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纪严岐的母亲郭羽湘让他对女人这种生物很失望,甚至一度厌恶。他初中时曾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与别的男人在一起,后来还和这个男人私奔了。而他的父亲也与自己的秘书有了一个私生女,这样支离破碎的家庭让纪严岐无法相信爱情是美好的。
在初二的时候,叛逆的纪严岐整天不上学,和一群小混混整天厮混在一起,他的父亲气极,想要将他送进青少年劳改所,乡下的爷爷奶奶听说后将他接了过去照顾,那一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被照顾被需要被疼爱被牵挂,是纪严岐第一次体会到亲情。再坚硬的少年,也渴望温柔的被爱。
初到农村生活时,13岁的纪严岐像大多数问题少年一样,性格孤僻,阴郁,易燥易怒,浑身像是一个带刺的刺猬,身边亦没有朋友,他常常逃学去学校后面的小桥上坐着,常常一坐就是一下午,直到爷爷骑着车子来喊他回家吃饭。
奶奶会提前做好简单的饭菜,等他回来掀开冒着热气的饭菜,三个人再一起慢慢吃饭,简单聊着村里的家长里短,田里今年的收成,门前菜园里的采摘......爷爷奶奶从来不责怪他为什么不好好上学,只让他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多亲热同学一些。大概老人也知道这个孩子心里是痛苦的委屈的,有那样的爸爸妈妈孩子怎么会快乐呢。只是善良的老人不懂得如何安慰自己的孙子,只想把他养的壮一些,可以经得起风雨。
爷爷家还有一条养了五六年的老黄狗阿黄,总是蔫蔫地跟着他去河边钓鱼,有时天气炎热,纪严岐会一头扎进河里,痛痛快快地洗个澡,起初阿黄以为他不小心溺水了,着急地在岸上叫了几声便一下子扑进了河里,游到纪严岐身边使劲顶他,企图把他顶到岸边去。当时纪严岐也被这狗惊到了,不禁在心里喟叹:狗比人忠诚,狗也比人感情纯粹啊。纪严岐抱着阿黄游到岸边,告诉它自己没事,阿黄叫了几声似乎在责怪他这样下去太危险。后来再下河,纪严岐只在岸边浅游,有时游得时间久了,阿黄便大声叫着催促他赶快上岸。
小桥流水,黄昏夕阳,一人一狗,等待的老人,冒着热气的饭菜,这一年,这一幕幕,是镌刻在纪严岐脑子里最快乐的少年时光,也让他渐渐学会接受别人,融入学校和农村的生活。
这次在春市搞“互联网+”助力乡村振兴的活动,纪严岐不是为了作秀,他是真的想帮帮那里的农村人,或许是那片土地曾带给他真正的快乐。那种来自亲人邻里真切关爱的快乐。农人的质朴互帮互助勤劳善良,也让他对人性有了新的感知。
等到了初三,纪严岐又被接回了桐城,父亲美其名曰为了他的学习上一个好高中。城市的孩子大多是早熟的,高中时候,别的男孩子渐渐对异性好奇的时候,纪严岐却是厌恶的。一想到自己的母亲和父亲,连带着纪严岐青春懵懂的性感知和对异性的探知欲都抹上了凉薄之色。直到他快大学毕业那一年,收到寒尹霏的一封封情书,在母亲发病的日子里他在深夜拿出来读,竟有些被治愈的温暖,也对这个女孩子开始起了好奇心。便叫大学好友林峰调查了一下她。
隔了两天,林峰吹着口哨揶揄地递给他一张照片:那,就是她,寒尹霏,大三,中文系的才女,你的春天来了啊,好好把握吧,老纯男!林峰在说最后三个字时还故意加重了语调。
大学里曾有许多女孩子主动靠近纪严岐,他都冷言冷语的拒绝,甚至曾被舍友怀疑是不是喜欢男人,大四了还是个纯男,这让纪严岐也有些难为情,只不过他是真的不喜欢那些女生,更不相信女人的感情。林峰曾提醒他:再这样下去你那功能怕是要消失了......
