便要强娶她为小妾,老身不许,他便派人烧了我家的宅院与商铺,再将我家小女儿掳走,害得我家全族都流落街头啊!”

  刘榕生说着,就捏起衣袖在脸上揩起眼泪来。

  时诩顿时义愤填膺,他道:“如此天怒人怨之事,你们臻交的官府难道没有处理吗?”

  刘榕生掩面而泣:“自打府宅被烧,我便去报了官,但整座臻交城都是公主的地界,根本没有人肯帮我啊!他们不仅不帮我,还说是我们刘家要害裴虎,可事实明明是他先将我的女儿掳走在先啊!”

  时诩又道:“你说裴虎的背后有臻交公主撑腰,他与臻交公主,是什么关系?”

  刘榕生面露犹豫,抠着皱巴巴的手背,不知道该不该说。

  一旁的荣英看他磨磨唧唧的,便催促道:“刘老汉,侯爷问你话呢,这裴虎与臻交公主是什么关系?”

  刘榕生抿紧了唇,他心底一沉,闭着眼睛大声道:“听说,他是公主的姘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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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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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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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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