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车自然不可能有空调的,但是却在副驾驶座位前,架设了一个小小的电风扇。
九月的天气还是有点热的,此刻风扇吹出来的风却是对着欧秀华的。只是这个风,却让欧秀华越发的焦躁。
“一会儿,接了孩子,我自己带孩子会去就好了,真的不用麻烦你了……”
欧秀华说着,扭头瞟了一眼车厢里……
面包车里的座位都拆掉了,空出来的车厢用来拉货的。此刻,欧秀华的自行车也被放在了车厢里。
“不麻烦的,小欧。”司机摆手笑着。
“不行。”欧秀华摇头:“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万一让经理发现你用单位的车开出来帮我接孩子,你肯定会被扣工资的。”m.χIùmЬ.CǒM
“没事的,经理今天不在。而且……平时他对这种事情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眼的。
上次经理的妹妹搬家,都是我开着车过去帮忙拉东西的。
经理人很好的,只要不耽误公司里拉货的工作,平时我们用车做点自己的事儿,经理都是不问的。”
欧秀华用力抿了抿嘴,思索了一下,又道:“这样真的不好,我心中不踏实的……”
“真的没事的。”司机努力的笑着,然后摆摆手:“对了,还有一会儿才放学对吧?你坐一下,我去对面小店里买包烟。”
说着,司机开门飞快的走开了。
·
侯长伟今年四十四岁。
相貌普普通通,本事普普通通,能力普普通通,头脑也普普通通。
是那种扔进大街上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最最平凡的人。
这辈子没做出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也压根没打算过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
侯长伟没念过多少书,他这个年纪的一代人,年轻的时候都被那个特殊的十年耽误了。
小学毕业后就没念书了,如今的文化程度,自己看看报纸看看书是没问题的,但再多的墨水就没有了。就这,偶尔一些时候,看书看报的时候,遇到一些生僻字还是靠猜的。
不过不要紧,看得懂就成。
父亲过世的早,母亲倒是还在世。
他自己,无儿无女。
准确的说,侯长伟是一个中年鳏夫。
七年前老婆去世了,白血病。
去世之前,两口子的日子还算恩爱,偶尔也吵架,但总体还成。
只是一直没孩子。
去医院查过,说是问题出在了侯长伟身上。
他一开始很纳闷的。
自己之前和老婆在一起从结婚之后,两人的那方面的事儿,一直都还挺正常的也挺和谐的。
自己从没觉得自己不中用啊。
不过医生解释了,说这个问题和男人的那个能力不是一码事。
后来医生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空包弹。
侯长伟才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后,两口子也没办法,这个病不好治。
侯长伟后来倒是对老婆很好,心中怀了一分愧疚。
自己有这个问题,这辈子怕是没孩子了,而老婆跟了自己,也要落得一个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结果,就挺倒霉的。
然后,又过了些年,老婆生病了。
侯长伟无怨无悔鞍前马后的伺候着,一家家大医院跑着。
拖了一年半,到底还是没能把老婆留住。
人走了,最后就剩下个骨灰盒,埋在了郊区的一个公墓里。
老婆走的时候,侯长伟也就三十多岁。还算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又不缺胳膊少腿儿的,人么,普通是普通了点儿,但身边也总有人说着要给他张罗再介绍一个。
侯长伟统统都拒了。
一来呢,头几年的时候,老婆刚离世,侯长伟心里的那股难受的劲儿还没泄掉,不想找。
后几年,悲伤是平息了,但家里亲戚长辈什么想介绍,侯长伟也都一一拒绝。
原因也简单:不想拖累了人家。
自己不能生育的毛病只有自家知道,这辈子活该无儿无女了。何必再娶一个女人回来,夺了人家的儿孙满堂的幸福?
就别害人了。
就这么一个人过着,不知不觉就四十多了。四十多岁后,给他张罗的人也见减少了。
侯长伟这个年纪的老男人,不吃香了——因为他只有年纪,却没钱没才,相貌又普通。
也行吧。
日子么,怎么过不是个过呢。
侯长伟原本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着了。
直到在单位见到了欧秀华。
·
从陈诺和陈小叶的颜值可以看出,欧秀华长的是很好看的。
虽然前半生坎坷,遇人不淑,还坐过牢。容颜憔悴了许多,四十岁出头,就有了白头发,但出狱后生活稳定后,人的气色也就渐渐好了一些。
侯长伟对欧秀华是真的看到眼睛珠子里去了。
谈不上高尚,也绝不算是下流。
就是那天在单位,看见这个女人休息的时候,穿着工作服,但衣服却洗的干干净净,护袖戴的整整齐齐,还用了头绳把头发扎了起来。
那天下午,那张鹅蛋脸的侧影,直接就把侯长伟的心,一箭射穿。
后来就留了心了,也偷偷打听了欧秀华的情况。
一个女人,前半生遇人不淑,结过两次婚,两个婚姻嫁的男人都是人渣。
最后还被害的坐了牢。
如今一个人带着和两个前夫分别生的俩孩子,过生活。
想来应该是很艰辛吧。
侯长伟年轻时候听说书,都说自古红颜如祸水。
他就想啊,按欧秀华的这个模样,现在都这么好看的,年轻时候一定更好看,绝对可以算是“祸水”级的了啊。
可这个祸水,却怎么让自己却活成了苦水呢?
