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汗阿玛,臣儿的阿玛,早就备好了嫁妆,单单是压箱银就足有五十万两银子。”
隆科多是远近闻名的大贪官,玉柱也没啥好隐瞒的。
老四也知道隆科多是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但是,皇位还没有到手,暂时也还需要隐忍。
康熙挑眉一笑,说:“咱们老十八倒是不缺银子花了呀。”
玉柱却说:“汗阿玛,家里的银子再多,也不可能全给了我妹妹呀。”
康熙哈哈大笑起来,指着玉柱的鼻子,骂道:“小混蛋,你阿玛重男轻女,别以为我不知道。”
“嗯,朕已经发了旨意,命隆科多回来接赐婚的正式旨意,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康熙这么一说,玉柱倒是记起来了。
赐婚皇子的正式旨意,必须要隆科多在午门前跪接。
就算玉柱是玉烟的亲哥哥,在隆科多活着的时候,他也无法代劳。
父死之后,才轮到长兄如父。
“老十八的贝子府,还需要添啥建啥,你只管提。等正式成婚了,朕就不能再往外掏银子了呀。”
老四听了这话,觉得康熙的心都偏到了火星上。
唉,老十三都多大了?至今还住在狭小的阿哥所里呀。
玉柱和老十八对了個眼神,老十八赶紧陪着笑脸说:“汗阿玛,臣儿那里还缺个藏宝楼,专门供奉您赏的各种珍稀宝贝。”
“哈哈,你呀,也跟着玉柱学坏了,学坏了呀。”康熙想了想,说,“那就让内务府增建一座藏宝楼吧,赏你东珠一斗。唉,就这么多了,不许再要朕的好处了。”
“嗻。”老十八凭空多得一座藏宝楼,和一斗东珠,自然是满心欢喜了。
继续要东西,那就过了,属于是不知道好歹的范畴。
“玉柱,老十八成婚的时候,赏个贝勒,怎么样呀?”康熙随口问玉柱。
“汗阿玛,这就要问问十八弟的想法了。”玉柱才不傻呢,封贝勒,是人臣该多嘴巴的事情么?
老十八也是个猴儿精,他都封贝勒了,岂不是得罪死各位哥哥了么?
作为汉女庶妃的儿子,老十八很早就明白了,他和大位无缘。
既然和大位无缘,躺在贝子府里混日子,就已经很扎眼了,更何况是更高的贝勒呢?xǐυmь.℃òm
“汗阿玛,臣儿寸功未立,不宜封赏太过了。”老十八毫不含糊的表明了态度。
老四也觉得心里舒服多了,敏妃的儿子至今还是个无爵的空头阿哥,汉女的儿子却是贝勒了,说不过去呀。
照康熙的本心,其实是想晋封老十八为贝勒的。
但是,老十四也才是个贝子,这就有点扎眼的味道了。
尤其是,康熙在老十四和老四之间,一直举棋不定的情况下,对老十八封赏太过了,反而有可能害了老十八。
至于,老十四一直是个贝子,这主要是大清的祖制约束的。
亲哥哥老四已经是亲王了,亲弟弟老十四不管是封贝勒,还是封郡王,都非常容易让人联想起多尔衮的一大家子,或者是代善的一大家子。
老佟家的一门三公,看似极为荣耀,实际上,佟国维还能活几年?鄂伦岱的一等公,也是袭自佟国纲的。
因功封公的佟家人,也就是玉柱了。
玉柱屡立战功,多次帮着康熙摆平了老八他们的疯狂进攻,又先后两次救了驾,难道不该重赏么?
几个人正在说轻松的事情,前方却传来了不好的消息,老十四轻敌冒进,竟然被准噶尔人包围了。
玉柱得知消息后,倒没有感觉到惊讶。
自古以来的用兵,除非是装备和战术具有碾压式的代差,未交战之前,谁都不敢言胜。
老十四确实是个难得的军事天才。
但是,军事天才也是需要磨练的。
想当年,老大跟着裕亲王福全,去打准噶尔人,首战就吃了败仗。
但是,老大不思反省,竟然反咬了福全一口。从此,收获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实在是脑残如猪头啊。
康熙也是久经战阵的老皇帝了,他得知了败讯后,并没有丝毫的慌张。
“传朕旨意,调丰台大营来热河护驾。”
“嗻。”
“衡臣,拟旨,拜玉柱为镇北大将军,节制古北口以北诸军,赐‘白虹刀’,以斩不法。”康熙话音未落,老四赶紧跪下了,颤声道,“汗阿玛,白虹刀乃是御用之物,岂可赐于人臣?”
