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将埋葬众神百科>第一百二十七章:择师
  双思思个子娇小,还在努力踮脚,试图看清场内发生了什么,先前飞出的剑如有牵引,破空而归,精准地插回了她的鞘中,她再想去拔剑时,剑却不认其主,怎么也无法拔出。

  林守溪的这一剑堪称倾力而为,并非是他多么讨厌这个真仙转世,而是一想到慕师靖要成为自己的师叔,心中暗火。

  升云阁过分安静,林守溪离去的脚步声,赵歌捂胸的咳嗽声皆被这种安静放大,变得清晰可闻。

  秋风乍起。

  寂静被打破,时间似再度流动,呼喊喧哗之声响起,压过了一切质疑的声音,沉寂了太久的支持者们高喊着他的名字,甚至喊起了‘守溪守溪,天下第一’之类的口号,令得林守溪只想赶紧逃离这里。

  “他……他为何会有湛宫剑?他使得又是什么剑法,是道门的神妙绝学之一么?”崖台上,有仙人发问。

  “不像……看上去只是,普通的一剑。”

  “普通的一剑?他到底是哪里来的弟子?”

  “据说是城墙之外来的。”

  “墙外么……无论来历如何,他的境界也只是与赵歌相仿,为何能一剑败之?你们剑术比我厉害,可看出什么名堂了?”

  “既与楼主有关,便是仙楼之剑了,仙楼教的剑,我哪里懂?不若问问楚仙子,她说不定能看出些端倪。”一位仙师笑着翘起兰花指,点向了楚映婵的方向。

  门主们的目光也纷纷落到了这位楚国仙子身上。

  楚映婵姿容端庄娴静,对于发生的一切无半点惊诧之色,仿佛一切都是预料之中的。

  她没有理会众人困惑的目光,垂首不语。

  众仙师等不到答案,正失落时,一位女子的声音忽然响起,将这交谈声压了下去。

  “真仙又如何呢,在真正的太古时期,这个世界还由神明统治之时,所谓的真仙也不过是神明足下的蝼蚁而已,可以被随意地揉捏、践踏。我看你们就是在城内待得太久了,渐渐地要忘记那些老东西的强大与恐怖,得了个真仙转世就宛若得了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说话的正是金冠白袍的陆仙子,她嘴角噙着笑意,似是对升云阁发生的好戏很是满意。

  “但这是人的较量,真仙之魂留存千年,远异于常人,被这般轻易击败,实在令人疑惑。”又有仙师摇首。

  “千年又如何?我听说北冥之海有一种水母,它小若铜钟,生活在深海,体内有永燃不灭的幽蓝之焰,寿命更不可计数,远比最强大的人类还要活得更久,可那又如何呢,小水母活亿万年也只是水母罢了,千年之前的真仙固然强大,他们中的大部分皆自诩真正的仙来者,可那又怎样,算到如今也不过是一缕不死残魂,今日多亏是这少年,若让十六岁的楼主来出这一剑,他性命能不能保住都是两说。”陆仙子语气虽是轻描淡写,但话语中已有藏不住的蔑视之色。

  熟悉她的人皆知道,这位陆仙子身世曲折,出身贫寒,她直到十六时才有机会接触修行,只是一旦开始便一发不可收拾,她曾在城外待了足足六十余年,直至亲手斩灭了一头灾神后才血衣返城,故而她对于养尊处优的世家天才态度极为轻蔑,唯对那位曾一人一剑斩杀龙尸的仙楼之主颇为仰慕,故而仙楼之主自称三百年来第一天才,她就自称两百九十九年。

  陆仙子话语顿了顿,又道:“更何况,你凭什么就确定……他是人呢?”

  “你说什么?”仙师明白她的话外之音,若赵歌是真仙转世,那林守溪很有可能是神灵转世……

  当然,这位陆仙子说话向来天马行空,众人也只当玩笑,不会当真,因为神明转世这样的事,哪怕纵观整个人类历史,也极少可以见到先例。

  陆仙子也懒得解释,她慵懒地躺在石椅上,信心十足道:“总之,这个我弟子我要了,到时候你们几个谁也不准与我抢哦。”

  她说这话之时,甚至没有看向楚映婵,她并不觉得这个年龄还不足自己零头的少女,能对她造成什么威胁。

  见识过了林守溪的出剑,接下来的比试就显得索然无味,林守溪的支持者们依旧维持了一贯差劲的表现,被尽数击败,但这已无关紧要了,少女们已然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划起了称号之类的事,想着日后林大仙人火遍神山南北,她们也就是从龙之佳丽了。

  许多小姑娘信誓旦旦地做起了约定,哪怕违背家族的意愿,她们也要选择与林守溪相同的宗门。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了择师大会开始。

  崖台上虽仙师云集,但每年两度挑选弟子之时亦热闹得宛若菜场,下方四十余个对修道充满了热情与憧憬的少年少女在他们眼中皆是未来的功绩,门主可以凭着这些功绩与神山换取秘籍、丹药、灵符、宝剑等修道之物。故而弟子的质量极为重要。

  前十二名弟子陆续进入了不同的宗门,终于轮到林守溪,一如先前比试一样,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无论是弟子还是仙师都很关心他的选择。

  未等林守溪开口,已有仙师率先自我介绍起来。

  “你是修剑的,未来的四年岁月不若随我一道修行,这四年里,我会将我毕生所学皆传授于你,包括当今天下独我一份的遁天雷法之剑。”

