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动荡,年幼的孩子经历战乱之苦,她会自立,也会对身边的人依赖。
亲母早早故去,面对温柔呵护待她的继母,小小女孩很难不产生好感。
将心比心,秦鸾与兰姨感情深厚,亦是这个缘由。
兰姨是母亲的旧友,住得很近;而继母之于长公主,是日夜相见,起居一起。
这份亲情,颜氏演了近二十年。
是颜氏辜负了长公主和先太子。
“皇兄的死,父皇心里有疑惑,若不然,他不会几次问林宣。”长公主道。
林宣至始至终没有松口。
并非不信任先帝,而是,谁都没有选择。
皇位要传承,赵隶会登基,先帝的身体状况无法与颜氏母子争一个高下,太子妃腹中胎儿不知性别,宗族里抱一年幼孩子在当时不是良策……
内部一旦动荡,大周就乱了。
而要保住赵临的遗腹子,要给将来创造更多的可能,他必须让赵隶信他。
林宣坚持称赵临之死是意外,说太子交代他要对大周尽心尽责、要辅佐年轻的赵隶,他信誓旦旦,终是让赵隶放了心。
在庆元的前八年,林宣始终把兵权握在了手里。
长公主亦是如此。
她与颜氏诉说父兄离世的伤心,绝口不提怀疑。
在之后的几年里,她以“父皇驾崩,我不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公主了”、“长公主与公主,行事要有不同”一类的理由,渐渐与前朝后宫保持距离,亦不再提瑰卫。
她也在让皇太后和皇上对她放心。
“皇嫂的死对嫂嫂打击很大,她早产生下了你,”长公主看着林繁,道,“我把你抱回来,交给林宣,他将你以儿子的身份长大。”
林繁的手指紧紧扣着掌心,问:“那我母亲,还在世吗?她是什么样的人?”
“嫂嫂她……”长公主开口,却没有往下说。
短短时间里,她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太子妃,那是一个能让她说上三天三夜、而不是几个词语就能概括的女子。
“她叫房毓,宛城房家的孤女。”林芷代替长公主开口,说了些最简单的。
宛城在战火中被付之一炬,城中百姓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母亲托孤,把房毓交给丫鬟,求她带孩子去投奔自己的妹妹。
“她的妹妹就是窦嫣。”
这个名字,秦鸾不知道,林繁却很熟悉。
“外祖母?”林繁低声问。
林芷点了点头。
窦嫣嫁到了程家。
这程家,与现在的程皇后出身的程家本是同宗,只是早出了五服。
程皇后一脉以书香传世,另一脉则出了许多武将,在乱世之中求各种生机。
窦嫣有一女,名唤程窍,正是林繁的母亲。
他的生母与养母,是自幼一块长大的表姐妹。
林繁想,这也是母亲心甘情愿、送走十月怀胎的女儿的一个原因。
林芷继续说着:“阿毓逃难时,背上挨过一刀,侥幸活下来,却不能跟我们一样习武了。”
瑰卫尚武,程窍很积极,却也没有忽略了不能参与的表姐。
房毓读史读兵,精通算法,理得一手好账,是瑰卫的大总管。
赵瑰有领兵出战的时候,房毓就坐镇后方,调度粮草,协调瑰卫与其他战力的配合。
“她很出色,”长公主笑了笑,很涩,“我当时只把你带回京城,她却是失踪了,我和林宣都不能大张旗鼓地找她,我也说不好她是不是还活着……”
林繁垂着眼帘。
他做好了生母故去的准备,但生死不明这样的状况,还是让他揪心不已。
秦鸾看了眼林繁,问道:“先太子与太子妃,有留下什么旧物吗?”
故人不在了,若有些遗物,也是种慰藉。琇書網
就像她自己,幼时就爱抱着母亲的衣裳歇觉,谁拿都不给。
平阳长公主起身,没有叫人进来帮忙,她自己进了内室,等了一会儿,才又回来。
秦鸾看到,她的手中多了一把木枪。
那木枪很短,在成年人手中,就是个玩具。
“这是皇兄亲手做的,”长公主把木枪递向林繁,“是他给你做的。”
林繁怔怔看着木枪,缓缓接了过来。
在知道妻子怀孕后,赵临高兴极了,花了一个下午劈木头,打磨了枪柄。
赵瑰笑话他:“这就知道是个儿子了?”
赵临直乐:“你这个女儿家,不也天天舞刀弄枪?操练枪法而已,还分儿子女儿?”
一句话,把赵瑰给堵了。
赵瑰不死心,还想逗哥哥,全程关注他做木枪的过程。
然后,她看到赵临从自己那锃亮的银枪的红缨上解下来一小簇,系在了木枪上。
“怎么给小孩子用染过血的东西?”赵瑰问。
赵临满不在乎:“谁不染血?迟早都要见识到的,我的孩子,不用怕,也不会怕!”
那么豪气万丈,又那么信心满满。
林繁听着木枪的故事,目光沉沉,凝在那簇红缨上。
它被长公主收藏了二十年,早不似从前一般鲜艳。
林繁伸手,用手指将它捧起。
轻飘飘,毫无分量。
可他心里觉得沉。
像是,他那位骁勇善战的父亲,隔着长长的时光,把这簇红缨交到了他的手上。
生父之于他,依旧无比陌生。
但是,在这一刻,林繁想,他似乎是,离他近了一步。
平阳长公主看着林繁,没有打搅他的沉思。
直到林繁重新抬起头来,长公主才道:“我把我知道的事都告诉你了,永宁侯亦是全盘托付,现在,直到了所有答案的你,想要做什么?
不用立刻回答,这事儿三言两语说不明白,你回去后好好睡一觉,慢慢想。
想清楚了,就来告诉我。
无论是什么答案,我都接受,因为你是皇兄的儿子。
我以前那么随心所欲,父皇与皇兄都没有硬拧过我的性子,没有告诉我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也不会以此来拧你。
只要你自己想好了,我都支持。”
林繁握紧了手中木枪,郑重与长公主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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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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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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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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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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