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人得加钱在线阅读>第五百七十二章 少爷,我站二奶奶!
  乾隆四十年的除夕团圆饭,贾六吃的很不得劲。

  因为,一场无烟的内战正在他的后宅进行着。

  内战的双方自是满洲人如秀同汉人媛媛。

  要说这事呐,主要原因在媛媛,因为她不肯向如秀低头。

  除了顾家同满洲有百年血仇,也因为如秀是满洲屠夫多铎的后人。

  这个多铎,根据大清官方史料,对多达三十七座城池的集体屠杀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也就是这位豫亲王一生大概下令杀了一千万左右的汉人。

  上下五千年,封多铎一个杀人王是绝对不过份的。

  很多人将清初对汉人的集体屠杀归纳于明军降将纵兵洗劫,刻意将真正发号施令的满洲太君淡化,或讳或隐,或种种借口,一说真相就骂你破坏团结,此类人,就是典型的历史虚无主义。

  历史,在那,为何不能说?

  如果历史不能说,那还要历史做什么?

  直接一代过一代的,管它前朝狗屁事,不是挺好。

  这样就没有亡国,没有亡天下,也没有什么耻辱了。

  人类,大同。

  多铎屠城威名之盛,以致于令人不禁生出愿死在贝勒爷刀下做一亡魂,也不愿为那猪狗不如的汉人。

  贾六的老太爷在淮安降清后,跟着多铎屠了不少城池,后来也是因为良心难安,这才在晚年不断捐资修书院,劝人读书,恢复文教,悉心吏治,为民兴利,被康熙大力褒扬,因此荣登贰臣传甲编,为有名的甲等汉奸。

  贾六为何对老太爷这么孝顺,原因就在这里。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媛媛敌视如秀的心情,贾六也可以理解。

  同他这個汉奸四代相比,媛媛对清廷的仇恨真正是刻骨铭心。

  这姑娘六岁时目睹自己的母亲被扫荡的清兵活活烧死;

  十三岁时则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姐夫抱着他们的双胞胎跳下悬崖;

  十五岁时强忍着泪水默默看着自己的堂哥们为了保护转移的族人,与追杀而来的清兵战斗到最后一刻。

  很多次夜晚,她都会在噩梦中惊醒。

  可以说媛媛就是金川明朝遗民的缩影,小小年纪不仅承受了不该背负的家国仇恨,更在不断的战斗中成为一名坚定的反清汉人游击战士。

  没有女孩子在花样的年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

  选择武装的女孩子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没有选择。

  要么被清兵侮辱致死,要么战斗至死。

  这姑娘打出生的那刻起,就注定她与满洲侵略者之间没有和平。

  因为,仇恨不是一代,而是几代。

  媛媛受过的苦难,打小在郡王府生活的如秀是绝体会不到的。

  甚至,如秀压根不知道朝廷口中的番贼究竟是些什么人。

  就算知道,也不会有什么同情,反而会厌恶的说一句:“这些该死的汉奸!”

  这就是出身立场导致的阶级问题。

  如果不是亲临金川,贾六也曾一度错以为那里的番贼真就是高原人,直到在崇州城内,他方晓得这世间竟还有假汉人一说。

  非常讽刺的说法。

  当然,在贾六的影响下,媛媛虽对如秀敌视,但肯定不是动刀动枪,一见面就要你死我活那种,只是不愿“屈服”于如秀这个满洲格格之下。

  因为,这对媛媛而言,是耻辱。

  事实上,她也从不认为自己低这个满洲格格一头。

  大清在她的成长记忆中从来都不是祖国,而是敌人。

  大明,才是她的祖国。

  只要小金川一天没有沦陷,大明就在。

  两国之间不会因为你清廷占据中国所有土地,而明朝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县,最后的几千军民在坚持,就会不平等的。

  想要不平等,除非清军亡了我们。

  然而,清军现在不仅没有亡得了大明,大明的旗帜反而在更多的地方飘扬。

  这就是贾六曾对梵伟、栓柱他们做过的分析。

  现在,谁是他最有力的支持者。

  不是如秀背后的信王府,而是春花的阿玛四川总督博清额,以及媛媛的父亲兴汉军统领顾正道。

  媛媛显然也清楚她于丈夫贾六有助力,而且她为丈夫生下了可以继承事业的长子,因此更不愿意向满人格格低头。

  但媛媛也不是想让如秀向她这个汉人女子低头,只是想得到平等的待遇。

  哪怕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不相见也可以。

  如秀这里,虽然同意让丈夫在外面私纳的小妾进门,但普通旗人家里尚有规矩,何况她这个世袭帽子王的格格家。

  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媛媛这个汉人“小妾”向她这个主母端茶倒水,哪怕做个样子,打个万福,道声吉祥也行,总之,必须要在礼节上对她这个大妇主母表示出绝对的服从。

  妻就是妻,妾就是妾的意思。

  礼法上,妾可不算贾家人,甚至媛媛生的儿子也得管如秀叫额娘,而不能管媛媛叫妈。

  如秀要是心毒一些,直接剥夺媛媛对儿子的抚养权也是没有问题的。

  贾六怀疑可能是大舅子老婆,也就是被自己弄得绝子绝孙的富察家那个姑娘教小姑子这么做的。

  要不然如秀态度不会这么坚决。

  大舅子淳颖多半干不出来,毕竟都是男人嘛。

  问题摆在了面前。

  大全这个当公公的过来劝没用,大姐贾娟过来劝也没用,反正如秀和媛媛谁也不肯退步。wWW.ΧìǔΜЬ.CǒΜ

  信王府外派在贾家的那个管事赵进忠,已经做好带人把额驸在外面私纳的小妾绑起来,打上几耳光,好生教一教规矩的准备。

  只是赵管事这边还没来得及动手,栓柱就冷冷看了他一眼:“主子的事你少掺和,要不然脑袋怎么掉的你怕都不知道。”

  栓柱没杀过人,但陡然说一句威胁的话,那气场可不是一个包衣能顶得住的。

  “实在不行就平妻吧。”

  梵伟给出解决方案。

  平妻是从前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其实际法律地位仍然为妾。

  不过乾隆三十七年刑部为适应“兼祧婚制”另娶妻子的称谓,规定平妻与正妻之间相当于妯娌关系。

  也就是平妻地位实际不如正妻,但比妾要高,于家中有一定说话权力。

  “平什么平,两个都是正妻,两边一样大。”

  栓柱是力挺媛媛的,为了让少爷采纳自己的意见,特意把大林拉了过来:“少爷,大林也是这个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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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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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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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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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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