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在这里的一家小旅馆住宿的时候,看上了店老板的姑娘,一番手段下来就完全征服了店老板夫妇和他们的女儿,当起了临时的上门女婿。
之所以说是临时,是因为他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呆三个月以上。
无论这个女人是如何的美丽富有情趣痴情,他都会在某一个清晨在女人熟睡的枕边放一支清晨带着露水怒放盛开着的红玫瑰,还有一封离别信。
而这盆玫瑰花,就是在他上了每一个女人的第二天清晨,到附近的集市现买的一盆。
精心修剪浇灌施肥,只留下一个花骨朵,只等着三个月的时间到了的时候的那个黎明前的清晨,离别一剪。
此时,在明珠那边迎来了十月二号的清晨的时候,在这片大沙漠还是深夜的凌晨。
原本还要在这家小旅店还要再呆一个月才离开的叶白,在窗前那盆红玫瑰的唯一一个花骨朵才将将成形的时候,就不得不提前选择离开。
因为昨天晚上他在附近一家小超市里面和几个月没有通话的父亲通话的时候,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他的妹妹叶紫要订婚了!
“你妹妹未婚夫叫董季思,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大家族嫡系子弟,就是东海重工的董家;他俩的感情很好,不会让她受委屈,这点你放心。还有一件事情,董家提出你妹妹的订婚宴,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能不回来,他们那边已经和叶鹤仇联系过了,你可以回来。”
放下电话的叶白到了一家小酒馆,喝得酩酊大醉。
他不管自己妹妹是不是和那个董季思真心相爱,还是作为交换的筹码被逼无奈,这场订婚他必须去阻止。
即使阻止了以后,自己的妹妹埋怨自己,以后还是要嫁给那个董季思。
因为他绝不允许这些人拿着自己亲妹妹的幸福,来作为对自己解锁的手段!
喝得大醉的叶白,当地几个痞子起了冲突,到最后事情发展到直接拿枪平了这股当地的痞子。
在当地的P过来以后,一个打向法兰西的越洋电话,瞬间平了事情。
叶白倒不是怕这些人渣的家人们事后对他的报复,而是害怕自己离开以后这些人对小旅店老板一家报复。
醉醺醺的回到小旅店以后,叶白就把店老板的女儿抱上床开始了征伐。
此时,店老板的女儿已经满足的昏睡过去,叶白开始做离别的事宜。
他乘着酒意,洋洋洒洒的写了一封告别信,留下了足够这家小旅店苦心经营四五年才能挣到的一笔钱,剪断那支带着花骨朵的窗前的红玫瑰,放在熟睡的女人的枕边。
低头亲了亲这个漂亮的异国女人,打开房门,关门离开。
——
在红外线摄像仪的镜头里面,看到叶白站在月光下的小旅店的门口,抬头仰望月亮。
然后头也不回的决然离开。
红外镜头追逐着叶白的背影,直到消失在街道拐角的路上;。
然后镜头移向了小旅店老板夫妇女儿睡得那个房间的窗户,在摄像头的视界里,窗前那株原本有着一支花骨朵的红玫瑰,依然静静的沐浴在柔和的月光里。
只是那朵原本还要一个月的时间,在盛开的那个清晨才会被剪断的玫瑰花,已经消失了踪影。
“叶总,鸽子已经离开,极大可能不会再回来。”
“知道了,再潜伏一个星期,没有通知你就回去。”
“是。”
“叶总。”
“鸽子离你那里还有三百公里,极有可能明天回进入机场,确认一下。”
“是。”
星城。
凌晨四点。
叶景天和人熊屠正在一个酒吧里面喝酒。
他俩今天才从西欧飞过来,这个时间才是西欧的凌晨,根本就不是这些夜猫子睡觉的时间。
由于倒时差,即使是星城的这个时间,他俩也依然毫无睡意。
“鸽子,这个名字够奇怪,土堆,比你的外号还要有意思,是说他长得又白又嫩么?”
人熊屠砸吧着嘴巴,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是那种长得秀气的像个小娘们儿一样,但是一打架就不要命那样的神经病。”
“你一个神经病居然说别人是神经病?要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壮!”
叶景天踹了人熊屠一脚,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别恶心了自己。
“那你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要世界和平,不要战争?”
人熊屠咧着大嘴开玩笑。
“鸽子,有时候不仅仅用来表示世界和平,还可以用来炖!”
叶景天说得淡淡的,嘴角甚至带着一丝微笑,然而眼睛里面却是杀意毕现。
“炖乳鸽,这可是一到好菜,你准备在哪里炖,你们国内可不行,我坏事做得太多了,就怕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人熊屠倒有自知之明。
“不需要这么麻烦,他会先来星城,再乘机去明珠;不过——”
叶景天冷笑着说道:“这里就是他的丧生之地!”
——
明珠。
叶紫在清晨的阳光里面醒来。
慵懒的躺在床上,望着窗外一树的桂花像满天星一样的开着,鼻子里闻着好闻的桂花香气,许久叶紫的心情才算是好过一些。m.χIùmЬ.CǒM
昨天几个月没有联系的哥哥给父亲打了电话,不过叶紫当时不在场,而是和董季思一起在外面挑选订婚宴上面穿得礼服。
原本董家的意思是由一位明珠专业五六十年的老匠人和他的子弟,一起来完成叶紫的订婚礼服,不过被董季思坚决制止。
在他看来,根本无法忍受一个老头子和他的几个男徒弟,一针一线的给自己的女人做订婚穿着的华丽礼服。
他更喜欢买那些世界性的大品牌,让自己的未婚妻穿那种西式的礼服,而他也不必穿那种让他觉得不自在有点丑的绯红的明清古装,而是穿一身笔挺器宇轩昂的西服。
晚上叶紫和董季思在外面用餐以后,回到家里就看到了父母的喜色,才知道哥哥打了电话。
叶紫在同样高兴的同时,心里面却也不免暗暗的悲哀。
替自己悲哀!
父母高兴就说明哥哥在那边并没有生气和勃然大怒,也会按时参加自己的订婚仪式。
牺牲自己,成全哥哥,好让他能够回来,这对叶紫来说,当然是非常愿意的。
然而她还是希望哥哥在电话那边能朝着父亲大发雷霆,说一些愤怒负气的话。
虽然到最后这种生气也是于事无补。
可不管真假,至少说明哥哥不是一个就这么默认的拿着自己的幸福,来换取他回家的那种自私自利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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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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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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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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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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