不过让纪严岐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寒尹霏居然无父无母,跟着舅舅一家生活,纪严岐望着手中女孩那咧嘴笑得灿烂的照片,不免心生狐疑,是没心没肺还是擅长假装的女人?不过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寒尹霏的照片放在了一个相框的后面。
纪严岐很喜欢寒尹霏给他写的那些情书,在纪严岐最难熬的那一段日子,寒尹霏写给他的那些肉麻的文字常常让他产生幻觉,仿佛自己也是被别人深爱着的,这让他濒死的心一点一点地找回了人间的路,当然这些心思,纪严岐是永远不会对寒尹霏说的。人就是这么矛盾,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男人却喜欢女人给他写情书。Χiυmъ.cοΜ
临近毕业时,寒尹霏又给他写了一封肉麻的情书送来,这次还是自己亲自送来的。
纪严岐大三时就一个人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公寓里,唐茜和当时大学的男朋友也租住在那里,一次偶然撞见才知晓的,她知道好友寒尹霏在一场迎新晚会上对这个学长一见钟情。林峰是校学生会主席,组织了那一次的迎新晚会,纪严岐禁不住林峰的软磨硬泡加威逼利诱,便在晚会了表演了一个打击架子鼓配合他们宿舍演唱的节目,那架子鼓打的一下一下敲进了寒尹霏的心里,当然还有现场无数女生的审美上。纪严岐生人勿近的冷厉气质和金属敲击乐的声音让那些女生彻底沸腾了,尖叫声此起彼伏。
“这个男人的手,干干净净,骨节分明,又细又长,我喜欢!”寒尹霏忍不住向旁边的好友唐茜嘀咕,唐茜知道她是个手控,白了她一眼,“这男人看着可不好相处,看看你的情敌们有多少吧......”
那时候的寒尹霏对感情是恣意的清白明朗的,心有猛虎,便细嗅男人。喜欢一个人便要告诉他,不喜欢一个人也要好好讲清楚。自从在唐茜那里得知他住在学校附近公寓后,便开始给纪严岐写信,寒尹霏觉得自己一无所长唯有用文字感动他了,每次都是把信放到纪严岐家信箱里或者托唐茜带过去。虽然他从未回信,但她知道他都带上楼看了,这就够了。
万万没想到,这次她去送信居然撞见了纪严岐,他打篮球刚回来,她惊慌地假装不认识地从他身边走过,白色的裙摆随风扫过他汗津津的小腿,男人有一瞬间的颤栗,低头喊了一句:寒尹霏。
“啊!你认识我啊?”寒尹霏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地问。
“嗯,从你给我写第一封信的时候,我就查过你。”
寒尹霏,“.......”
“那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吗?我很喜欢你。”夏风吹乱女孩额前的碎发,身体向前倾着等着他回答,亮晶晶的眼睛带着期待,好像农村的那片星空下最亮的两颗星。
纪严岐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眯了眯,没有回答她,取了女孩刚刚写的信,走到她跟前,突然起了一丝恶意:“你了解我吗,你就说喜欢我?”
寒尹霏,“可以一边了解,一边喜欢呀......”
纪严岐发现自己并不讨厌这个女孩,也许因为紧张,女孩额前沁出一层薄汗,没有浓妆艳抹,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纯纯的眼睛又带有一点魅惑。
“你敢和我上去吗?”纪严岐低头注视着女孩,修长的手指了指楼上,带着诱拐的意思。
纪严岐未等女孩回答径直上了楼,寒尹霏知道这是她唯一靠近他的机会了,惴惴不安地跟着也上了楼。
纪严岐,“来,给我读读你刚写的这封信吧!”
“什么,读信......”寒尹霏一时没反应过来,消化了一会儿他的话,嘀咕了一句:好吧,读就读。
这封肉麻的信(情书),就这样被寒尹霏轻轻地读着:
圣经上说:由于亚当一个人太寂寞,便要求上帝赐给他一个伴侣,于是上帝取用亚当的一根肋骨造出了夏娃,让她来陪伴亚当,并繁衍人类。也从此,世上的男人从出生身上就少了一根肋骨,男人们长大后只有寻到属于自己身上的那根缺失的肋骨,才是完整的自己。寒尹霏读到这,顿了一下,大大的眼睛盯着纪严岐:我是你身上丢失的那一根肋骨吗?
“不是,是信上有这一句话......”见纪严岐没有回答,寒尹霏解释地说。
纪严岐望了望女孩盈盈一握的细腰,促狭地说:“那这封信不是你写的吗?我丢失的肋骨呀,那得够软......”
够软......寒尹霏咀嚼了一下这句话,顿时意识到了什么,手中的信也抖了抖。
纪严岐恶劣地笑出了声,“接着读吧。”
狄更斯《双城记》也说,爱情本身是自私的。要彼此占有,彼此倾慕,彼此关怀,彼此强烈的想......想......
“想什么?”纪严岐追着问。
寒尹霏心一横,脱口而出:想结成一体。
“哦,你想结成一体啊,嗯?”纪严岐彻底被逗笑了,好看的眉梢向上挑起,这个女孩的确有趣得很。
此刻的寒尹霏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或者买张票飞出地球,以前都没意识到这些情情爱爱的文字,真是肉麻得很,现在当着写信的对象当场读出来,竟还带着意味不明的勾引。
“强烈的想结成一体,不是我,是狄更斯说的。”寒尹霏觉得自己真是越描越黄了......脸已经涨得通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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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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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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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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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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