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塔塔儿部,是在尼伦蒙古崛起之前,就活跃在漠南漠北的蒙古部落。其下秃秃黑里兀惕塔塔儿、阿勒赤塔塔儿、察罕塔塔儿等部皆有强兵。中原人日常把草原民族蔑称为“鞑子”,这个“鞑”,有说便从“塔塔儿”而来,可见塔塔儿部本来强盛异常。
在成吉思汗的四世祖先合不勒汗的时候,塔塔儿部就与尼伦蒙古各部结怨,双方彼此攻杀抢掠不断。到成吉思汗曾祖父俺巴汗时期,塔塔儿部设计捉住了俺巴孩并将其送给金国,金朝将俺巴孩钉到木驴上处死。之后,塔塔儿部又毒害了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
大金承安年间,塔塔儿部的势力达到极盛,一度出兵滋扰金国。当时金国国力尚在强盛,遂以丞相完颜襄率领重兵讨伐。塔塔儿部不敌金军,大败溃逃,又遭成吉思汗和脱里汗联军攻击,从此灭亡。
因为塔塔儿部在草原潜力深厚,成吉思汗一方面纳塔塔儿部的姐妹也遂、也速干为嫔妃,示以优容宽厚;另一方面则秘密吩咐部下,将塔塔儿部的男子尽数斩杀,妇幼各分为奴婢,来个断草除根。
不料这个命令被别勒古台不慎泄露,导致塔塔儿部继续顽抗,战事绵延许久,蒙古本族死伤惨重。
甚至成吉思汗的注意力转向乃蛮部和克烈部,还有自己的盟兄札木合以后,在草原东部对塔塔儿部的持续绞杀仍不休止。大批塔塔儿人不得不逃离草原,投靠金国。金国所谓乣军里头,就有许多塔塔儿人。
待到成吉思汗发动西征,蒙古本部对草原的控制稍显削弱,不少到处流窜的塔塔儿部落才得到一点喘息的机会。有些规模较大的残部,一度从松漠折返,敢于和蒙古人争夺牧场,零散残部的活动区域也有所扩张。
看这些人在榷场内游走自如,扑腾在湖沼泥浆里连点声响都没发出,肯定是熟门熟路了,才能做到这样的偷袭。很显然,此前商贾们防备的,正是彼辈。
但是看这些人的模样,又不像是经常从汉商手里攫取好处的。
中原的物产之丰富,本来就超越草原数十倍。这几年因为南朝的物资不断流入,大周国的元气每日里都在急速恢复,中原和草原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盐、铁、牲畜之类落在官府手里的垄断利润且不去说,一個家财寻常的商贾,只要够胆量往漠南山后走一趟,赚取数倍的利润易如反掌。
相对的,因为汉人常用的铁器、瓷器、布匹、绸缎,哪一样都远远胜过草原上的同类产出,如果这些人经常劫掠汉儿,那么一定会有形迹显露。
至少身上会穿几件布袍,怎也不至于裹着毛皮形同野兽吧?
至少箭筒里装着的,不该是骨箭吧?
如果接连抢掠汉商之后,还穷成这副模样,他们得蠢到什么程度?
拿着一个落单的商贾,去勒索些好处,很难么?随便捞一点,都够他们过好一阵子舒坦日子了吧?
“除非……”吕枢的脸色有点难看了。
“除非这群塔塔儿人就是最蠢的那一种!也里牙思存心留着他们活动在狗泺周边,是用他们来威吓来到榷场的汉商,以此确保汉商不敢游走外间,泄露他与我们大做生意的机密!这些人就只是杀人的刀!”
“也里牙思这老小子,不是好东西!”阿多恨恨地道。
“这厮能背着黄金家族和我们做生意,本来就不是好东西!养一群塔塔儿人又怎么了?”吕枢叫道:“现在重要的是这个吗!”
“最重要的是什么?”
吕枢噼噼啪啪拍打身上,又翻出了袖子内袋:“我随身带着的钱财、金珠,已经都被掳走了,你身上呢?”
“我没有财物随身,最值钱的就是你那柄剑……已经被掳走了。连我身上厚实点的衣服也被拿走了啊。”
“钱财都被掳走,你猜,他们留着我俩的性命做甚?”
两人都熟悉这些草原部落的风俗,当下只愣了一瞬间,再度齐声道:“明日是初七,是红喜鹊飞起的日子。他们是要留着我们,做明天射猎的猎物!”琇書蛧
想到这里,两人俱都出了冷汗。
此前两人被痛打擒捉,虽不知会有什么下场,却都能撑着自家胆色。皆因从战乱年代长成的年轻人,性格里都大都有些混不吝的成分,种种危险的场合见得多了,总不见得屁滚尿流给他人看。
但不怕死,却不代表想死。先前猝不及防倒也罢了,这会儿预料到了危险,两人决不甘心等死。
当下两人再不多言,把剩下的土薯吃了,各自仰面睡下。
塔塔儿人围着篝火的闹腾,并没维持很久。或许,他们毕竟阖族都是成吉思汗的死敌,习惯了潜藏声息吧。夜幕刚刚降临,众人便四散回自己的帐篷,没过多久,各处都有鼾声响起。
月上中天时分,月光洒落,可见帐篷箭没人说话或走动了,只有持着鸡心铁挝的兀剌赤们,在营地内外往来巡视。他们偶尔走近吕枢和阿多所在的马棚,马匹先自咴咴叫着,待到走近,只见两人躺在茅草堆里,好像都睡熟了。
兀剌赤走远些,两人又慢慢起身,藉着茅草堆的掩护,不断挖掘马厩边缘一块有朽烂痕迹的木板。
砂土坚硬,两人又无合用的工具在手,很快就十指带血,指甲迸裂。
按照蒙古人本来的习俗,压根就不用马厩。马匹皆以四五百匹为群队,环列于营地外围风餐露宿。这些年来,因为和东北内地的部族和中原往来渐多,马匹的价值愈来愈高,所以很多小部落开始学着建造马厩,以养护比较娇贵的小马或者怀孕的母马。
不过他们的技术粗糙,又逐水草而居,不会在这上头花费太多的精力,木板夯进地面不深。吕枢和阿多忙活了大半个时辰,整块木板微微摇晃。
吕枢脱下袍服,捆扎住整块木板,然后躺倒在地用力猛蹬。三五下之后,木板咔嚓断裂,因为有衣袍裹着,声响并不刺耳,乍一看也分辨不出断裂所在。
两人并不轻举妄动,折返回茅草堆,继续作熟睡之态。待到兀剌赤又一次巡视经过,两人才双手护住头脸,向木板断裂处猛然冲撞。
咔嚓连响声中,两人撞出马厩,在地面连连翻滚。顾不得浑身疼痛,两人一跃而起,狂奔到不远处马群休息的草场。
这些马匹都无鞍鞯,换了常人根本无法驱策,但吕枢和阿多两人北疆出身的底子还在,各自抱紧了一匹壮硕大马的脖颈,翻身跳了上去,催马就走!
两人全力催马,几乎眨眼间就奔出去很远。
直到里许开外,才传来兀剌赤们恼怒的呼喝。
吕叔回头看一眼,隐约见各处营地都有人影晃动,还有此起彼伏的狗叫。
下个瞬间,那个呼喝得最响的兀剌赤长声惨叫,显然是被首领杀了。而犬吠愈发激烈,马蹄声开始轰鸣。
塔塔尔人追出来了。吕枢听到了鸣镝声响,他抱着马脖子,把身体尽量贴紧马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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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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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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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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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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