  说话者是那位座下弟子皆仙人的王仙师,他衣袍飘鼓,背负一柄苍红之剑,坐在石椅上却犹坐云端,话语真诚。

  这些弟子们大部分只会在神山中修习四年,四年之后唯有极少数的天才能继续留在山中。从时间尺度来看,四年对于漫长的修道生涯而言短暂如弹指一挥,但它的意义与影响却不可估量。

  王仙师话语一出,场间哗然,在场的人无不知晓这遁天雷法之剑的威力,传说他曾孤舟泛海,历暴雨雷劫,遍体鳞伤而归,浑身骨骼几乎尽断,终明悟此法,此为他之绝学,哪怕是他最亲的弟子也学之不得。

  今日他终于决定将这剑法传承下去。

  “我看他本就是剑术的天才,未来的剑道修为未必比你差,没必要非学你这天打雷劈的花哨剑招,老夫观他骨骼惊奇,不若随我修术,修出个口含天宪的圣君之姿。”一位老者开口,声音洪亮如古钟回响。

  老者的周身金光奕奕,这些金光并非弥散的圣芒,它们有规则地凝聚成一个个椭圆形状,上面纂刻着密密麻麻的古文字,它们随着椭圆的旋转绕着老者高速移动,将他照得宛若神人。

  世上修道者,有无数术士号称自己万法皆通,但大部分只是徒有虚名,而眼前的老者则与这些鸡鸣狗盗之辈不同,他当年道术大成之际,游历荒外,见一巨峰嶙峋狰狞,感到不喜,说此山要塌,结果一年之后,哪座山真的毫无征兆地坍塌了,当时神山还派了不少人盯着他,生怕他在神墙上写下一个‘拆’字。

  他不服王仙师,亦有人不服他。

  “我看这位林公子不若入我门下。”说完的一个年轻的白衣人。

  “安小先生,你是境界比我高,还是带出的弟子比我强,其他人说话也就算了,你这小小晚辈凭什么与我争?”老者很不服气。

  “我有一个女儿。”年轻人笑了笑,“一位神女榜上有名的女儿。”

  老者神色一变,心想收个徒弟而已,怎么将女儿都卖上了?这白衣人姓薛,他的女儿名叫薛余岚,自幼便是出众的美人,如今更是名动一方的仙子,每年的求婚之信都能收到手软。

  这位薛先生看向林守溪,道:“若林公子并无家室,我倒不介意将女儿许配给你。”

  未等林守溪开口,这位金冠白袍的陆仙子便坐不住了。

  “许配女儿算什么本事呢,我看他还是该入我门下,莫说是女儿,我将自己许配给这位林公子也未尝不可呀。”陆仙子柔柔笑着,说:“你女儿是神女榜上的名人,谁又不是呢,更何况,你这女儿的排名似乎也没我高吧?”

  “哼,陆仙师,你这排名花了不少钱吧?”薛先生冷笑着问。

  “哎呀,这是哪里话,我可没花多少钱,毕竟都是老顾客了,他们多少会卖我个人情,帮我便宜许多的。”陆仙子打趣道。

  陆仙子看似是在开玩笑,实则所言皆是实话,神女榜虽名声赫赫,但也的确是个花钱就能上的榜单,许多容貌不俗的小仙子也爱花费重金在神女榜的末尾挂一个月,虽只有一个月且是垫底,却能大大地提升她们的名望。

  当年楚映婵名声最盛之时,在神女榜之首待了足足半年之久,当时就有许多嫉妒者私下说这都是楚国皇后花钱买的。当然,哪怕是楚映婵也不知道真相到底如何。

  “林小公子,本座并非是在调笑你,我修道至今已有三百余年,始终未寻道侣,我甚至不介意……”

  “够了,在场还有这么多孩子呢,你这等放肆言语还是留着私下说吧。”有人听不下去,出言打断。

  陆仙子这才收敛神色,她正了正衣襟,微笑道:“林公子意下如何呢?”

  视线再次聚焦于他,等待着一个答案。

  面对这无数的诱惑,林守溪却只是轻轻摇头,道:“若我没有记错规则,此轮应由我来选择师父,而非由师父选择我,对吗?”

  陆仙子一愣,旋即又咯咯地笑了起来,颔首道:“嗯,我们也只是见猎……不,求贤若渴,难免多言了,最后的判断当然是该由你来下的。”

  “难道说……你已经有心仪的宗门了吗?”陆仙子愈发好奇他的选择。

  “有。”

  林守溪平静开口,他没有去看满座衣冠楚楚的仙人,只看向了那位与众仙相比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有些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

  “我愿入楚门。”林守溪说。

  “你说什么?”陆仙子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愿入楚门,拜楚映婵为师,修习大道。”林守溪重复了一遍。

  如先前他轻描淡写地击败赵歌一样,这话语无异于横扫而过的利剑,令得升云阁再静,不只是林守溪身后的弟子,哪怕是这些养气极佳的仙师也皆怔住,一时不知该说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唯有楚映婵始终娴静如水,对于发生的一切波澜不惊。

  正当楚映婵准备顺理成章地应下,却又听一声‘等等’,说话的还是这位陆仙子,她已从石椅上立起,慵懒与戏谑的神色皆已褪去,望向楚映婵的眸中唯有战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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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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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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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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