平时也留心欧秀华的情况。
这个女人的人品不错的。做工作仔细认真,从来不偷懒儿,每次划分工作,不挑不拣,让做什么都兢兢业业的做。每次她划分包干的区域都是考评最干净的,投诉也是最少的。
在单位不争不抢的——唯一的一点特殊性就是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平时调班的时候,总要找同事去求人换更方便的时间。
但她也从来不白换,答应和她换班的同事,平时工作里,她都会帮忙做一些。
吃穿都很简朴,每天就骑个自行车来回,寒暑天都一样。
从没见她穿戴过什么首饰装饰。
跟同事关系处的也不错。
不错是那种,处的不好不坏,大家都她人不错。但是她却从来不会往人堆里凑,也从来不跟人私下里八卦什么张家长李家短的事儿。
看得出,是一个本分的女人,而且是个过日子的。
侯长伟的心,热了,烫了。
最重要的一条……
欧秀华有俩孩子了。
侯长伟忽然觉得,这直接就把自己心里最大的心结给去掉了。
自己不能给女人孩子,所以不想害人家。到了欧秀华这儿,却似乎就不是问题了。
侯长伟对欧秀华的感官就很简单,俩字:喜欢。
不是那种居高临下带着施舍的心态:你坐过牢,你结过两次婚,你带着俩拖油瓶。
不是这种。
就是喜欢。
就是那种,上班的时候,偶尔能看到她几眼,莫名的心里就开心一些。
偶尔遇到了,点头打个招呼,听见欧秀华客客气气的喊自己一声“侯师傅”
——这听着怎么就这么顺耳呢?
再然后,侯长伟开始行动了。
老侯不会追女人,但至少也年轻过。别的不会,就会两条:
手脚勤快,嘴巴勤快。
平日里,每天都会找机会和欧秀华在单位多打几个照面,熟悉后,也偶尔能客客气气的说两句攀谈的闲话了。
嘴巴上,也可以客气的多讲几句关心同事的话,过问一些不太敏感的对方的家庭生活上的闲事儿。
行动上么,也就是遇到了,帮忙提个东西,拿个重物。
再然后,就是下班的时候故意遇到了,就“顺路”开车捎上对方一段儿。
再后来,就听说,欧秀华家里出事儿了。
据说,是她的大儿子出事儿了。
具体什么事儿,不清楚。单位里也没人清楚,就是听说。
欧秀华那段时间状态非常不好,请假过好多次。后来来上班的时候,也憔悴了很多,每天都红着眼睛,话也少了,就是闷头干活儿。
老侯遇到了,有时候就会帮忙搭把手什么的,帮忙跑个腿什么的。
冬天的时候,自己运劳保物品的时候,给她私下多塞两副手套。
夏天的时候,看见她工作的时候,过去丢下一瓶水就走。
休息吃饭的时候,也捧个饭盒凑过去,假装闲聊的坐在一起吃着,然后说自己胃疼,把从家里特意带来的一碗酱牛肉拨出去一小半到欧秀华的饭盒里。
诸如此类。
侯长伟觉得自己做的小心翼翼。
但欧秀华不傻。
她年轻时候貌美如花,真的是远近一枝花。
多少男人追过,示好过。
后来陈诺的爹跑掉后,家里一个女人带着个小孩子生活,也不是没有男人打过歪主意。
欧秀华抵挡过无数的苍蝇。
也见过无数的明里暗里的示好。
侯长伟自己以为的小心翼翼和掩饰的很好,在欧秀华的眼里,其实是一种老实人的质朴的笨拙。
一直以来都是装傻和故意推脱。
但直到有一天晚上,上晚班下班后,居然还能在单位门口“偶遇”侯长伟,并且侯长伟提出“顺路”送她搭车回家……
欧秀华觉得自己装傻都装不下去了。
自己那天上的是晚班,侯长伟一个单位的拉货的司机,上哪门子晚班哟?
