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的家在学校的教职工宿舍楼,距离学校也就不到几百米的样子。
也是那种老式的单元楼,但是看得出来,卫生环境还不错。楼道也没有那种堆的到处都是的自行车。楼下有一排铁皮房子的车棚。
这在2001年这个年代,就真的算还不错了。
老孙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陈诺跟着走了进来,然后第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沙发上的孙校花。
家里有暖气,供暖很足。女孩只薄薄的棉毛衫,倒是把少女奔放如海棠的身材曲线勾勒的异常美好。
陈诺走进来的时候,女孩正很没形象的靠在沙发上,盘腿坐着,披头散发的样子,手里还拿着一根玉米,很没形象的啃着,电视机里正放着《蓝色生死恋》的最新一集。
很显然,少女一边啃玉米,一边正在对屏幕里元斌的那张甩脸流口水。
完了呀!人设崩塌了!
少女本来听见门打开,只是懒洋洋的一回头,然后看见陈诺……
“……”愣了一秒钟后,孙校花尖叫一声,忽然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一溜烟的跑回了房间里。
陈诺倒是不在意孙校花披头散发……
实在是那件棉毛衫秋衣真的很贴身,那个曲线……
啧啧啧……
眼神一路随着孙校花到了女孩的房间。
咳!!!!
老孙一声咳嗽,让陈诺收回了目光。
老孙瞪了陈诺一眼:“把鞋换了,然后去客厅坐下,先写作业!”
看着这个如今越来越不顺眼的小子,老孙忽然有点后悔。
我这算不算引狼入室了?
几分钟后,孙校花从房间里出来了,已经穿上了一件居家的毛线外套,脚下还有一双毛茸茸的棉拖鞋。头发也扎了一个干净利落但青春奔放的马尾。
前天放学后两人扫操场的时候,陈诺无意中称赞了一句她扎马尾很好看,于是,这两天在学校里,孙校花每天都是扎着马尾辫。
“爸……那个,他,他怎么来了?”孙校花小心翼翼的看着父亲。
老孙在收拾自己的公文包,随意道:“哦,我带他回来吃顿饭。”
说着,他抬起头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又看了看那个小子。
“你们两人都老老实实的写作业!陈诺,你就在餐厅的桌子上写!可可,你在客厅写!不许交头接耳!”
臊眉耷眼的拿出书包和作业。
孙校花自然是魂不守舍的,不时的偷瞄陈诺。
然而让女孩意外的是,这个一向不正经的家伙,此刻却目光清澈平静,他在仔细打量着自家的客厅,厨房,然后忽然笑了笑,低头翻开了课本。
难道他怕了自己的父亲?
不能啊。
陈诺却觉得自己的心里忽然陷入了一种奇妙的情绪当中。
老式的家具,装修简单而不时温馨的房子。
泛黄的墙纸,温暖的暖气。
厨房里传来老孙切菜洗菜的声音……
陈诺近乎贪婪一般的深深吸了口气。仿佛想把这种自己阔别了仿佛一辈子的,名字叫走“温暖”的气息,深深的吸进自己的身体里。
他看向孙校花,眼神里再也没有平时的那种调笑和不正经,而是带着一丝……
温情。
·
老孙其实不会做饭。
他切菜洗菜弄好了后,就走出了厨房,坐在了客厅沙发上,一杯茶,一张报纸。
看了会儿,他摸出了香烟,想了想,看了看自己的女儿和陈诺,没点,而是走到了阳台上去抽。
陈诺原本一直自低头看书,等老孙拉开阳台门走出去抽烟,他才抬起头来,看了看也望向自己的孙校花。
“你爸爸,人挺好的。”
·
老孙是人挺好的,但这顿饭就吃的不太好了。
两个少男少女作业写到七点半,期间老孙出去抽烟了三五回,还打了两次电话。可是孙校花的妈妈还没回来。
这让夸下了鸡腿海口的老孙有点不好意思。
陈诺倒是无所谓,校花却已经直接跑进自己的房间,然后拿出一卷奥利奥饼干来,坐到陈诺身边,撕开分给他吃。
“我妈经常加班回来很晚的,你饿的话先吃点这个。”
老孙又有点想心梗的意思了……以前自己的贴心小棉袄都是先拿饼干给自己吃的!!!
