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阶梯的他们终于告别了踩在水中的古怪感觉。
那种啪嗒啪嗒的声音就快要把他们逼疯了。
周太福甩了甩鞋子上的水,凝视四周,嗓音不由自主的压低,“这里太大了,要想全搜一遍,恐怕来不及。”Χiυmъ.cοΜ
“先试着搜,要是什么都没找到再说,”余雯的本意也是不希望分开。
站在他们的位置向四周望去,黑暗几乎将这里全部吞噬,一切都笼罩在朦朦胧胧中。
两人从最左边开始。
那里摆着一堆堆的器材,应该是彩排时用的,来回搬也麻烦,索性也就留在了这里。
一想到再有不到30个小时,他们就要在午夜来到这里,参与第三次彩排,两人手上的动作加快了许多。
简单的搜索过后,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
两人继续向里走,好在除了余雯手中的手机可以照明,周太福还从冯兰那里借来了一个微型手电筒。
是冯兰从钥匙扣上解下来的。
光亮不强,只能辐射很近的一点距离,但聊胜于无。
周太福小心翼翼的挪动着脚步,地上铺设着许多电线,五颜六色的,乍一看去就像是盘丝洞里蜘蛛精所结的网。
他尽力将脚步抬高,避免绊在线上。
10分钟过去了,两人仅仅搜索了很小范围内的一块,按照这个速度,他们绝对来不及在天黑前撤走。
“不行,”周太福挺直腰,“我们散开一些,这样范围也能大一些。”
余雯看模样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点头回道:“那你多加小心,遇到情况就叫我,还有,”她认真说:“这里障碍物太多,有些能挡住视野,遇到这样的地方多留心。”
周太福点头,“好,我们距离保持在10米之内。”
就在周太福准备转身到另一面搜索的时候,余雯忽然对着门的方向喊了一声:“冯小姐!”
半晌后......
“余小姐,”门口传来冯兰的回应,可从声音来看,冯兰明显是怕极了,“拜托你们......你们快一些,这里好黑啊。”
听到冯兰的回话,余雯才放心一些,她对周太福比了个手势,后者就离开了。
到了另一侧搜索。
可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着差距,二人在与时间赛跑,慢慢的,竟然古怪的忽视了彼此间的距离,导致二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诡异而莫名的氛围逐渐侵蚀着他们,他们越来越急躁,动作也暴躁了许多。
周太福撸起袖子,搬开了一个看起来或许有问题的柜子,但最终的结果表明,他想多了。
柜子里异常干净,什么都没有。
柜子下面的缝隙中也是。
“嘎吱——”
一阵突兀响起的摩擦声引起了气喘吁吁的周太福的注意,他扭头看向四周,除了另一侧余雯的手机光亮在不停闪动外,并没有什么异常。
“什么声音?”他皱了皱眉。
“嘎吱——”
就仿佛在与他捉迷藏一样,他刚弯下腰,就又听到了一声。
这下令他几乎毛骨悚然起来。
并不是老旧门轴被推动所发出的刺耳摩擦声,这是绳子所发出的,像是下一秒就会因为难堪重负而绷断。
作为前佣兵,暗杀也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
他曾经亲手用绳子勒死了一名背叛者,当时那人在垂死挣扎时,绳子就发出了这种声音。
他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对着余雯的方向,用颇大的声音问道:“你听没听到什么声音?”
那边的灯光晃了晃,随后余雯的声音传来,“没有。”
她的声音很平静,周太福不禁长吐了口气。
“你留点心,”他向四周张望着,同时提醒同伴。
这里比之前更黑了,原本还能看出轮廓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个个漆黑的影子。
周太福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烟是他在清晨买豆浆的时候顺手带的。
他对烟草并不成瘾,而是有种说不出的执着。
源于东南亚密林中肆虐的蚊虫。
那里的老兵抽自己卷的烟草,里面加了研碎的一种植物叶子。
抽一口十分提神,一天一夜不合眼也不会累。
他曾经问过老兵,那种植物的名字,但老命抿着焦黄色的烂牙,笑着告诉他,那在他们当地叫桑汲汲。
还有一个名字,叫死人草。
这草很怪,是在填埋大量尸体的烂泥地中长出来的,而且只长在埋藏新鲜尸体的地方。
老兵用布满老茧的手抓着他的胳膊说,他曾亲眼看见,这草,是从死人胳膊里钻出来的。
当时的周太福一个激灵。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后一点点从血肉中抽离养分,最后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红血红的。
隔着很远就能望见。
“那是人的血肉在里面哩,”老兵收敛起笑容,盘起穿着草鞋的泥腿,盯着远方。
眼神中藏着周太福看不懂的东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烟烟枪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砾,“听我一句劝,走吧,趁着还能走,离开这里,随便去哪里都好,永远也别回来。”
“可......我的佣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说,仿佛是不忍心打断老兵的思绪,他半哄骗半安慰说:“我干完这一票就收手,回家结婚,过安稳日子去。”
老兵也仿佛看出了他的搪塞,叹了一口气后,也就不再说话了。
粗糙的自制烟卷哔哩啪啦的在指间燃着,烧出的火焰艳的似血,抽上一口,整个鼻腔里都是鲜血的甜腥味道。
老兵一根烟抽完,拍拍屁股,招呼也不打就走了,背着那杆护木都断了不知几回的阿卡47步枪。
他的裤子脏的看不出颜色,一端裤脚挽起,另一端直接淌在脚下,踩在泥水里,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
就在周太福也准备起身离开时,他用余光不经意发现,老兵盘坐的位置下有一块石头。
不,他仔细看了看,那不是普通的石头。
那是一块碑。
碑上还刻有当地字符的碑文。
不知经过了多少岁月的磨砺,碑文风蚀的厉害。
他对当地文字比较生疏,只能眯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手中......染血者......不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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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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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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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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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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