其实是很感激的。
侯长伟是个好人,老实人,也是真真诚诚的接近自己,满怀真心的帮助自己,那种小心,忐忑,质朴,和真挚……
很难得。
但欧秀华不想。
不是看不上侯长伟,而是,自己没那份心思。
只想着,儿子出事儿了,自己余生,就把剩下的女儿拉扯大了,就是这辈子最大的心愿的。
别的事儿,不想了。
也不敢了。
·
侯长伟在小店里买了包红塔山,扭头出来之前,看见货架上的果粒橙,就拿了一瓶一起付了钱。
走回来拉车门上来,直接就把果粒橙塞到了欧秀华的手里。
“给,你们女人都喜欢喝这些甜的。”
欧秀华愣了一下,慌忙往外推:“不用不用……”
“买都买了,你不喜欢喝,一会儿给你家小叶子喝。”
说着,侯长伟顺手就把瓶盖给拧开了:“开瓶了,退不掉的。”
欧秀华抿了抿嘴,心中却打定主意,今天接完了孩子,到家后,要把侯长伟叫住,跟他好好谈谈。
·
一年级的小学生放学,排着队到校门口的。
然后孩子们一哄而散,奔向校门外。
陈小叶没跑,背着个书包晃晃悠悠的慢慢走着——这走路的姿势,一看就知道是跟谁学出来的。
今天放学有车坐,不用坐母亲的自行车后座。
然后居然还有一瓶果粒橙喝。
陈小叶有点开心的看着侯长伟。
“谢谢侯叔叔。”
因为不是第一次见,所以小叶子很热情,没认生。
一路上,侯长伟把车开的特别稳当,比上班拉货的时候都用心。
就听见车里,小叶子一路叽叽喳喳说笑着,表功一样的等不及的翻出自己的饭盒,像欧秀华展示自己今天把肉吃光了的功绩,还有把饭盒洗刷的很干净的伟业。
又说起同学里的趣事儿。
小孩子说的这些事情,其实在成年人看来都是很无聊很无趣的。
但侯长伟就听的津津有味。
就乐意听!特别乐意。
车里的女人认真的问着孩子学校里的事,孩子表功炫耀一般的说笑着。
汽车开过一个个路口……
侯长伟忽然心里就生出一个念头:
这往后啊,要天天都是这种日子,就很好了。
忽然听陈小叶说到什么同学去动物园的事儿,侯长伟双手握着方向盘,就立刻笑道:“小叶子啊,回头侯叔叔也带你去动物园看长颈鹿,好不好?”
小孩子没什么心思的,当下就雀跃道:“好啊!!”
欧秀华立刻拉下脸:“别胡说小叶子,侯叔叔要上班的,哪有时间……”
“没事,小叶子,咱们啊,礼拜天去,礼拜天叔叔不上班的。”侯长伟笑着截断了欧秀华的话。
就这么一路开到了陈家所在的小区门口。
让侯长伟惊喜的是,这次自己依照以往的惯例,就到了小区门口,等着娘儿俩下车就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欧秀华却叫住了自己。
“侯师傅,没急事的话,上楼喝杯水吧。”
“啊?”侯长伟心中一颤,顿时被一股惊喜冲昏了头了:“喝,喝水?”
“其实想留你吃顿饭的,你开车送我接孩子都三次了,我请你吃顿饭感谢一下。还有平时在单位,你也很照顾……”
欧秀华说到这里,深吸了口气:“不知道你方便不方便,如果你今晚回家去还有事儿的话,改天也……”
“方便!”老侯顿时就直接把车熄火了!
那能不方便么?
那能有什么不方便的?
回家?回家能有什么事儿?
啊对了,老何他们晚上约自己打牌来着,都说好了……
不去了!
牌有什么好打的!
大概是反应太过兴奋,倒是把欧秀华闹的有点脸色泛红,老侯赶紧一拍脑袋:“你等一下,我找个地方把车停好了,等下,很快,很快啊!”
停好了车,三人往小区里走,一路上楼的时候,欧秀华和老侯两人都还各怀心思。
老侯同志心里都快开了花了。
可走到五楼的时候,欧秀华忽然愣住了。
家里的房门,开着。
眼看欧秀华站住了,侯长伟这才反应过来,看着大开的房门:“你家里……有人在家?”
“没人在家的啊……”欧秀华忽然有点语无伦次。
侯长伟却立刻做出了反应,一把就把欧秀华拉扯到了自己的身后,用自己不伟岸的身板拦在了前面,顺手就把放在家门口的簸箕的木头把子给抽了出来,捏在手里。
“你们别进去!先等等,别是进贼了……小欧,你带着叶子先往后楼下退退,不行就叫人!”
说着,侯长伟提着棍子就往屋门口探脑袋。
欧秀华却这个时候终于做出了反应了。
她低呼了一声,忽然神色就变得无比激动起来,兹溜一下,就从侯长伟身边窜了进去。
·
陈家屋子里,厨房门口的餐桌旁,陈诺坐在那儿。
厚厚的防寒服已经被他脱掉了直接扔在了地上,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是有点脏。
鞋子也没脱,大大的雪地靴,在地面上留下了好几个脚印子。
此刻的陈小狗,正抱着一包撕开的方便面,用力啃着!
而且,看着旁边地上的垃圾袋,这已经不是他啃的第一包了。
欧秀华冲进哎看见这个场面,忽然身子就仿佛中了定身法一样僵住了。
反应过来的老侯已经举着棍子冲到了欧秀华的身边,瞪眼看着饭桌旁正在啃着方便面干嚼的年轻人,也愣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一声尖叫。
“哥!!!”
小叶子已经一阵风的冲了上去,一头就扎进了陈诺的怀里去了。
噗通,欧秀华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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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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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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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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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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