不夸张的说,和白虹刀相比,所谓的遏必隆刀,就不算个啥了。
白虹刀,才是真正的大清镇国神刀,此刀的前一位主人,其实是豫亲王多铎。
多铎薨后,此刀就被供奉于太庙之中,除了皇帝本人之外,再无他人见过。
玉柱还很年轻,根本不知道白虹刀的来历。
老四是皇帝的亲儿子,常年生活于宫中,他才知道一点内幕。
玉柱听明白了老四的解释后,赶紧跪下了,叩首道:“臣儿不敢奉诏。”
“用兵塞外,连兵权都无法集中,未战已经先败了。”康熙这一辈子打了多少场仗,他自己都快数不清楚了。
“你们不必多言,朕意已决。”康熙想了想,又补充说,“命火器营受玉柱的节制,一起北上。”
在场的三个人,都非常了解老皇帝的脾气。
既然老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而且,老皇帝还在病中,大家就都不敢再争了。
军情异常紧急,不容稍有拖沓。
丰台大营的八旗精锐,只花了三天的时间,就赶到了热河行宫。
出征这天,老四代替老皇帝,在宫门前饯行。
行宫前的广场上,荷枪实弹的新军将士们,以及火器营的八旗兵们,一起列队肃立。
“奉上谕,特赐玉柱‘白虹刀’,二品及以下武臣,皆可先斩后奏,钦此。”老四当众大声念了皇帝的诏书。
全身甲胄的玉柱,单膝跪地,高高的举起了双手,从老四的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白虹刀”。
老十四毕竟是未来可能的储君人选,康熙表面不急,心里还是异常之关心的。
所以,玉柱的军粮和辎重到位后,当即就出了兵。
老十四被围,是策棱命人禀报回来的。
策棱算是康熙养大的女婿,自然也是信得过的。
所谓喀尔喀蒙古,是哪个旮沓,现代人大多是一头的雾水。
但是,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只要读过近代史的,不知道的,就应该是少数了吧?
大清彻底击败了准噶尔汗国后,喀尔喀蒙古地区,就变成了乌里雅苏台将军的辖区。
只是,据策楞的战报,老十四被包围的地点,却是在镇远城(哈密)以北的图古里克附近。
不管是康熙,还是玉柱一看这个地方,啥不明白呀?
必是老十四贪功冒进,才中了准噶尔人的埋伏。
从军事地形上而言,清军要想攻打准噶尔汗国,哈密乃是战略性的节点,必须取之。
老十四还是有眼光的,只可惜,第一次领兵上阵,太过于急躁了。
目前,玉柱名为镇北大将军,他手头的兵马,也就是四千新军和四千火器营,共计八千余人。
比较有优势的是,玉柱的手上,史无前例的掌握了近两百门子母火炮。
大草原上行军,其实是没路的。
康熙担心玉柱吃亏,抽调了三十名熟悉地形的向导,在大军的前边领路。
此前,玉柱已经和准军交过战了,他自然很清楚,准军的火器还是很厉害的。
其中,从罗刹国和更西边,传入的火炮、火绳枪,数量多得惊人。
在大草原上行军,新军战士们可以乘坐大马车赶路,倒是极大的节省了体力。
玉柱呢,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
在热河准备军粮的时候,玉柱派兵,把热河上营的布匹、茶砖、绸缎等草原上的硬通货,一扫而空,全部都装到了蒙古大车上。
大军每过一个部落,玉柱就用镇北大将军的身份进行威压,外加茶砖等物的贿赂,从蒙古的王公贝勒手里,换取了一定程度的兵力支持。
每个部落,并不需要出兵太多,五到十人皆可,最多不超过三十人。
这种程度的盘剥,对于蒙古王公贝勒们来说,简直不值一提。
再多,玉柱还不要了呢。
结果,一路走,一路收人,到了和策楞汇合的时候,玉柱手上掌握的蒙古骑兵,已经多达五千人了。
这五千骑兵,属于是没有军饷,还自带牛羊的抢劫军团。
因为,腹黑的玉柱答应过他们,所有战胜品,谁抢到的,就是谁的。
玉柱和策棱汇合的地点,胡图斯山口以北。
之所以在这里汇合,主要是受地形的影响了。
大清要想进入准军的地盘,由东向西进攻,则必经星星峡。由北向南,则必经胡图斯山口。
绕?
绕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雄奇的天山山脉,把那边一分为二。
不走山口,物资根本过不去。
老十四打进去了,那是准噶尔故意设的圈套,使的诱敌深入之计。
玉柱骑在马上,立于胡图斯山口的山脚下,手里举着单筒望远镜,观察了良久,心里已经有了数。
山口的地形,太过显要了,攻山战的伤亡不会小。
不过,一旦突破了胡图斯山口,嘿嘿,准噶尔汗国的北部就成了玉柱的盘中餐了。
策棱凑到玉柱的马旁,小声问:“大将军,您真的允许那些蒙古蛮子们,大肆抢劫?”
玉柱哑然一笑,反问策棱:“你说呢?”
策棱竖起大拇指说:“您说的那种三光政策,末将以为,大大的高明也。敌我对阵,打赢才是爷爷,打输的就该被鱼肉。”
嘿,这小子,妥妥的丛林法则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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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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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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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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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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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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