想了想,老孙起身走进厨房,翻出一桶挂面来,探出身子看着客厅里的两个孩子。
“要不,我们先弄点面条吃吧,可可,你来煮。”
孙校花仿佛已经习以为常的,闻言跳下椅子,蹦蹦跳跳去了厨房。
老孙又想了想,他转身穿上外套换鞋出门。
十几分钟后,老孙回来,手里提了一袋熟菜。
盐水鸭,猪头肉,还有凉拌海带。
孙校花煮的面条很一般,而且有点煮烂了。琇書蛧
盐水鸭有点咸,猪头肉也有点干,至于凉拌海带显然味精放多了。
不过这一顿饭,陈诺吃的非常香甜。
因为开餐的时候,老孙第一筷子,就把一个鸭腿夹到了陈诺碗里。
但老孙和蔼的表情只持续的一秒钟。
因为孙校花随后也夹起了一个鸭翅膀,看着就要往陈诺的碗里送过去了……眼看老孙的眼睛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孙校花讪讪一笑,筷子在半空中兜了个圈子,最终鸭翅膀还是落在了老孙的碗里。
吃饭的时候闲聊中,陈诺听孙校花絮絮叨叨起自己的母亲,是基层的一个小公务员,但是一直非常忙,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好像是参与了一个什么地区改建的事情,所以经常加班加点。
所以老孙自己加班的时候,女儿送饭,也不是每天都有鸡腿吃的——大部分时候,其实都是孙校花煮的面条,再搭配两根火腿肠。
那天的鸡腿只是赶巧了。
一顿饭吃到快结束了的时候,门口传来钥匙声。
房门推开,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走了进来。
陈诺一眼就可以确定,这是孙校花的母亲了——两人太像了。
孙校花无感的轮廓,大体是继承了母亲,精致而小巧。唯一不像的就是那双桃花眼。
孙校花母亲的呃眼睛,眼角更往上斜飞一点——看上去更加有点妩媚的味道。
脸上画了点淡妆,很淡,但明显很花心思的那种。穿着一件女士短风衣,样式正是今年最流行的款。
孙校花的母亲进门看见饭桌上的三人,看到了陈诺了,略愣了一下,就微笑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看向老孙:“又带学生回来吃饭了呀。”
老孙已经起身过去,接过自己老婆手里的包,然后弯腰把鞋柜里的拖鞋拿了出来放在她脚下。
“嗯,孩子家里没做完饭,我带会来对付一顿,本来还想吃你做的鸡腿,你怎么回来这么晚。”说着,老孙回头对陈诺笑道:“这是我爱人,姓杨,你叫杨阿姨就好了。”
陈诺今晚的表现和白天在学校里完全不同,客客气气的站起身,微微欠身:‘杨阿姨好。我叫陈诺。”
“嗯好,你坐,接着吃,别客气。”语气清清淡淡的。
杨女士走到沙发旁坐下,老孙却已经进了厨房,不多会儿倒了杯水出来。
用凉开水兑好了,温度刚好可以入口。
杨女士喝了半杯,老孙已经很关心的问道:“怎么又加班这么晚,吃过了嘛?”
看老孙这样子,陈诺忍不住笑了笑。
老孙啊,除了是个女儿奴,恐怕平时在家还是个老婆奴。
杨女士点点头,语气很疲惫:“嗯,对付了一口。今天陪领导下乡去看那块规划的地皮,走了半天的路,累的不行。”
说着,杨女士走到了女儿的身边,在女孩的脸上亲了一下:”晚上不许看电视啊,吃完饭赶紧写作业。”
孙校花笑着推开母亲,皱眉道:“妈你身上烟味太重了。”
老孙闻言问道:“烟味?”
杨女士叹了口气:“开发办里的那些人都是老烟鬼,他们要抽我也拦不住,一个办公室里熏了一个晚上,我眼睛都快熏红了。”说着,她已经朝着卧室走去:“头疼的厉害,我先去躺会儿。”
老孙松着自己的老婆就进了房间,然后出来时候还大声道:“别躺太久,我给你热点牛奶啊。”
孙校花用胳膊碰了碰陈诺,低声道:“我妈漂亮吧!我爸爸对我妈可好了!”
说着,少女用期待的目光看着陈诺,那样子,仿佛在暗示着什么。
陈诺不说话,若有所思。
他飞快的扒拉完碗里的面条,然后把碗拿去了厨房。
“放着放着,我来洗,你别弄。”老孙追进来把陈诺赶出了厨房。
陈诺想了想:“老孙,不早了,我就回去了。”
老孙看着陈诺,似乎想和他聊点什么,不过还是没有说,只是拍拍他肩膀:“今天放学的事情,你别有压力,你自己的想法最重要。那边……我会帮你先去说。监狱那些人直来直往惯了,学生思想工作不是这么做的。好了,你今晚回去吧,早点休息,明天上学别迟到了。”
陈诺对老孙真诚的笑了笑。
孙校花倒是有些依依不舍,但当着自己父亲的面,哪里敢表露太多。
磨磨唧唧的送陈诺到门口,看着陈诺换鞋。
陈诺换鞋的时候,忽然眉毛又一扬。
不过他没说什么,起身,告辞,开门,离开。
·
走到一楼的时候,陈诺站在楼下,看着楼上的各家灯火。
孙家在五楼,这个位置刚好能看见客厅的窗户里的灯光。
陈诺的眉毛微微拧了起来。
香烟味么……
那明明是,雪茄味啊。
2001年,内地抽雪茄的人还很少,而老孙这种普通阶层恐怕就更接触不到了。
至于出门换鞋的时候……
陈诺看见了门口杨女士刚换下的鞋。
那是一双深红色的皮靴。
靴子上锃光瓦亮,鞋底干干净净。
想了想,陈诺颇有几分留恋的又看了一眼五楼的那个亮着灯的窗户,把脑子里的那些杂念想法排除,在夜色之中,双手插兜,一步步的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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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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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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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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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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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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