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守陵人蒙毅严君>第四十四章 最后的武陵骑
  “该死的!”冒顿这才发现自己的勇士金刀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是那个士兵!”冒顿回忆着刚刚的交战,因为情况危急,所以他也没注意到盗跖居然以伤来盗走了他的金刀,并且在自己心爱的战马马蹄上摸了一下,导致自己落马的。琇書蛧

  “走!”冒顿最后看了一眼伴随自己多年的战马,最终还是收回了弯刀,没下的去手。

  一般来说,为了不给中原拿到良驹,战败后他们首先做的就是杀掉战马,可是他的这匹战马跟随他多年,比亲人更加像亲人,因此,冒顿终究下不去手。

  黝黑的战马躺在地上看着冒顿,它早已知道自己的结局,可是冒顿却没有下手,骑上了其他战马带着剩下的四人远去,眼角滑下了泪珠。

  不到半个时辰,盗跖就追到了宝马身旁,看了一眼这匹神驹,作为盗王之王,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他们都有着毒辣的甄别宝物的目光。

  因此在交战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匹神驹,因此才主动找上的冒顿,盗走冒顿身上的宝物,并划伤了神驹。

  只是盗跖也想不到自己的这一次出手,居然偷到了匈奴的勇士金刀,招惹上了匈奴的王族。

  “跟我走吧!”盗跖翻身下马,拉住黑色神驹的缰绳,想要带走它。

  可是神驹却是固执的站在原地不肯走,即便它的主人抛弃了它,但是它还是忠诚的等在原地,不愿意敌人去追上自己的主人。

  盗跖皱了皱眉,他也不是不知道一匹忠诚的神驹的秉性,但是现在他要去追上冒顿,若是留在这里跟这匹神驹较劲,那么很可能就让冒顿给走丢了。

  就在盗跖纠结的时候,一伙绿林马匪也是看到刚刚的战场,因此策马尾随而来。

  “你们是什么人?”盗跖警惕地看着这支来势汹汹的百人小队。

  这支马匪不同于一般的马匪,他们的装备都是制式装备,一身白色,而这个白色只有曾经的赵国大军才是如此,因此,盗跖知道,这是一支曾经的赵国骑兵。

  “你又是何人?”为首的络腮胡壮士看着盗跖反问道。

  “大秦,雁门关骑士营骑兵!”盗跖回答道。

  “看在你是雁门关守卫骑的身份上,你走吧,这匹神驹我要了!”为首的壮士看着盗跖说道。

  “盗某需要你们的帮助!”盗跖想了想开口说道。

  “哦?”为首壮士有些惊讶地看着盗跖,他都放过盗跖,这个大秦骑兵居然还敢奢求向他们求助。

  “如果在下没有看错,你门曾经也是雁门关的守卫,因为赵国灭亡才不得不落草为寇的。”盗跖说道。

  “不错,在下旧赵雁门关武陵骑百夫长,李丰!”为首的壮士抱剑行礼,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刚才的战斗百夫长也看到了,但是百夫长可知道与我们交手的是什么人?”盗跖继续问道。

  “匈奴王族的本部精锐骑!”李丰说道,战场他们是亲眼目睹,本来他们是想杀掉樗里寻这支大秦骑兵的,但是见到樗里寻他们与匈奴交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们可以跟大秦打,死了也活该,但是却决不允许自己对刚刚跟外族交手后的大秦士卒下手,这是中原的规矩,平时打生打死那也是自己的事,决不能趁人与外族交战时下手,这就是底线。

  因此,他们也才会改变目标朝匈奴追击而来。

  “为首那人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但是绝对是匈奴王族!”盗跖继续说道。

  “匈奴王族!”李丰一怔,麾下百骑也是议论开来,他们在雁门关与匈奴胡族交手多年,但是从未抓到过一个匈奴或者胡族的王族,现在却想不到匈奴王族会出现在雁门关内。

  “你们大秦把雁门关丢了?”李丰怒吼道。

  匈奴王族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雁门关被迫,匈奴胡族长驱直入。

  “没有,蒙将军和长公子扶苏就在雁门关,还有三十万大秦精锐守护,匈奴别想南下。”盗跖说道。

  “呼~”李丰这才松了口气,他们的家人都在边郡,若是匈奴南下,他们的家乡也就完了。

  “那怎么会有匈奴王族出现在这里?”李丰反问道。

  “我等也不知,莫名其妙的遇上,莫名其妙的交手!”盗跖说道,对他来说,这一架打得确实莫名其妙,没有任何准备,没有任何命令,伍行就下令冲锋了。

  李丰看了盗跖一眼,目光一眯道:“你不是大秦士卒!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盗跖却呆住了,自己说错什么了吗,怎么会被一个赵国百夫长认出不是秦兵?

  李丰却是知道,不论是大秦还是燕赵代的士兵,尤其是边军,见到外族根本不需要命令,都会直接展开大战,不存在说什么莫名其妙的。

  “墨家,盗跖!”盗跖看着朝自己合围而来的赵国武陵骑,只能亮出了身份。

  “墨家?”李丰挥手示意手下收起兵器,秦攻赵之时,墨家也帮助了赵高,最终导致墨家损失惨重,在秦灭六国之中,百家受损最严重的就是墨家。

  而在秦灭楚之战中,墨家巨子孟胜带领墨家弟子与楚国守卫寿春,成为了最后的墨者。

  “秦军守护的是哪位大人物?”李丰语气缓和的问道。

  “大秦公子,樗里寻!”盗跖回答道。

  “是他!”李丰惊讶,因为樗里寻算计张良一事在秦国的有意宣传下,他们即便身在深山绿林也能知道。

  “你们不能动他!”盗跖急忙道。

  “为何?”李丰好奇的问道。

  “公子寻是大秦派来守卫雁门关的公子,将会从军入伍!”盗跖急忙解释道。

  武陵骑都是一怔,最终叹了口气,若是当初他们军中不是只有武安君,还有一位宗室公子的话,武安君也不会枉死,赵国或许也不会灭亡。

  这就是一国公子入军能带来的东西,军心和朝堂,有公子在,军心定,也不用担心朝堂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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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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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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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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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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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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