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队溃逃,导致了数支部队跟着溃逃,然后整个东胡第二道防线居然被三千人给击溃,朝富河城逃去。
秦军也终于跟上了樗里卫,朝着溃军追杀而去。
富河城上的守军看着被追击溃逃而回的大军,他们想放箭却又不敢,秦军已经跟他们的袍泽混在了一起,若是放箭,只会连自己的袍泽也一起射杀。
然而就是这一犹豫,秦军却没有放弃攻城,跟着溃逃的东胡大军直接攻入了富河城中。
“屠城!”樗里寻双目赤红,下达了屠城的命令,前方无论所见,只要不是黑甲,无论是什么人,刀剑皆杀。
东胡大军指挥全都懵了,秦军疯了,根本没有任何战法,就仗着自己的装备精良,不顾损失,全军朝他们倾轧而来。
这就导致了他们想组织起有效的抵抗都做不到,命令还未传到前方部队,秦军就已经与前方部队接战了。
然而更让人睚眦欲裂的是,秦军入城之后并没有追杀那些士兵,而是所过之处全部皆杀,房屋营帐皆毁。
“屠城!”东胡指挥们这才反应过来,秦军从一开始就不是要击败他们,让他们臣服,而是要杀光他们!
可是现在到处都是溃逃的大军和四处逃窜的百姓,他们再也阻止不了秦军的冲锋。
仅仅一日,整个富河防线被摧毁,富河城也被秦军付之一炬,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和尸骸。
“富河没了!”后方的富河王和慕容龙城等人看着燃起大火的富河城,心底都是一颤。
秦军的暴虐超出了他们的计划,富河是东胡仅有的几座城池之一,可是秦军却依旧没有管这些,一意孤行的将富河给化为了焦土。
富河王双目赤红,从秦军攻破城门的时候他就疯了,疯一般的想要撕开鲜卑和乌桓的抵抗。
可惜,养尊处优的富河兵根本撕不开久经沙场的鲜卑和乌桓的防线,眼睁睁的看着秦军攻入城中,将富河城化为了焦土。
他苦心经营多年的东胡第一富城,就这么在秦军的铁蹄下化作了焦土。
秦军杀穿了东胡大军,将富河城付之一炬之后,才停下了脚步,在夜幕下就那么看着一座城在他们眼中化作火光。
“仁慈换来的永远不是尊重和臣服!”樗里寻将马槊插在地上,擦拭去剑上的血迹,映照出那双赤红的双眼。
秦军都跟随在他身后,看着山丘上的大纛和那道被鲜血染红的白衣。
“从一开始本公子就错了,以为东胡是本公子的母族,不愿造就杀戮,可是战争从来不是靠仁慈取胜的!”樗里寻似乎是在自责,低声说着。
所有将领都站在樗里寻身边,并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主将的态度也影响了他们的态度,若是之前,他们将东胡视为外族,手段也是无所不用其极,可是当公子成为他们的主将之后,一切都变了。
他们从开疆扩土,诛灭四夷,变成了帮助公子取回应有的,夺回母族王权。
因此,他们将东胡看成了自己人,也没想到会损失如此惨重。
所以,从一开始他们就错了,心态上的转变,让他们变得骄纵,也就成了骄兵必败的现实案例。琇書蛧
如果他们拿出对待四夷的谨慎,中军就不会跟先锋大军脱离,也就不会导致先锋大军被全歼。
“这是一个教训,晚诸君与本公子共勉!”樗里寻看向了四周都带有伤势的将领说道。
“谨遵公子教谕!”所有将领行礼,哪怕公子不说,他们也应该引以为鉴。
“屠何王呢?”樗里寻这才看向副官,等待战损统计。
“死了!”副官说道。
樗里寻目光一凝,看向副官,秦军虽然杀疯了,但是对于敌方主将还是会留一手的,这是战争的惯例,除非对方主将殊死抵抗,否则一般都不会斩杀地方主将的。
“在大军冲锋前就死了!”副官继续说着。
“什么意思?”樗里寻皱眉,他见过屠何王这个大舅,半步宗师,而且也正是中年,无病无灾,怎么可能在大军冲锋前死亡。
“屠何王大军撤入富河城的时候,遇到了白鹿王大军驰援,白鹿王宴请了屠何王商讨对抗我等,然后被白鹿王设伏击杀了!”副官继续解释道。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副官也是一脸的震惊,大战当前,临阵斩将,这居然真的有人做的出来。
这也就难怪从大军发起冲锋到屠灭富河,整个东胡大军居然没有组织起一个行之有效的抵抗,甚至连旗语都没有打出来指挥。
樗里寻和诸将听着副官的汇报,逆推了整个战局。
白鹿王居然出现在了富河,那也就能解释那多出来的五万大军是从哪来的,果然是他们骄纵了,忘了东胡是有足够大军和能力来抵抗他们的,哪怕是鲜卑和乌桓叛投,土方隔岸观火。
他们也跟屠何王交手过,若是屠何王指挥的话,他们也不可能这么快屠了富河。
哪怕是十万头猪,让他们杀也不能一天杀完,对方的指挥简直是稀碎。
樗里寻思绪飘散,只有一面之缘的舅父居然就这么没了。
还有,屠何王当初的那句话似乎也是话里有话,什么赢过他,一切都会告诉自己,他要告诉自己什么?
“公子,有俘虏求见!”突然一个营官带在一个披发左衽的壮实青年来到樗里寻面前。
“你是什么人?”樗里寻看向了青年,跟屠何王有些相似,大概也猜到了此人的身份。
“屠当见过大王子表兄!”青年看着樗里寻开口说道。
“你是屠何王的子嗣?”樗里寻点头。
“是的!”屠当拿出来代表屠何王的王印。
虽然樗里寻他们不认识这个信物,但是也能猜到这东西是身份的象征,因此也相信了这个青年的身份。
“父王死的冤啊!”屠当哭诉着,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大敌当前,白鹿王居然会设伏杀害父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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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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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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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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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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